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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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初次就業[1]
初次就業是指第一次就業,如果複員退伍軍人、軍隊轉業幹部安置部門安置進了一家單位,由於各種原因離開這家單位然後另找一份工作。即使他後來的工作符合政府安置條件,但是由於已經不是初次,所以他的軍齡不能視作這家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有關本單位服務年限可以享受的待遇,他只能從進入這家單位開始計算。但是他的軍齡能算入累計工作年限。
畢業生初次就業須知[2]
一、瞭解畢業生就業的基本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頒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以及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畢業生按培養方式實現就業。
國家計劃統招畢業生在國家政策規定的時間和範圍內,通過供需見面、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的方式落實就業單位;定向和委托培養的畢業生原則上按合同就業。國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教育廳每年都會就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頒佈相應文件。各地區、各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依據這些文件的規定,從實際情況出發,也會制定一些就業政策以及相應的實施辦法。
二、熟悉畢業生擇業、就業的基本流程
1.填寫畢業生推薦表
畢業生推薦表是學校發給畢業生填寫的、並附有學校及學生處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書面意見的推薦表。該表是學校正式向用人單位推薦畢業生的書面材料。蓋有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和學校的公章,具有權威性和真實性。
2.準備個人書面材料
書面材料包括畢業生推薦表、自薦書、本人簡歷、學習成績、各種證書、已發表的文章、論文、獲獎情況等。
3.寫求職信
求職信是針對用人單位寫的,求職信要集中突出個人特色與求職意向,求職信字跡要清晰、工整,內容要簡明、扼要,用語要得當並能打動招聘人的心,給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4.撰寫個人簡歷
簡歷並沒有固定的格式,一般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學業內容、所獲榮譽、社會實踐、社會工作、課外活動、興趣愛好、個人特長等。
三、收集整理有效的就業信息
就業信息是指社會各行業用人單位需求畢業生的情況,就業信息的獲取對畢業生選擇職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畢業生要對收集到的有效信息進行整理、分析、證實、篩選,獲取就業信息的主要渠道有:
1.校內外的畢業生就業信息網和校內就業信息櫥窗。
2.畢業生可結合自己的專業情況,主動到用人單位自薦,通過老師、家長、親友和同學獲取用人單位信息。
3.通過報刊、雜誌、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瞭解用人單位的需求信息。
4.通過社會實踐、畢業實習等活動收集用人單位信息。
四、簽訂就業協議書
1.通過雙向選擇,畢業生確定了用人單位,對方也明確表示同意錄用後,在認真考慮的基礎上,與用人單位和學校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
2.協議書由畢業生本人填寫相應的內容,經有人事權的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後,持協議書到所在學校簽字蓋章。
3.畢業生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有關條款,商定後的條款需在協議書備註欄註明。
4.協議書由畢業生本人、用人單位、所在學校各持一份。
5.協議書一經簽訂,便產生法律效力,簽約方都要守信用,任何一方都不能隨意違約,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