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戶聯保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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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戶聯保貸款是指在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營業區域內,沒有直系親屬關係的農戶在自願基礎上組成聯保小組,貸款人對聯保小組成員發放的,並由聯保小組成員相互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貸款。
農戶聯保貸款實行“多戶聯保、按期存款、個人申請、分期還款、周轉使用”的管理辦法。
借款人在貸款前,聯保小組應在貸款機構專戶存入不低於借款額5%的活期存款。
1、貸款對象
具備下列條件的借款人可以自願組成聯保小組(聯保小組由居住在貸款人服務區域內的借款人組成,一般不少於5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具有貸款資金需求;
遵守聯保協議;
從事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在貸款人處開立存款賬戶。
2、貸款利率
農戶聯保貸款利率及結息方式由貸款人在適當優惠的前提下,根據小組成員的存款利率、費用成本和貸款風險等情況與借款人協商確定,但利率不得高於同期法定的最高浮動範圍。
農戶聯保貸款實行分次償還本息的方式。
3、貸款期限
農戶聯保貸款期限由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活動的周期確定,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年(不得超過聯保協議的期限,一般為3或5年)。
貸款到期,貸款人從借款人或保證人賬戶扣收,或由借款人、保證人主動償還。
4、貸款額度
貸款人應根據聯保小組各成員貸款的實際需求、還款能力、信用記錄和聯保小組的代償能力,核定聯保小組成員的貸款限額,聯保小組各成員的貸款限額應相同。單個聯保小組成員的最高貸款限額根據地方經濟發展、當地居民收入和需求、金融機構的資金供應等狀況確定。貸款人可根據借款人還款情況調整貸款額度。
在聯保協議有限期內,貸款人本人在原有的貸款額度內可周轉使用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