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系統(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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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實現某一特定的用途,一個產品或某個作業需要通過多種過程、多種程式或多個功能來實現。而這數個功能之間是存在著某種結構形式的,並以這種特定的結構形式,以及各功能之間協調一致的作用,才能夠完成產品的總體功能和最終目前。那麼,上述這種功能結構和其內在聯繫所構成的整體,稱為功能系統。
功能系統之中的各個功能之間,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影略的。即任何整體功能的發展變化,都是各局部功能之間相互作用的變化結果。功能系統的特性有:
(1)完備性。在功能系統中,各局部功能或單元功能之間都不是簡單的組合,而是根據總體目標的統一要求,按照一定的邏輯層次,自上而下地組成一個完整的整體。其中的元素,既不能多餘也不能缺少。
(2)缺少的破壞性。由功能系統的完備性可知,功能系統中的任何局部功能的缺少或不足,都會損害或破壞更大局部或整體功能的有效性。
(3)多餘的無效性。在功能系統中,任何局部功能的多餘或過剩,由於無法單獨發揮作用而處於無效狀態。有時還會起到損害整體功能的作用,而使其數用降低。
(4)變化的一致性。由於功能系統是一個完備的整體。其中單元功能既不能多餘,也不能缺損。所以,系統中的任何一個周部功能的變化,都不是一個簡單的個體有為,都會引起整體功能系統的相應調整與變化。
總之,功能系統中的功能之間是一種有序的關係。為了達到統一的目的,各單元功能或局部功能在質和量兩個方面,都必須與整體功能保持高度的協調和統一。每一個單無功能的最優化,都不是整個系統最優化的前提。所以,要想保持功能系統總體功能的最佳,就要使其中的局部功能或單元功能,保持在自己應有的最度之內,而不應過分強化局部功能。
功能系統是一個整體,功能之間存在著一定的結構關係。而這種結構關係是一種目的與手段的關係。也就是說,整個功能系統為了實現同一目標而採用的功能結構中,各單元功能或局部功能也是為了實現同一目標。而這種目的的實現,有賴於若幹個局部目標或功能的實現得以支持。這樣功能系統就形成了一個由目的到手段,逐步向後延伸,同時又逐步向外擴展的樹狀結構圖形,如圖下所示。而這種功能結構圈形,稱為功能系統圖。
排列在最前面的F0,就是產品的整體功能或基本功能。而輔助它的下位功能(F1,F2,…),連同其從屬功能一起,稱為功能領域。而沒有手段的功能,稱為末位功能。產品的總體功能為一級功能(F0),而後面的從屬功能則依次稱為二級功能、三級功能……所謂功能級別,就指這些。
- 郎巨集文.技術經濟學[M].科學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