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增殖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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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增殖過程即剩餘價值的生產過程,指超過勞動力價值的那部分價值的形成過程。在資本主義生產中,價值的形成過程就是價值的增殖過程。
資本主義商品生產過程,必然不是單純的價值形成過程,而必須是價值增殖過程。假定一個經營皮鞋生產的資本家,他按照勞動力的日價值5元雇佣工人。在生產過程中,一個工人需要耗費4小時的活勞動才能生產一雙皮鞋,並需耗費30元生產資料的價值(20元勞動對象+10元勞動資料)。假定一個雇佣工人在4小時中所創造的新價值也是5元。這樣,他所生產的皮鞋的價值,就是35元(30元轉移來的價值+5元新價值)。如果工人的勞動過程到此為止,每天只勞動4小時,生產一雙皮鞋,那麼,資本家把雇佣工人生產的皮鞋拿到市場上出售,按其價值取回35元。這同他墊支的資本價值完全相等。勞動力的價值 (5元)恰好等於勞動力在勞動過程中所創造的價值(5元)。K.馬克思指出:“如果價值形成過程只持續到這樣一點,即資本所支付的勞動力價值恰好為新的等價物所補償,那就是單純的價值形成過程”。
但是,資本主義的生產過程,就其本性來說,絕不會到此為止。資本主義生產的唯一目的是榨取剩餘價值。為了實現這個目的,資本家決不肯把雇佣工人的工作日局限於4小時,只生產一雙皮鞋。他必然要把工作日延長到4小時以上,譬如說,延長到8小時,要工人在一個工作日內生產兩雙皮鞋,創造出10元的新價值。但工人的日工資仍然是5元,在這種情況下,資本家就可榨取到5元剩餘價值。這樣,價值形成過程就轉變為價值增殖過程。
第一,剩餘價值為資本家無償占有。 在資本主義生產過程中,工人在必要勞動時間里,生產出自己的勞動力價值的等價物——工資,而在剩餘勞動時間里,生產出的剩餘產品則歸資本家所有,剩餘產品所體現的剩餘價值也歸資本家所有。工人的剩餘勞動是剩餘價值的唯一源泉。因此,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剩餘價值就是由雇佣工人勞動創造的、被資本家無償占有的、超過勞動力價值以上的那部分價值。它體現著資本家對雇佣工人的剝削關係。資本主義價值增殖過程的特殊性並不在於勞動者的勞動區分為必要勞動和剩餘勞動,而在於勞動者的勞動表現為雇佣勞動,其提供的剩餘勞動被資本家以剩餘價值的形式無償地占有了。
第二,無止境地追求剩餘價值的無償占有 是資本家的根本目的和決定性動機。資本家的經濟行為都是以能否無償地獲得更多的剩餘價值為轉移。資本家生產什麼、生產多少,是擴大生產,還是減少生產,是採取絕對剩餘價值的生產方法,還是採取相對剩餘價值的生產方法,都服從於獲得剩餘價值的需要。因此,資本主義的企業,無論是資本家直接指揮的,還是由他們的代理人經營的,也不論資本家是單個資本家,還是採取股份公司形式聯合起來的集團資本家,無論他們的代理人是個人還是現代化公司的經理班子,都是為了無償占有雇佣工人的剩餘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