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控制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內部審計控制是指由單位內部審計部門所進行的控制。內部審計控制是內部控制的一個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是對單位內部的各種經濟活動、管理制度是否合規、合理及有效進行獨立的評價,以確定既定的政策和程式是否貫徹、建立的標準是否遵循、資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有效,以及單位的目標是否達到等。從這個意義上說,內部審計控制是對其他內部控制所進行的再控制。
目前,內部審計部門存在著三種隸屬關係,也可以說是三種組織結構的設置方式或控制方式:
1、內部審計部門直接受本公司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或監事會的領導,內部審計人員不受企業經營業務部門和有關職能管理部門的約束而獨立性最高。
2、內部審計部門受企業總經理的領導,獨立性有所減弱但操作中更為有效。
3、內部審計部門受本企業財務總監的領導,獨立性為三者之中最弱。
通常情況下,內部審計部門直屬領導的層次越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就越強,權威性也會越大。我國企業中,目前比較普遍採用的是第二種方式的領導體制。
1、保持審計的獨立性。內部審計控制在實施過程中,最關鍵也是最困難的是進行獨立的控制。
2、保持審計監督的及時性,與外部審計控制形成互補之勢;
3、加強對子公司和下屬部門的審計監督。這是內部審計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