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優勢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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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的嚴格的優勢策略簡稱嚴格優勢策略(strictly dominant strate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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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嚴格優勢策略是指不論對方採取什麼策略,我採取的這個策略總比採取其他任何策略都好的策略。
所謂的嚴格劣勢策略是指被全面的嚴格優勢策略壓住的那個策略,也就是說不是嚴格優勢策略以外的策略。
所謂的雙方優勢策略則是指雙方利益總和最大的策略。
一、經典的囚徒困境
1950年,由就職於蘭德公司的梅里爾·弗拉德(Merrill Flood)和梅爾文·德雷希爾(Melvin Dresher)擬定出相關困境的理論,後來由顧問阿爾伯特·塔克(Albert Tucker)以囚徒方式闡述,並命名為“囚徒困境”。經典的囚徒困境如下:
警方逮捕甲、乙兩名嫌疑犯,但沒有足夠證據指控二人入罪。於是警方分開囚禁嫌疑犯,分別和二人見面,並向雙方提供以下相同的選擇:
- 若一人認罪並作證檢舉對方(相關術語稱“背叛”對方),而對方保持沉默,此人將即時獲釋,沉默者將判監10年。
- 若二人都保持沉默(相關術語稱互相“合作”),則二人同樣判監半年。
- 若二人都互相檢舉(互相“背叛”),則二人同樣判監2年。
用表格概述如下:
甲沉默(合作) 甲認罪(背叛) 乙沉默(合作) 二人同服刑半年 甲即時獲釋;乙服刑10年 乙認罪(背叛) 甲服刑10年;乙即時獲釋 二人同服刑2年
如同博弈論的其他例證,囚徒困境假定每個參與者(即“囚徒”)都是利己的,即都尋求最大自身利益,而不關心另一參與者的利益。參與者某一策略所得利益,如果在任何情況下都比其他策略要低的話,此策略稱為“嚴格劣勢”,理性的參與者絕不會選擇。另外,沒有任何其他力量干預個人決策,參與者可完全按照自己意願選擇策略。
囚徒到底應該選擇哪一項策略,才能將自己個人的刑期縮至最短?兩名囚徒由於隔絕監禁,並不知道對方選擇;而即使他們能交談,還是未必能夠盡信對方不會反口。就個人的理性選擇而言,檢舉背叛對方所得刑期,總比沉默要來得低。試設想困境中兩名理性囚徒會如何作出選擇:
- 若對方沉默、背叛會讓我獲釋,所以會選擇背叛。
- 若對方背叛指控我,我也要指控對方纔能得到較低的刑期,所以也是會選擇背叛。
二人面對的情況一樣,所以二人的理性思考都會得出相同的結論——選擇背叛。背叛是兩種策略之中的支配性策略。因此,這場博弈中唯一可能達到的納什均衡,就是雙方參與者都背叛對方,結果二人同樣服刑2年。
這場博弈的納什均衡,顯然不是顧及團體利益的帕累托最優解決方案。以全體利益而言,如果兩個參與者都合作保持沉默,兩人都只會被判刑半年,總體利益更高,結果也比兩人背叛對方、判刑2年的情況較佳。但根據以上假設,二人均為理性的個人,且只追求自己個人利益。均衡狀況會是兩個囚徒都選擇背叛,結果二人判決均比合作為高,總體利益較合作為低。這就是“困境”所在。例子漂亮地證明瞭:非零和博弈中,帕累托最優和納什均衡是相衝突的。
在這幾種結果對比中,甲選擇坦白是他的嚴格最優策略,因為入獄2年比入獄10年要好,釋放比入獄2年也要好。所以不論乙採取什麼樣的策略,甲都會選擇坦白,用中國的古話說叫首先處於“不敗之地”。同樣,乙也會作如此推斷。最終的結果,雙方都會選擇坦白,選擇坦白是雙方的嚴格優勢策略,沉默則是雙方的嚴格劣勢策略,每個囚徒都不會採取對自己明顯不利的嚴格劣勢策略。
二、智豬博弈理論
智豬博弈理論為非合作博弈論創始人、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納什提出的經典博弈案例,適用於在經濟領域中大企業和小企業之間的關係處理。
該理論的前提是一個假設。假設豬圈裡有兩頭豬,一頭大豬,一頭小豬。
豬圈很長,一頭有一踏板,另一頭是飼料的出口和食槽。豬每踩一下踏板,另一邊就會有相當於10份的豬食進槽,但是踩踏板以後跑到食槽所需要付出的“勞動”,加起來要消耗相當於2份的豬食。
問題是踏板和食槽分置籠子的兩端,如果有一隻豬去踩踏板,另一隻豬就有機會搶先吃到另一邊落下的食物。踩踏板的豬付出勞動跑到食槽的時候,坐享其成的另一頭豬早已吃了不少。
“籠中豬”博弈的具體情況如下:如果兩隻豬同時踩踏板,同時跑向食槽,大豬吃進7份,得益5份,小豬吃進3份,實得1份;如果大豬踩踏板後跑向食槽,這時小豬搶先,吃進4份,實得4份,大豬吃進6份,付出2份,得益4份;如果大豬等待,小豬踩踏板,大豬先吃,吃進9份,得益9份,小豬吃進1份,但是付出了2份,實得-1份;如果雙方都懶得動,所得都是0。
利益分配格局決定兩頭豬的理性選擇:小豬踩踏板只能吃到一份,不踩踏板反而能吃上4份。對小豬而言,無論大豬是否踩動踏板,小豬將選擇“搭便車”策略,也就是舒舒服服地等在食槽邊,這是最好的選擇。
現在來看大豬。由於小豬有“等待”這個優勢策略,大豬只剩下了兩個選擇:等待一份不得;踩踏板得到4份。所以“等待”就變成了大豬的劣勢策略,當大豬知道小豬是不會去踩動踏板的,自己親自去踩踏板總比不踩強吧,只好為一點殘羹不知疲倦地奔忙於踏板和食槽之間。
三、關於企業價格策略
我們來看兩個企業關於價格策略的例子。假定兩個企業都採取低價,可以各得30億元利潤;如果都採取高價,各得50億元的利潤;如果一家採取低價而另一家採取高價,那麼價格高者利潤為10億元(市場份額損失較大),而另一家因為多銷將利潤上升到60億元。究竟兩家企業會採取什麼價格策略呢?
這個博弈的格局與“囚徒困境”博弈的格局是一樣的,按照上述分析,雙方的優勢策略是雙方都實行高價,結果雙方都能獲得各50億元的利潤,這是得到總和最大的策略。雙方的嚴格優勢策略是都實行低價,而雙方的嚴格劣勢策略則是都實行高價。對於兩個企業來說,高價都是嚴格劣勢策略,而採取低價策略都是嚴格優勢策略,每個企業都以對方為敵手,只關心自己的利益,在兩家企業中,一方降價的結果,必然導致另一方也降價跟隨,最終形成價格大戰。如果雙方通過合作起來,爭取雙方的優勢策略,避開都採取各自的嚴格優勢策略形成價格大戰,這對兩個企業都有意義,這我們稱之為“雙贏對局”。
有點不理解,有人能通俗易懂的方式說明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