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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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舟计划是国家、省根据建筑行业特点、保障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而专门出台的政策。同舟计划允许建设项目使用的流动性比较大的农民工按照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5‰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于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剩余工程总造价的1.5‰缴纳。但对于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职工,仍按照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同舟计划是2015年人社部工伤保险工作的重点,是建筑业工伤保险宣传行动计划,目的是实现建筑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从根本上保障建筑施工等领域职工的工伤合法权益。
根据规定,按照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登记手续。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拨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建筑业企业可按照属地化原则到当地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并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建筑业企业可直接在网上办理参保人员增减手续。另外,为方便工伤职工及时享受到工伤保险权益,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之一,加大监察力度。定期通报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展情况,强化企业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协作,切实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