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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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手續費是指銀行卡經營機構為商戶提供結算服務而向商戶收取的費用。
商店接受客戶刷卡後,需支付百分之二至三的手續費給銀行和信用卡中心。稱為刷卡手續費。2012年11月央行下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切實做好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標準調整實施工作的通知》稱,此次手續費下調僅涉及境內銀行卡的消費交易,2003年施行的商戶刷卡手續費規定自2013年2月25日起同時廢止,此次刷卡費率總體下調幅度在23%至24%。
特約商店接受客戶刷卡後,需支付百分之二至三的手續費給銀行和信用卡中心。有些廠商為節省成本,會要求持卡人另外支付手續費,因為刷卡就必需開立發票,使商店無法逃稅。根據現行的《中國銀聯入網機構銀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辦法》,銀行卡收單業務的結算手續費全部由商戶承擔,但不同行業所實行的費率不同,2016年3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印發通知,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從總體上較大幅度降低收費水平。調整後的刷卡手續費政策將於2016年9月6日起正式實施。
一是降低發卡行服務費費率水平。發卡行服務費不區分商戶類別,實行政府指導價、上限管理,並對借記卡、貸記卡(通常指信用卡)差別計費。費率水平降低為借記卡交易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35%,貸記卡交易不超過0.45%。
二是降低網路服務費費率水平。網路服務費不區分商戶類別,實行政府指導價、上限管理,分別向收單、發卡機構計收。費率水平降低為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065%,由發卡、收單機構各承擔50%(即分別向發卡、收單機構計收的費率均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0325%)。
三是調整發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封頂控制措施。發卡行服務費借記卡交易單筆收費金額不超過13元,貸記卡交易不實行單筆收費封頂控制;網路服務費不區分借、貸記卡,單筆交易的收費金額不超過6.5元(即分別向收單、發卡機構計收時,單筆收費金額均不超過3.25元)。
四是對部分商戶實行發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費率優惠措施。對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等用戶實行發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全額減免;對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關係較為密切的超市等商戶,在本次刷卡手續費調整措施正式實施起2年的過渡期內,按照費率水平保持總體穩定的原則實行發卡行服務費、網路服務費費率優惠。
五是收單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收單機構與商戶協商確定具體費率。[1]
刷卡手續費由發卡行服務費、銀行卡清算組織網路服務費和收單服務費組成。其中,發卡行服務費和銀行卡清算組織網路服務費實行政府定價,收單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刷卡手續費商戶類別包括餐娛類、一般類、民生類和公益類四大類。
各類商戶發卡行服務費、銀行卡清算組織網路服務費和收單服務費根據行業刷卡成本和風險等因素確定。對公益類機構免收發卡行服務費和銀行卡清算組織網路服務費。
刷卡手續費新規後的改變[2]
自2016年9月6日起,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正式下調。根據新規,發卡機構收取的發卡行服務費將對借記卡、貸記卡差別計費。借記卡費率降至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35%,單筆收費13元封頂;貸記卡費率不超過0.45%,不實行單筆收費封頂。
所謂借記卡,是指先存款後消費(或取現)沒有透支功能的銀行卡。按其功能的不同,可分為轉賬卡(含儲蓄卡)、專用卡及儲值卡。貸記卡通俗的說法就是信用卡。
在費率調整之前,不同行業刷卡手續費率執行差異化收費標準,其中餐娛類、一般類和民生類的收費標準分別為1.25%、0.78%和0.38%。據測算,刷卡手續費新規出台後,商戶們需要承擔的綜合刷卡手續費費率平均在0.6%左右,比之前有明顯降低。此前刷卡費率最高的餐飲業收益最大,新規後刷卡費率由1.25%降至0.6%,原來消費者到餐廳消費100元,用刷卡方式支付,商家原本會產生1.25元的手續費,現在最多只需0.6元。
然而,對於持信用卡消費而言,由於刷卡手續費上不封頂,情況就大不一樣了。刷卡買車、房、家電、傢具、首飾等大件用品可能會遭遇商家轉嫁手續費的情況。如,消費者在新規實行之前刷信用卡買一輛30萬元的汽車,原本刷卡手續費80元封頂,商戶基本能接受。現在上不封頂,一輛30萬元的車,需要支付1800元手續費,成本一下高了很多。因此,不少店家可能把增加的刷卡成本向消費者轉移或者引導消費者使用借記卡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