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層次按勞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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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層次按勞分配指的是國家間管理個別職工收入水平的一種分配方式,它是按勞分配的一種具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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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存在和中國經濟規模的巨大,情況千差萬別,國家不可能準確地考察數以萬計的城市職工的勞動貢獻,並據此來決定每個職工的勞動報酬,結構只能實現大體的平均分配。要真正貫徹按勞分配,就必須承認在國家與職工之間,還存在企業這一層次,並通過企業這一層次付職工實行按勞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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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工資與浮動工資相結合的形式。即職工的工資由國家決定,統一調整,獎金等由企業根據自身的經濟效益,並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自行決定和調整。
- 工資總額包乾形式。即國家對企業核定一個工資總額,在這個範圍內有企業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每個職工的具體收入。
- 職工工資與企業的某項經濟指標掛鉤形式。具體又有與總產值,總產量,凈產值,上繳利稅等指標掛鉤。
企業工資總額隨著這些指標的增長而增長,企業內部分配有企業自主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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