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17个条目

一次性告知制度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重定向自一次性告知)

目錄

什麼是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辦理、咨詢國稅職責範圍內的涉稅事宜,承辦人員必須一次性告知其所要辦理涉稅事項的依據、時限、程式、所需的全部資料以及不予辦理等事項的制度

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要點

  1、對納稅人要求辦理的涉稅事項,在職責範圍內,承辦人員應當場審核其有關手續和資料,對即時辦理的事項要即時辦理;對手續、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承辦人員應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補充的手續和資料。在向納稅人一次性告知時,可採用口頭告知形式。但納稅人要求以書面形式告知的,承辦人員應填寫《一次性告知書》交納稅人,並對所需的資料、手續及辦理程式和受理時限作詳細說明。《一次性告知書》一式兩份,一份交納稅人,一份由經辦單位留底備查。接收告知的納稅人應在《一次性告知書》上簽名。納稅人按照書面告知的要求補充後,承辦人應當及時予以辦理。對經常性辦理的涉稅事項,且手續、資料要求明確的,辦稅服務廳要事先印製《辦稅指南》供納稅人索取。

  2、遇到納稅人所辦事項的相關手續、資料不清楚,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規定不明確等特殊情況的,承辦人員應幫助其咨詢瞭解或請示報告,並將結果即時告知當事人。

  3、納稅人電話咨詢有關涉稅事項辦理事宜時,承辦人應一次性告知辦理事項的手續、材料、程式和受理時限。各辦稅服務廳應設立電話咨詢記錄簿,並作好一次性告知的電話記錄。

  4、各辦稅服務廳要在納稅人集中辦稅場所設立公告欄、觸摸屏,統一公佈涉稅事項所需材料、程式、時限等內容。

  5、承辦人員應認真履行一次性告知義務。對沒有做到一次性告知,造成服務對象兩次以上往返,被納稅人有效投訴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懲戒、政紀處分,並追究承辦人員的責任和有關領導領導責任

本條目對我有幫助0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認為本條目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請編輯條目投訴舉報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Tracy.

評論(共0條)

提示:評論內容為網友針對條目"一次性告知制度"展開的討論,與本站觀點立場無關。

發表評論請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有關規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