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备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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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后备土地资源[1]
后备土地资源是指一切未利用的土地、废弃地、滩涂以及救生产破坏的土地。后备土地资源的形成主要分自然形成和人为破坏两大类,前者是由于地质构造运动形成的山、岭、河、海经自然变化和洪水冲淤,变成了荒山、荒地和荒滩;后者是由于人类生产活动造成的工矿废弃地和荒芜地。
后备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原则[2]
可持续利用就是当代人的发展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后备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在全社会范围内优化配置后备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有限,而后备土地资源更是有限。后备土地资源因其具有长远性的特点,更应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三者统一的可持续利用,故其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经济效益最佳的原则
经济效益是驱动人们活动的最直接动力。从市场情况看, 目前我国食物供给充裕,“谷贱伤农”情况近年在各省区都很明显。许多地区垦荒积极性不高是很自然的,因为辛苦开垦出来的耕地且不论其质量如何,就算能高产,农民所得到的利益还是很低的。这种耕作边际以外的土地缺乏开垦的可行性。再者开垦荒地所需的投资多于治理中低产田,而经济效益却不如后者。
2.生态效益最佳的原则
土地开发的目的是补充耕地,补充耕地的目的是保障食物供给。着眼于食物供给的长期性,土地开发应从可持续的角度出发,应服务于环境保护而非损坏环境。在我国水土流失和沙漠化不断加剧的总趋势下,后备土地资源往往处于水土流失或沙漠化较为严重的生态脆弱地带。有些未利用土地本身就是因为生产能力太低而被弃耕荒废的。如果垦荒水平不高,必然会加剧水土流失及土地沙漠化程度,甚至可能“前垦后荒”。建国后的五六十年代,大规模开垦了约7亿亩耕地,虽然增加了耕地面积,却也留给我们许多问题: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扩大了近4.5亿亩;草场退化面积已达7.7亿亩,占可用草场面积的四分之一。
3.后备土地资源的代际管理原则
应该说,后备土地资源不完全属于我们这代人。这个“后备”并不是以前为现在的后备,而是现在为以后的后备,它属于现在乃至未来几代或几十代几百代人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迭代发展的过程。人类世世代代生存在地球这块唯一的绿洲上。从整个人类利益及社会发展进程来看,后代人应该拥有同当代人相等乃至更好的发展机会和对自然资源的均等享用权。现代自然资源代际管理的主题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自然资源代际共享、自然资源代际均衡。当代,人承担了作为子孙后代的自然资源托管者的道义责任,因而开发利用现代自然资源(当代人利益)和保护自然资源(后代人利益)同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