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經濟大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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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農村經濟大戶[1]
農村經濟大戶是指農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在分工的基礎上,部分農戶從傳統農戶中分離出來專門從事某個環節的商品性生產或服務活動,與自然農戶相比,擁有較多的專業性設備和較先進的專業性技術。它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但是又突破了家庭的生產邊界,是農村生產力提高、農村生產關係調整、農業生產經營形式創新和農戶整合變異的產物,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農村經濟大戶這一群體就構成了農村大戶經濟,兩者既有區別也有聯繫。農村經濟大戶是指規模比較大的農戶,這是具體的,而農村大戶經濟則是指一種經濟形態,與小農經濟相對,是對具體的經濟大戶的抽象。
農村經濟大戶發展的制約因素[2]
農村經濟大戶是在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自我積累、自我擴張逐漸發展起來的,它本身還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加之悄然興起,逐漸演進,還沒有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和支持。
1.農業資源利用受到制約。一是土地適度規模經營難。主要是土地經營比較效益低和缺乏政策支持。目前,在保持農村土地承包30年不變的情況下, 關於農村大戶集中土地規模經營問題還沒形成新的政策。使得土地這一基本的農業資源不能根據市場機制得到經營上的滿足。二是融資引資困難多。目前,農村經濟大戶沒有專門的支農資金支持,農村小額信貸得不到保障,通過市場融資尚沒有規範的正常渠道。資金短缺成為農村經濟大戶深度發展的瓶頸。
2. 缺乏組織引導。在單一家庭經營的條件下,大戶經濟主體分散,政府部門在如何引導大戶形成規模效益和自身優勢方面乏力,在支持農材大戶發展方面制定政策不多,在引導大戶如何結成利益共同體方面著力不夠,廣大農村大戶缺乏自身的行業組織,信息不靈,經濟實力脆弱,抗禦市場風險的能力也很低。
3. 科技含量不高影響大戶的發展後勁。主要來自四個方面的約束:一是規模約束,即規模較小,達不到一項新技術推廣所必須的"起始規模二是素質約束,農戶自身科技文化水平不高,知識更新換代較慢.在融納新的生產要素上帶有一定的局限性;三是信息約束,在新技術、新品種更新速度加快、科技成果生命周期逐漸縮短的今天,科技信息在廣大農村傳遞途徑過長,新技術、新品種普及推廣速度緩慢。四是風險約束。農業是一個典型的高風險產業,農村在採用新技術中如果不能有效地預防自然風險、市場風險和政策等因素變動,單獨的大戶就不敢投入較大的成本來接納新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