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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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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銀行簡介

  大清銀行始建於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七月,原名為清政府的戶部銀行,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的戶部改名為度支部,戶部銀行因而改名為大清銀行(也叫“京師總行”)。1912年1月3日南京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後,由吳鼎昌、葉揆初、宋漢章等發起成立大清銀行商股聯合會,請求將大清銀行改組為中國銀行。獲准後,1912年2月5日中國銀行即在上海漢口路3號大清銀行舊址開始營業,大清銀行歷史結束。成立目的主要是為了整理幣制而設,鑄造發行貨幣、代理國庫等特殊業務,是第一家中國的中央銀行,也是第二家現代化銀行。

大清銀行的由來和發展

  1840年鴉片戰爭後,外國銀行入侵,無視中國法令,大量發行鈔票。他們的目的就是操縱中國金融,控制中國經濟,左右中國政局,掠奪中國財富,奴役中國人民,使中國永遠成為他們的殖民地。在國內,各省為了增強財力,都辦起了官銀錢局,用發行官錢票來斂財。民間錢莊、票號更是多如牛毛,有的準備金很少,而發出的錢票很多,形成鈔少票多的“虛票”。各種鈔票、錢票、莊票混合流通或各占一地,金融秩序十分混亂。清廷有識之士見此狀況,認為這將影響財政以致動搖政權,為了輓救危局,必須整頓金融幣制,辦起國家銀行,統一發行中央銀行紙幣。

  大清銀行初名大清戶部銀行,於光緒三十年春正月(1904年2月),由戶部奏請試辦,是年三月,奏定試辦銀行章程三十二條,於次年八月二十九日(1905年9月27日)正式成立,總行設於北京,以張允言為總辦,是為我國設立國家銀行之始。其後,各分行、分號次第成立.至宣統二年(1910年)分行已有21家,分號達到35家。光緒三十四年正月(1908年2月)度支部(前戶部)奏準改名大清銀行,並奏定大清銀行則例二十四條,進一步確定該行的國家銀行性質和中央銀行職能,總辦亦改稱監督。

  所設分行有天津、上海、漢口、濟南、張家口、奉天、營口、庫倫、重慶九處。除經營存貸款項、買賣金銀、折收期票、匯兌劃撥公私款項、代人收存財物等一般銀行業務外,還有承領銀銅鑄幣、發行紙幣、代理部庫等特權。發行的紙幣,分庫平銀一百兩、五十兩、十兩、五兩、一兩等五種銀兩票和麵額類似的銀元票。此外,還發行市面通行平色及百兩以上的銀票以及各種票據。實際上具有中央銀行商業銀行二重性質。

  我國最早由官方開辦的國家銀行。目的在於整頓幣制,推行紙幣,以濟財政。 戶部銀行準備資本為庫平銀400萬兩,分為4萬股,戶部認購一半,其餘由官員民眾購買(以中國人為限,不得轉賣外國人)。戶部銀行設總辦和副總辦各一人負責。總行設北京西交民巷27號院,到光緒末年所設分行有天津、上海、漢口、濟南、張家口、奉天、營口、庫倫、重慶九處。

  大清銀行鑒於宋、元、明各朝紙幣泛濫,致失信用的歷史教訓,十分重視充實發行準備的基礎工作,到宣統元年(1909)規定以九成現銀為紙幣發行準備。宣統二年(1910)五月,度支部又規定“大清銀行應照發行紙幣數目,常時存儲五成現銀以備兌換,其餘亦須有確實之有價證券為準備“。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各地大清銀行相繼停業,在上海組織大清銀行總清理處,辦理結束事宜。經參議院決議公佈,大清銀行改稱“中國銀行”。

大清银行兑换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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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銀行兌換券

大清銀行在民國財政的影響[1]

  大清銀行的名字在社會性質的變革中逐漸退出了歷史舞臺,但基於它在中國社會近代化,尤其是金融領域的特殊地位,為民國初期整頓國家財政金融秩序提供了便利的資源和有價值的借鑒。

  首先,大清銀行為民國初期建立國家中央銀行的模板。對比大清銀行則例與中國銀行則例便可發現,大清銀行的部分制度在中國銀行得到了延續。例如,大清銀行為宮商共股、國家經營,民國政府在籌備中國銀行時也採用了這種股份構成形式。

  其次,大清銀行為民國初期民族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大清銀行章程中規定“惟購買此項股份者,必須書明姓名、籍貫,註冊以本國人為斷,他國人民不得購買,其原有股分者,亦不得轉賣與他國之人”,保證了銀行民族資本的特性,也開啟了中國華資銀行的先河,在它的引領下出現了金城銀行、北洋保商銀行和大陸銀行等民族資本銀行,削減了外資銀行對於中國金融市場的控制,開拓了我國金融業的新形勢。南京臨時政府在發展經濟上的主要目標便是“以工商實業為競點,為新中國開一新局面”,著重發展民族資本主義工商業,這些銀行的出現則帶動了民族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發展,也為工商業的發展提供了經濟保障。

  再次,大清銀行為民國初期的經濟發展提供人才。南京臨時政府、北洋政府財政部門的重要人物,以及中國銀行職工,大多曾在大清銀行任職。例如南京臨時政府財政總長陳錦濤,曾任大清銀行秘書長;參與中國銀行、金城銀行、鹽業銀行和大陸銀行籌備的,北洋政府財政部次長吳鼎昌,曾任大清銀行總行總務科負責人;中國銀行上海分行經理宋漢章,曾任上海大清銀行經理。大清銀行培養了一批熟悉中央銀行業務、瞭解近代金融業的人才,他們在民國初期整頓財政金融秩序、發展民族經濟方面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許多開創性事業都是在他們的推動下完成的。

參考文獻

  1. 白佳鑫.民國初年的大清銀行(A).經濟技術協作信息.2013,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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