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商聯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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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商聯營是以基層供銷社為依托,聯合農村中從事商品生產的重點戶、專業戶和農民,把農副產品生產、加工、銷售、服務等結合在一起的經銷聯合形式,是我國農村供銷社體制改革的產物。它剋服了以前的農商分割,產供銷脫節的狀況,增加了供銷社的產品來源,解除了農民銷售難的後顧之憂,對發展農村商品生產有積極作用。
農商聯營主要有三種形式:
2、聯辦商品基地,由供銷社提供資金、技術、物資,村提供勞力、土地,聯合進行商品生產;
3、農工商一條龍,即由農戶提供原料,鄉鎮企業加工,供銷社收購、推銷產品。
農商聯營是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而興起的經營方式,大力發展多層次、多種形式的農商聯營是農村經濟發展中提出的新課題。
通過農商聯營,把生產和流通有機地結合起來,把農民發展生產的積極性和自主權同市場的需求緊密地結合起來,使農民生產有方向,產品銷售有出路。農商聯營的範圍、規模和形式應由小到大,由低級到高級逐步發展,循序漸進;由單項聯營到發展到多項聯營;由單層次聯營發展到多層次聯營,經濟性聯營發展到開發性聯營,單一環節聯營發展到跨地區、跨部門和跨行業的橫向聯營。特別要與鄉鎮企業發展聯營,充分發揮供銷社的資金雄厚、聯繫面廣等優勢,與鄉鎮企業掛起鉤來,大力開展聯購聯銷業務,做好他們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工作。
發展農商聯營,逐步過渡到高級形式的農工商一體化,就有助於加強農副業生產的計劃性,有助於加強產供銷之間的協作,把農村經濟搞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