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土地資源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什麼是後備土地資源[1]
後備土地資源是指一切未利用的土地、廢棄地、灘塗以及救生產破壞的土地。後備土地資源的形成主要分自然形成和人為破壞兩大類,前者是由於地質構造運動形成的山、嶺、河、海經自然變化和洪水沖淤,變成了荒山、荒地和荒灘;後者是由於人類生產活動造成的工礦廢棄地和荒蕪地。
後備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原則[2]
可持續利用就是當代人的發展不以犧牲後代人的利益為代價。後備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在全社會範圍內優化配置後備土地資源。土地資源有限,而後備土地資源更是有限。後備土地資源因其具有長遠性的特點,更應該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三者統一的可持續利用,故其應該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經濟效益最佳的原則
經濟效益是驅動人們活動的最直接動力。從市場情況看, 目前我國食物供給充裕,“穀賤傷農”情況近年在各省區都很明顯。許多地區墾荒積極性不高是很自然的,因為辛苦開墾出來的耕地且不論其質量如何,就算能高產,農民所得到的利益還是很低的。這種耕作邊際以外的土地缺乏開墾的可行性。再者開墾荒地所需的投資多於治理中低產田,而經濟效益卻不如後者。
2.生態效益最佳的原則
土地開發的目的是補充耕地,補充耕地的目的是保障食物供給。著眼於食物供給的長期性,土地開發應從可持續的角度出發,應服務於環境保護而非損壞環境。在我國水土流失和沙漠化不斷加劇的總趨勢下,後備土地資源往往處於水土流失或沙漠化較為嚴重的生態脆弱地帶。有些未利用土地本身就是因為生產能力太低而被棄耕荒廢的。如果墾荒水平不高,必然會加劇水土流失及土地沙漠化程度,甚至可能“前墾後荒”。建國後的五六十年代,大規模開墾了約7億畝耕地,雖然增加了耕地面積,卻也留給我們許多問題:黃土高原水土流失擴大了近4.5億畝;草場退化面積已達7.7億畝,占可用草場面積的四分之一。
3.後備土地資源的代際管理原則
應該說,後備土地資源不完全屬於我們這代人。這個“後備”並不是以前為現在的後備,而是現在為以後的後備,它屬於現在乃至未來幾代或幾十代幾百代人的。人類社會的發展是一個迭代發展的過程。人類世世代代生存在地球這塊唯一的綠洲上。從整個人類利益及社會發展進程來看,後代人應該擁有同當代人相等乃至更好的發展機會和對自然資源的均等享用權。現代自然資源代際管理的主題是持續利用自然資源、自然資源代際共用、自然資源代際均衡。當代,人承擔了作為子孫後代的自然資源托管者的道義責任,因而開發利用現代自然資源(當代人利益)和保護自然資源(後代人利益)同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