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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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分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不安全食品对人类健康和经济构成威胁,对弱势和边缘化人群,尤其是对妇女和儿童以及受冲突影响的人口和移民造成严重影响。
世卫组织指出,不安全食品每年导致约200万人死亡,其中多数是儿童。含有有害细菌、病毒、寄生虫或化学物质的食品可导致从腹泻到癌症等200多种疾病。同时,食品安全的新威胁不断涌现。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方面的变化、环境变化、新出现的病原体以及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等问题都给国家食品安全系统带来挑战,而且旅行和贸易的增加也提高了污染食品国际传播的可能性。据联合国估计,全世界每年有42万人在食用被污染的食物后死亡,而五岁以下的儿童在食源性疾病患者中占40%,每年有12.5万例死亡。
判定食品是否属于不安全食品,应当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
相关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三)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该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
(二)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
(三)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
(四)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