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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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個稅,自1799年英國開始徵稅以來,個人所得稅通行世界已有200多年。在西方國家,個人所得稅又被稱為“羅賓漢稅種”,擔負調節社會財富分配、防止貧富差距過大的重任。事實上,由於各國基本上都實行累進式征收制度,防止貧富差距過大仍然是個稅的重要功能。但與200多年前相比,現今各國個稅制度無疑更“人性化”。這種現象被成為“人性化個稅”。
無論是類似美國等發達國家,還是印度這樣的發展中國家,都力求體現量能徵稅的精神,按納稅人的經濟負擔能力決定相應稅款征收,而不是竭澤而漁。
一個普遍存在的現象就是:為減輕民眾的賦稅負擔,個稅的起徵點不斷提高。為保證民眾的生活水平,各國還規定了名目繁多的稅前扣除和退稅項目。而納稅人不再僅是義務的承擔者,其權利也正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
美國
在美國,有句俗話:“世上有兩件事你逃不過:一件是死亡,另一件就是繳稅。”稅收是美國政府賴以生存的財政基礎,個人所得稅(簡稱個稅)則是整個稅收最重要的部分。
在近幾年美國聯邦財政總收入中,平均約有43%來自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只占7%。因此,上至美國總統,下到平民百姓,納稅成為每個人的義務和職責。據統計,美國全部個人收入約40%要交給稅務部門。
法國
法國是一個高稅收、高福利國家,稅收制度是政府對社會財富重新分配的重要手段。“共用社會財富”是法國稅制一大理念。
2007年,法國稅收占國內生產總值的50.8%,大大高於歐元區及歐盟平均水平。法國稅種繁多,其中最能體現“共用社會財富”理念的是個稅稅率高額累進位、企業社會福利稅和社會團結財富稅。
日本
日本個稅征收非常人性化,充分考慮到了納稅人的家庭負擔。日本政府戰後一直努力減輕國民稅務負擔,不僅相繼提高免稅額的起點,而且不斷大幅降低最高稅率和減少稅率檔次;此外,日本個稅的免稅項目和稅前扣除項目繁多。這些都減輕了廣大國民特別是高收入者的負擔,增加了國民的消費和投資能力,對經濟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
印度
印度個稅征收制度的設計,是按“抓大放小,力求公平”的原則進行,“大”就是高收入者,“小”是中低收入者。這種稅收體制當然有些“劫富濟貧”的意味,但它非常符合印度國情。
印度是一個人口大國,但大部分是窮人,這種稅收體制可縮小貧富差距,緩解社會矛盾,有利於經濟和社會的和諧發展,至於增加財政收入則在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