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低值易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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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低值易耗品是指已經從倉庫領出,正在各生產或管理部門使用尚未報廢的低值易耗品。
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核算[1]
在用低值易耗品核算是指低值易耗品從倉庫發給使用單位至退廢以前整個使用過程的核算。在用低值易耗品同在庫低值易耗品一樣。應按計劃成本計價進行核算。在庫低值易耗品一旦發給使用單位,一般應先將在庫低值易耗品轉為在用低值易耗品,然後再進行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價值損耗一般可採取“一次攤銷法”、“分期攤銷法”、“五五攤銷法”等方法計算確定其攤銷額。不能繼續使用的低值易耗品應作報廢處理,如有殘值應轉入“原材料”科目。同時註銷在甩低值易耗晶計劃成本及已提攤銷。月末,報廢的在用低值易耗品應分攤材料成本差異。
1.一次攤銷法
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將其價值一次全部地轉入有關費用賬戶。這種方法一般適用於價值低或極易損壞的管理用具、小型卡具等低值易耗品的攤銷。
例:甲企業一車間領用生產工具一批,計劃成本4000元,廠部領用管理用具等低值易耗品一批,價值2000元。本月低值易耗品的材料成本差異率為3%,採用一次攤銷法。
①借:製造費用 4000
管理費用 2000
貸: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 6000
②借:製造費用 120
管理費用 60
貸: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 180
2.五五攤銷法(五成攤銷法)
有關部門領用低值易耗品時,應根據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借記“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科目,貸記“低值易耗品——在庫低值易耗品”科目;同時,根據低值易耗品成本的50%,借記“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科目。低值易耗品報廢時,應根據低值易耗品成本的另外50%,借記“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科目;同時註銷低值易耗品成本及其已攤銷價值,借記“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科目,貸記“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科目。低值易耗品報廢時如有殘料,應計價入庫,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
低值易耗品採用計劃成本核算時,“材料成本差異”科目中應將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差異同原材料、包裝物成本差異分別反映,月份終了,應當結轉領用低值易耗品分攤的成本差異。
這種方法手續較為簡便,而且在報廢之前賬上一直保持著一半的價值,使人們在感覺上能引起重視,有利於加強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但必須經常清查,賬實核對,業已毀損的應及時提出報廢,否則會造成賬實不符,虛占流動資金。
- ↑ 王樹.新編輕鬆做工業會計一本通.中國紡織出版社,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