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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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舟計劃是國家、省根據建築行業特點、保障建築業職工工傷保險權益而專門出台的政策。同舟計劃允許建設項目使用的流動性比較大的農民工按照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以項目工程總造價的1.5‰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對於在建工程項目按照剩餘工程總造價的1.5‰繳納。但對於有穩定勞動關係的職工,仍按照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
同舟計劃是2015年人社部工傷保險工作的重點,是建築業工傷保險宣傳行動計劃,目的是實現建築業人員全部參加工傷保險,從根本上保障建築施工等領域職工的工傷合法權益。
根據規定,按照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建築施工企業,可在各項社會保險中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登記手續。建設單位應在工程概算中將工傷保險費用單獨列支,作為不可競爭費,不參與競標,併在項目開工前一次性撥付給施工總承包單位,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統一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和繳費手續。
建築業企業可按照屬地化原則到當地的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並申請開通網上申報業務。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開通網上申報業務的建築業企業可直接在網上辦理參保人員增減手續。另外,為方便工傷職工及時享受到工傷保險權益,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做出工傷認定決定。
將建築業參加工傷保險作為勞動保障監察的重點之一,加大監察力度。定期通報建築業參加工傷保險的進展情況,強化企業註冊地與生產經營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之間的協作,切實維護建築業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