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間虧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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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間虧損交易(Loss Trafficking in Companies)
公司間虧損交易是指的是一個盈利公司僅僅是為了獲得稅收上的好處而收購一個非盈利公司。通過這樣的收購,盈利公司可以利用非盈利公司的累計未彌補虧損來沖減自己的應稅利潤(所得),從而達到少繳公司所得稅的目的。當一個公司長期經營虧損並且短期內沒有扭虧為盈的可能時,該公司的股東試圖轉讓這些可以稅前彌補的虧損給其他公司,這就產生了公司間虧損交易問題。
公司間虧損交易活動對現行稅制,尤其是其中關於虧損結轉彌補的規定產生了挑戰。
一方面,只有允許虧損結轉彌補才是公平的。如果公司所得稅只考慮一個公司盈利的年度,而不考慮其虧損的年度顯然是不公平的;
另一方面,稅法中又必須有明確的或隱含的規定來提供有效的反避稅條款。這些反避稅條款主要用來對付那些旨在間接轉讓可彌補虧損的人為安排,例如僅僅改變一個公司的所有權。德國和澳大利亞的稅法中都包含了允許虧損結轉彌補的規定,但也都規定了相應的限制條件,而且這些規則還一直處於不斷的改進和完善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