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联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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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联保贷款是指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营业区域内,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农户在自愿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贷款人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并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
农户联保贷款实行“多户联保、按期存款、个人申请、分期还款、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借款人在贷款前,联保小组应在贷款机构专户存入不低于借款额5%的活期存款。
1、贷款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的借款人可以自愿组成联保小组(联保小组由居住在贷款人服务区域内的借款人组成,一般不少于5户);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贷款资金需求;
遵守联保协议;
从事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账户。
2、贷款利率
农户联保贷款利率及结息方式由贷款人在适当优惠的前提下,根据小组成员的存款利率、费用成本和贷款风险等情况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但利率不得高于同期法定的最高浮动范围。
农户联保贷款实行分次偿还本息的方式。
3、贷款期限
农户联保贷款期限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不得超过联保协议的期限,一般为3或5年)。
贷款到期,贷款人从借款人或保证人账户扣收,或由借款人、保证人主动偿还。
4、贷款额度
贷款人应根据联保小组各成员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款能力、信用记录和联保小组的代偿能力,核定联保小组成员的贷款限额,联保小组各成员的贷款限额应相同。单个联保小组成员的最高贷款限额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当地居民收入和需求、金融机构的资金供应等状况确定。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还款情况调整贷款额度。
在联保协议有限期内,贷款人本人在原有的贷款额度内可周转使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