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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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證據證明對人體健康已經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已經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含有對特定人群可能引發健康危害的成分而在食品標簽和說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或標識不全、不明確的食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不安全食品對人類健康和經濟構成威脅,對弱勢和邊緣化人群,尤其是對婦女和兒童以及受衝突影響的人口和移民造成嚴重影響。
世衛組織指出,不安全食品每年導致約200萬人死亡,其中多數是兒童。含有有害細菌、病毒、寄生蟲或化學物質的食品可導致從腹瀉到癌症等200多種疾病。同時,食品安全的新威脅不斷涌現。食品生產、銷售和消費方面的變化、環境變化、新出現的病原體以及抗微生物藥物耐藥性等問題都給國家食品安全系統帶來挑戰,而且旅行和貿易的增加也提高了污染食品國際傳播的可能性。據聯合國估計,全世界每年有42萬人在食用被污染的食物後死亡,而五歲以下的兒童在食源性疾病患者中占40%,每年有12.5萬例死亡。
判定食品是否屬於不安全食品,應當進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
相關食品安全危害調查的主要內容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或標準的安全要求;
(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輔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
(三)食品的主要消費人群的構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數量、批次或類別及其流通區域和範圍。
食品安全危害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該食品引發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發上述危害的可能性;
(二)不安全食品對主要消費人群的危害影響;
(三)危害的嚴重和緊急程度;
(四)危害發生的短期和長期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