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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認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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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F是国际认可论坛(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 Forum)
國際認可論壇(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 Forum,IAF)

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iaf.nu/

目錄

國際認可論壇簡介[1]

  國際認可論壇是由美國國家標準學會(ANSI)和美國註冊機構認可委員會(RAB)發起,於1993年8月籌備成立,1994年1月正式開展工作,1995年6月正式簽訂國際認可論壇諒解備忘錄(IAF/MoU)。IAF是由世界上有關國家合格評定認可機構和其他與合格評定有關的機構組成的一個世界性協會,是在世界範圍內得到廣泛認同的國際性組織,IAF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個世界範圍內合格評定項目,以消除世界貿易中的非關稅壁壘。IAF的工作範圍主要包括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認證和人員認證及其認可。目前共有全權成員和聯繫成員53個,其中全權成員為40個。

國際認可論壇的目標[1]

  ①按照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要求,通過同行評審驗證和保證各成員認可機構所開展的認可項目的等同性,根據同行評審的結果,建立多邊承認協議(MLA),通過相互承認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②為使一個企業在一個地方取得的認可的認證證書,在世界的其他任何地方同樣能夠得到承認,找到一個最為有效的方式;

  ③促進消除有關管理體系、產品服務、人員和其他認證方面的技術壁壘

  ④開展並保持各成員國問的技術交流,保持併發展IAF成員國與非成員國認可機構或區域性認可組織的多邊合作。

國際認可論壇的工作[2]

  IAF已經採取的措施為了實現上述目標,IAF已經或正在進行如下工作:

  1.已經建立了多邊互認集團,並且對集團的活動進行監控,以保證MLA成員按相同的標準保持其認可體系。

  2.在世界範圍內提供實現在各種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認證、服務認證、人員認證及類似的合格評定項目評審認可的多邊承認的途徑。

  3.通過世界範圍內的多邊互認,促進合格評定證書的普遍接受。

  4.鼓勵在目前沒有但需要建立認可體系的國家或地區建立認可機構。

  5.協調各成員在有關認可和認證或註冊等方面的一致性。

  6.努力支持、參與有關國際機構的合格評定活動。

  7.向有關國際機構提出認證認可方面的建議意見。

  8.在標準、實驗室認可和計量等領域與其它相關的國際組織合作。

  9.通過舉辦各種論壇、專家會議,互相交流信息經驗等方式,促進成員間的互相合作。

國際認可論壇的組織成員[3]

  國際認可論壇由正式成員和非正式成員兩種組成。正式成員有39個:由來自48個國家和地區的50個認可機構組織,他們分別來自:阿根廷、澳大利亞、紐西蘭、奧地利、比利時、巴西、加拿大、智利、中國、捷克、丹麥、阿聯酋、埃及、芬蘭、法國、德國、希臘、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朗、愛爾蘭、義大利、日本、北韓、南韓、盧森堡、馬來西亞、模里西斯、墨西哥、荷蘭、挪威、巴基斯坦、菲律賓、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中國臺北、泰國、突尼西亞、英國、美國。非正式成員有14個:國際獨立認證機構(IIOC)、質量體系評定與註冊國際網路(IQ-NET)、英國認證機構協會(ABCB)、美洲認證機構獨立協會(IAAR)、美國燃器具製造商協會(GAMA)等。目前,有36家機構簽署了MLA。

國際認可論壇的技術準則[2]

  IAF積極採用國際標準化組織正式發佈的準則,並且在ISO/IEC相關的國際標準和準則的基礎上,制定IAF實施指南,對成員認可機構的認可準則進行協調,保持其認可結果的一致性;為了簽署IAF多邊互認協議(MLA),IAF還制定了同行評審準則和要求,並組織了認可機構同行評審。

國際認可論壇的組織工作[2]

  IAF的最高決策機構是IAF全體會議,由主席、副主席、秘書和各成員機構的代表組成。在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IAF執行委員會行使全體會議的權力,其具體工作由IAF執委會指導下的各委員會和工作組負責,秘書處提供工作支持。IAF的工作語言為英語,主要活動為每年一次的全體會議、數次執行委員會會議和例行的各委員會會議和工作組的工作會議。IAF的經費由各成員通過交納會費支付。

國際認可論壇與多邊承認協議[3]

  IAF的多邊互認協議(Multilateral RecognitionAgreement of 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 nForum;IAF/MLA)

  國際認可論壇多邊承認協議(IAF/MLA)的宗旨是實現對被認可證書的普遍接受,建立並保持對各互認成員國認可制度的信任,確保認可準則實施的一致性,最終實現一次認可,全球承認。其作用主要是通過IAF全面系統的國際同行評審,認可制度符合相關國際準則要求的國家認可機構簽署IAF/MLA,由IAF/MLA的全體簽約機構組成IAF/MLA集團。IAF/MLA集團現有簽約認可機構共37個,我國認可機構是IAF/MLA集團的正式簽約方。國家認可機構只有加入了IAF/MLA集團,才能表明其認可結果是等效的,帶有該簽約方認可標誌的認證證書才具有國際等效性和互認性。

  1994年1月我國首次派代表參加IAF的會議。1995年6月,原中國質量體系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CR)首批簽署了IAF諒解備忘錄。1998年1月,IAF在中國廣州召開了第11屆全體會議以及IAF執委會、IAF/MLA管委會及各工作組會議。在這次會議上,包括中國在內的16個國家的國家認可機構獲准首簽了IAF/MLA(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認可),其中CNACR是唯一獲准首簽IAF/MLA的發展中國家的認可機構。2004年10月,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在IAF第12屆全體會議上簽署了IAF/MLA(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認可)。目前,CNAS已取代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繼續保持我國認可機構在IAF的正式成員地位和IAF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認可、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認可兩個多邊互認協議簽約方的地位。CNAS秘書長肖建華現任IAF執行委員會委員,IAF多邊互認協議委員會主席和IAF多邊互認協議管理委員會主席。

  IAF為非政府組織,常設秘書處位於澳大利亞。IAF的最高機構是全體大會,全體大會由主席、秘書和各成員機構的代表組成。具體工作由執委會指導下的各委員會及工作組負責。

參考文獻

  1. 1.0 1.1 吳建偉,祝天敏編著.ISO 9000:2008認證通用教程.機械工業出版社,2010
  2. 2.0 2.1 2.2 裘亦良,孫田田,陳曉楓等主編.中國外經貿企業認證指南.學苑出版社,2003
  3. 3.0 3.1 宋明順,張月義,周玲玲等著.管理體系與認證.中國標準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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