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公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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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公關也被稱作假公關,或者虛公關,就是打著公共關係的旗號,乾著違反公共關係準則和倫理的虛假的公共關係行為。
偽公關是公共關係的反面,和真正意義上的公共關係是格格不入的,偽公關的出現一方面說明瞭整個社會越來越重視公共關係,另一方面,也過分誇大了公共關係的作用,偏差地理解了公共關係。
偽公關完全違背了公共關係的基本信條,對公眾、社會乃至公共關係造成了嚴重危害,必須予以揭露和反擊。
第一,偽公關無視公眾利益。所謂公共關係是指組織與公眾的關係,強調的是組織要有公眾意識,公共關係的本質和目的是要建立組織與公眾的利益共同體。現代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它打破了自給自足小農經濟的封閉狀態,從萬事不求人到萬事均要求人。任何一個組織的生存和發展,都離不開公眾。企業離不開消費者,政府離不開民眾,醫院離不開患者,學校離不開學生。一個組織要想獲得生存和發展,就必須與公眾建立良好的關係。組織在制定戰略目標和實施組織行為時,必須將公眾的利益與組織的利益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加以思考,如愛德華·伯尼斯所說,要“投公眾所好”。而偽公關卻全然無視公眾,為了組織自身的利益甚至不惜侵害公眾利益。他們受自身利益的驅使,時而製造假新聞,時而製造虛假民意。
第二,偽公關違背公關所追求的核心倫理:信譽。正因為在現代社會中任何組織的生存發展離不開公眾,因而公共關係的重要使命就是要通過開展公關活動,建立組織良好的信譽和形象,構建與公眾和諧發展的良性關係。而組織要想建立與公眾的良性關係,最基本的一條就是組織要有良好的信譽。信譽是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基石,是構建良性社會關係的根本性紐帶,是公共關係倫理的核心。尤其在危機公關中,當組織遭遇危機,特別是當組織出現重大的責任事故,導致社會公眾利益受損失時,組織必須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在第一時間向公眾公開道歉,以及採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減少公眾的損失。面對危機,只有“說真話”,才能取得公眾的信任和諒解,才能有效化解危機。採用刪除和壓制負面新聞等做法,最終只會適得其反,葬送組織的名聲、良心和事業。
公關打著為組織塑造良好形象、構建“核心美譽度”的幌子行騙,他們置組織信譽於不顧,所謂的“公關策劃”卻是旁門左道,劍走偏鋒,無中生有,信口開河。在所謂的危機公關中,更是肆無忌憚地造帖、發帖、刪帖,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將謊言、謠言演繹至登峰造極,使公關成為愚弄公眾的工具。
第三,偽公關為個人或小集團謀私利。公共關係奉行滿足公眾需要的原則,主張在不損害公眾利益的基礎上,謀求組織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的一致性。以利他的方式利己,追求組織與公眾互惠互利,雙贏多贏。公關創始人艾維?李明確指出,當組織的利益與公眾的利益發生矛盾時,組織就應調整自己的政策和行為。
偽公關則以謀求個人或小集團的利益為目的,一旦自身利益和公眾利益、社會整體利益發生衝突,不惜以損害公眾利益來謀求個人或小集團的利益。假公濟私、損公肥私、損人利己。在上述種種偽公關表象背後,是一條由企業、網站和偽公關結成的黑色利益鏈在作祟。對網站而言,發帖一次可掙三四角錢;回帖一次可掙一二角錢;而刪帖一次收費最高的竟達萬元。
第四,偽公關敗壞社會風氣,阻礙社會文明進步。偽公關踐踏社會誠通道德,衝擊倫理底線,重挫市場公平競爭基本原則。干擾公眾視野,敗壞社會風氣,阻礙社會文明進步。任其蔓延,將導致更多人價值取向偏離正確軌道,毒害整個社會的肌體。如何治理偽公關?
要有效治理偽公關,必須全社會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治理。 政府要完善法律法規,嚴打非法偽公關。政府擔負著管理社會公共事務,推進社會健康、和諧、可持續發展的社會職責,對於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公眾利益的做法應予以嚴肅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