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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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加值(Increase 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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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值是指企業(或部門)在一定時期(通常為一年)內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勞務的貨幣總額中減去消耗的產品利勞務的貨幣額後的餘額。反映經營活動成果和計算國民生產總值的主要指標。
增加值的分類[1]
增加值分為總增加值和凈增加值兩種。
總增加值是生產單位對中間產品進行加工製造後的總產出價值減去中間消耗價值(中間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資產貨物和服務的價值)的差額。
凈增加值是生產單位對中間產品進行加工製造後的總產出價值減去中間消耗價值,再減去固定資產折舊(或固定資本消耗)的差額。
國民經濟各產業(或各部門)的總增加值之和,即為國內生產總值;國民經濟各產業(或各部門)的凈增加值之和,即為國內生產凈值。
增加值的計算[2]
(一)在農業、採礦業、製造業、建築業等生產物質產品的部門,按聯合國的規定,各個企業的增加值等於總產值減去實際消耗的中間產品支出後的餘額。但是,在一些國家的實際統計工作中,常常是用全部產品的銷售收入代替總產值,用購買中間產品的全部支出代替實際消耗的中間產品支出。
(二)在商業、運輸業、生活服務業、金融業等不創造物質產品的營利性服務部門,各個企業的增加值等於全部營業收入減去向其他企業購買營業需要的產品和勞務的全部支出後的純收入。
(三)在衛生、教育、宗教團體、慈善機關、政府等非營利性服務部門,以各個單位的勞務價值作為增加值。非營利性服務單位的勞務價值,是用職員薪金和工人工資的總額表示的。
(四)直接為個人或家庭提供勞務的個體,如房屋出租者、保姆、家庭教師和其他自由職業者等,他們的增加值也用勞務價值來代替。出租房屋的勞務價值,等於房租減維修費用;個體服務者的勞務價值,就是他們的工資或酬金。
增加值與凈收入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