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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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錢會計主要是運用會計理論和會計方法對洗錢原生罪所引起的資金運動及相關的內容進行識別、調查、記錄和報告,從而有效地為反洗錢服務的信息系統。[1]
反洗錢會計的理論框架[1]
反洗錢的主體主要是本國政府、金融機構和外國政府。對於本國政府反洗錢的決心和目的勿庸置疑,但反洗錢如果沒有金融機構和外國政府的緊密配合是很難取得決定性勝利的。那怎樣才能充分調動金融機構的積極性和實現反洗錢的國際有效配合協調呢?這需要建立科學有效的收益分配機制和成本分擔機制。反洗錢會計的職能在這方面就有充分的發揮空間,建立高效靈敏的反洗錢會計信息系統意義重大。它以貨幣作為主要的計量尺度,按照歷史成本法或其他的計量屬性,在會計報告中用貨幣、文字或附註的方式,來反映、計量洗錢的規模,報告洗錢的信息,為相關的反洗錢機構積極開展反洗錢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為決策提供信息依據。
反洗錢會計的目標[1]
反洗錢會計是適應反洗錢實踐需要而產生,其根本目標是“為反洗錢服務”。具體目標包括提供洗錢犯罪方面的會計信息;為反洗錢機構決策管理依據和建議;促進反洗錢機構內部控制的完善;形成靈敏的洗錢預警機制和跟蹤系統;反映反洗錢工作的成效等。
反洗錢會計的對象[1]
反洗錢會計的主要對象為“洗錢犯罪活動的資金運動”。因此反洗錢會計的基本職能就是反映和監督金融活動,發現可疑交易並報告。反洗錢會計通過對金融活動的資金進行確認、記錄和報告,分析資金交易的規模、時間、資金來源和轉移方向,對所有異常的可疑的資金流動都必須向相關部門報告並提供有關異常可疑交易的資金流動的會計信息,為有關方面進行預測、決策等活動提供服務。另外,反洗錢會計也應該能夠反映反洗錢工作的成效,通過確認、記錄和核算反洗錢的收益和成本,促使反洗錢整體系統內控嚴密而高效運行。
反洗錢會計的程式[1]
1.識別。識別是反洗錢會計的第一個環節。銀行、海關等有關機構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大額可疑資金的提取、劃轉及可疑資金運動等情況報送給反洗錢信息情報中心,反洗錢會計對這些情況進行分析和判斷,對存在的可疑交易和情況進行識別。這個環節一般都是根據掌握的資料信息進行動態跟蹤識別,反洗錢會計在這一環節著重依靠各種監測預警系統獲取可疑情況的信息。
2.調查。調查是反洗錢工作的重點。在調查階段,反洗錢會計對初步識別的可疑情況根據需要進行專門的調查。這一階段,反洗錢專門機構可運用有關的監督管理部門和立法、司法力量對可疑情況進行調查。反洗錢會計對可疑資金的動向進行嚴密的監測,對提取、劃轉、運送可疑資金的關係人進行追查,根據已經掌握的情況順藤摸瓜,弄清犯罪分子的洗錢事實。
3.記錄。將調查階段所掌握的各種犯罪分子洗錢的各種證據通過一定的方式記錄下來,進行整理分類。
4.報告。這是反洗錢會計程式的最後一個環節。在這一環節,犯罪分子洗錢的基本事實已經查清,證據收集工作已經完畢。反洗錢會計利用會計專門方法對前幾個環節的過程進行彙總,撰寫會計報告,向相關各部門提供反洗錢會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