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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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股是指未能在二級市場上流通的股份,通常包括國有股、法人股、職工股和定向發行給機構投資者的股份等。受限股上市流通說明該股票可交易的股份增加,也就是供給增加,由於受限股往往成本較低,一般來說對會對股票的價格產生壓力,但也應根據市場當時的的狀況綜合考慮。
股權分置改革之後市場供給增加,流動性增強。股改之後,市場上逐漸受到受限股到期解禁流通所產生的壓力。受限股有三大類:第一類是股改所產生的受限股,第二類是“新老劃斷”後新的IPO公司產生的受限股,第三類是上市公司再融資(如增發等)產生的受限股。
第一類受限股
第一類受限股中首次公開發行前股東持有股份超過5%的股份在股改結束12個月後解禁流通量為5%,24個月流通量不超過10%,在其之後成為全部可上市流通股。該類股份被市場稱為“大非”。股東持股數小於5%的稱為“小非”。小非在股改完成後12個月即可上市流通。因此,大小非減持成為2008年市場上使用較多的語言。據數據顯示,由於股票分置改革而形成的限令股份共4572.44億股。
第二類受限股
第二類受限股有三種:
(1)首次公開發行前公司持有的股份自發行入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流通;
(2)戰略投資者配售的股份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流通;
(3)特定機構投資者網下配售股份自本次公司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個月內不得流通。
第三類受限股
第三類受限股是上市公司非公開行產生的受限股。針對非公開發行受限股,發生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認購的股份自股票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