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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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工作制是工作日的一種制度,規定隔五天休息兩天。
1926年,美國福特汽車公司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大規模推行五天工作制的企業。此後,“乾五休二”的制度在全球逐漸擴散開來,在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成為“標配”。[1]
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發佈《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決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實行五天工作制,即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2]
五天工作制的歷史沿革[2]
世界上第一個提出每周五天工作制的人是美國汽車商亨利·福特。早在1926年,他就在他的汽車公司里實行了每周五天工作制。他認為,假如工人有更多的休息時間,就可以花費更多的錢,這對經濟發展是大有好處的。然而,當時的其他企業界老闆卻不同意亨利·福特的做法,批評他給予工人太多的休息時間。不過,也有一些企業開始仿效,這就使每周五天工作制迅速在美國傳開。20世紀30年代,美國經濟出現大蕭條。美國人買東西的錢不多,對商品和服務的需求也不多,這又導致了工作時間減少,從而推動了每周五天工作制的實施。在此情況下,美國通過了一周工作40小時的新勞動法規,從而將每周五天工作制以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到1940年,美國人一天工作8小時,一周工作五天,已經很普遍。一周的工作於星期五晚上結束。每周五天工作制在美國建立和普及以後,世界上一批發達國家也相繼採用。
新中國成立時,對勞動時間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僅在第一屆政治協商會議上通過的《共同綱領》中規定,將於部職工的工作時間限定在每天8小時至10小時,至於每周工作多少天,並沒有涉及。由於沒有法律上的嚴格規定,在歷史的沿革中,我國形成了非常複雜的勞動時間規定:夏天可以提前一個小時下班,氣溫超過38攝氏度就集體放假;每個月每人可以請三天帶薪病事假;一年除去七天的節假日外,還有十幾天的帶薪休假;女職工的產假各個單位給的時間也不一樣;工人加班也很正常...而且因為一周只有一天假,大部分人把所有的家務活留在周日乾:換煤氣、洗衣服、看老人、購買必需品等等,當時有個說法很形象:“戰鬥的星期天,疲勞的星期一。”
縮短勞動工時,實行五天工作制,是世界性的發展趨勢和潮流。從20世紀40年代起,世界各國相繼縮短工時。到70年代,世界各國已普遍實現五天工作制,而且普遍實行了年帶薪休假制,並通過各種不同方式不斷地繼續縮短勞動工時。目前美國和英國已經將每人年平均工時減少到1850小時,法國減少到1650小時,等等。當時我國勞動者的法定年工時量為2448小時。同時,根據世界勞工組織的統計,我國是世界上僅有的4個沒有實行年帶薪休假制的國家之一。如果我國實行五天工作制,法定年工時減為2032小時,並按發展中國家的一般水平確定每年20天的帶薪休假,則我國勞動者的年工時量仍超過發達國家一個半月以上。
1994年3月,我國試行了“隔周五天工作制”。
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發佈《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決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實行五天工作制,即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 ↑ 少上一天班,究竟“香不香”?.工人日報.2023-02-24
- ↑ 2.0 2.1 胡平.我國五天工作制出台始末[J].百姓生活, 20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