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低值易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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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低值易耗品是指已经从仓库领出,正在各生产或管理部门使用尚未报废的低值易耗品。
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核算[1]
在用低值易耗品核算是指低值易耗品从仓库发给使用单位至退废以前整个使用过程的核算。在用低值易耗品同在库低值易耗品一样。应按计划成本计价进行核算。在库低值易耗品一旦发给使用单位,一般应先将在库低值易耗品转为在用低值易耗品,然后再进行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损耗一般可采取“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等方法计算确定其摊销额。不能继续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应作报废处理,如有残值应转入“原材料”科目。同时注销在甩低值易耗晶计划成本及已提摊销。月末,报废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应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1.一次摊销法
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一次全部地转入有关费用账户。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价值低或极易损坏的管理用具、小型卡具等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例:甲企业一车间领用生产工具一批,计划成本4000元,厂部领用管理用具等低值易耗品一批,价值2000元。本月低值易耗品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采用一次摊销法。
①借:制造费用 4000
管理费用 2000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6000
②借:制造费用 120
管理费用 60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180
2.五五摊销法(五成摊销法)
有关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应根据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借记“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科目;同时,根据低值易耗品成本的50%,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根据低值易耗品成本的另外50%,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同时注销低值易耗品成本及其已摊销价值,借记“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科目。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如有残料,应计价入库,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低值易耗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中应将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差异同原材料、包装物成本差异分别反映,月份终了,应当结转领用低值易耗品分摊的成本差异。
这种方法手续较为简便,而且在报废之前账上一直保持着一半的价值,使人们在感觉上能引起重视,有利于加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但必须经常清查,账实核对,业已毁损的应及时提出报废,否则会造成账实不符,虚占流动资金。
- ↑ 王树.新编轻松做工业会计一本通.中国纺织出版社,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