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商品供給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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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商品供給彈性通常指的是保險商品供給的費率彈性,即由保險費率變動所引起的保險商品供給量的變動,它反映了保險商品供給量對保險費率變動的反應程度。
保險供給彈性有其特殊性:其一,保險商品的供給和需求是同時存在的。保險商品一旦被提供,同時就被有購買欲望和購買能力的需求方所購買,當然這僅指保險買賣的承保環節。其二,保險供給彈性較一般商品穩定,不會因經濟興衰產生明顯的驟然的變化。其三,保險商品的供給具有長期性和持續性,特別是在人壽保險中,可能持續幾十年的時間。[1]
保險商品供給彈性的形式[1]
保險供給彈性主要有以下三種形式:
(1)保險供給的價格彈性。保險供給的價格彈性,是指某種保險商品價格每變動1%所引起的該種保險商品供給量變化的百分率。一般來說,根據保險價格與保險供給的函數關係,兩者呈正比例相關。保險供給彈性與保險需求彈性相同,也受保險商品的必需程度、可取代性和貨幣投入量三項因素的影響。被消費者視為必需程度高、可取代性弱、貨幣投入量小,則保險供給彈性就弱;反之,保險供給彈性就強。
(2)保險供給的資本彈性。保險供給的資本彈性,就是指保險資本每變動1%所引起的保險供給量變動的百分率。根據保險資本量與保險供給的函數關係,兩者也呈正比例相關。一般來說,保險供給資本彈性是正值。資本量增加,保險供給量就大;資本量減少,保險供給量就小。但不同的保險品種,其保險供給資本彈性不盡相同。社會必需的保險品種(如強制保險),資本彈性就小;可替代性的保險品種(如自願保險),資本彈性就強。
(3)保險供給的利潤彈性。保險供給的利潤彈性,就是指保險利潤每變動1%所引起的保險供給量變動的百分率。根據保險利潤與保險供給的函數關係,兩者呈正比例關係,而且利潤的高低對保險供給的影響極大,因為商業性保險經營的目的是為了盈利。一般而言,保險供給的利潤彈性是正值。保險利潤在不同險種險別中有較大的區別,如在企業財產險、涉外險中利潤較高,而在農業險、機動車險中利潤較低。
一般用供給彈性繫數來表示。用公式表示為
式中,S表示保險商品供給量;△S表示保險商品供給量變動;P表示保險費率;△P表示保險費率變動。
由於各保險商品受有機結構、保險對象、設計的難易程度等諸多因素影響,使得保險商品供給彈性表現出不同的情況:供給無彈性,即Es = 0,無論保險費率如何變動,保險商品供給量都保持不變;供給無限彈性,即,即使保險費率不再上升,保險商品供給量也無限增長;供給單位彈性,即Es = 1,保險費率變動的比率與其供給量變動比率相同;供給富於彈性,即Es > 1,表明保險商品供給量變動的比率大於保險費率變動的比率;供給缺乏彈性,即Es < 1,表明保險商品供給量的變動比率小於保險費率變動的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