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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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国民待遇指在经贸领域,我国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外商直接投资高于本国国民投资的待遇。如我国对外资企业一直采取税收优惠、投资优惠、外汇管理优惠等许多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在改革开放初期对我国更多地吸引外资起了重要作用。如今的“超国民待遇”涵义有所扩大,泛指在经济、法律、劳动保障等各方面超过了本国公民的待遇的现象。
超国民待遇的积极影响[1]
超国民待遇主要包括对外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税收优惠、低成本甚至无偿使用土地等多方面优惠待遇。这种优惠待遇实质形成对本国企业的歧视。超国民待遇的实施愈演愈烈,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普遍性的手段,对外资企业实行超国民待遇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从国家角度来看,超国民待遇的实施是为了产生投资创造和投资转向
超国民待遇实施的背景是激烈的国际资本的争夺.这种争夺包含三个层面:东道国对投资国资本的争夺(投资国资本在投资国内还是国外)、东道国之间的争夺和东道国内部区域间的争夺。国家之间的竞争主要在发展中国家之间展开,由于发展中国家普遍重视外资尤其是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利益,争夺外资日益激烈。从国家层面看,实施超国民待遇出于两方面的原因:投资创造和投资转向。
1.投资创造:是指相对于资本自由流动的价格而言,东道国给出更高的资本价格.使得投资国的投资者缩减国内投资增加对外直接投资。“创造”即是指国内资本变化为跨国资本。对于投资国来说.资本的丰裕对应着较低的资本价格,东道国资本稀缺引致资本价格较高.资本就会从丰裕国流向稀缺国.从理论上而言这种流动将持续到两国资本价格相等为止。只要东道国给予外资优惠政策.投资国的资本就会持续向东道国流动。这部分增加的资本即是东道国实施超国民待遇的动力之一。
2.投资转向:是指对于两个具有相同引资条件的东道国,实施超国民待遇的国家比另一国可以吸引到更多的外资。如果把东道国各种引资因素都综合成价格来表示,实施超国民待遇的国家比不实行者具有更高的资本价格.因此可以把本应流向后者的部分资本吸引过来。如果两个引资竞争国都实行超国民待遇,实行程度更高的国家会获得来自其他东道国更多的投资。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发展中国家愈演愈烈的引资竞赛就说明了这一点。
(二)从一国内部的区域角度来看,超国民待遇的实施是劣势地区扭转劣势、优势地区强化优势的手段
东道国在引进外资时,不仅面临国家之间的竞争,还存在国内不同区域间的竞争。发展中国家由于不同区域的区位优势不同,处于劣势的地区为了争夺外资.不惜代价地向外商开出异常优厚的条件:具有一定优势的地区想吸引更多的外资,也竟相实施超国民待遇。造成区域间超国民待遇的政策攀比程度严重。
以土地为例.我国许多地方均以成本价以下的价格招商引资。在长三角的苏州地区,土地开发成本大约在每亩20万元左右.而目前苏州的地价已降至每亩15万元以下。周边的江苏吴江、浙江宁波和杭州,则将地价直接压到了每亩5万元.无锡甚至降到2万至3万元.上海一些郊区也拿出了每亩5万至6万元的低价招商引资。区位优势明显的沿海地区尚且如此,中西部地区越是落后的地方,区位条件越差.就越依靠超国民待遇作为引资的有力武器。
(三)从地方政府角度来看,对更多外资的需求不仅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考核机制所致
地方政府近年来对招商引资的需求有增无减.有些地方把引资数量与官员考核直接挂钩。甚至把引进外资的任务分解到个人。在利益驱动和考核压力下,各地实施超国民待遇引资就演变成了比优惠、比让利的引资竞赛。盲目的引资行为造成了恶性竞争,完全忽视了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超国民待遇的消极影响[1]
对外资企业实施超国民待遇,造成了资本价格的扭曲。造成了资源的错配和低效。
(一)国家之间、地区之间造成了恶性竞争,付出了较高代价
吸引外资的恶性竞争现象,使得超国民待遇实施带来的投资转向失去了意义。投资转向的前提条件是别的东道国不实行或少实行优惠政策,当各国都争相实施更优惠的政策时,虽然还有投资创造的效果,但投资转向已基本失去了意义,利益更多地让渡给了投资国的投资者。
对地方政府而言,日益激烈的引资竞争已经造成了不良后果。部分外资企业利用这些超国民待遇进行短期投资.优惠政策用完后就转向另一个地方,给地方政府及国家造成极大损失。同时也造成内资外逃再以外资身份进入以获取优惠政策。即便是外资企业在一地长期生产,异常低的引资条件(比如土地的无偿使用)也许带来的只是菲薄的经济效益。甚至有的外企多年账面亏损。
(二)外资进入良莠不齐,低技术含量和重污染的行业长驱直入
由于片面追求数量,使得外资进入门槛较低。各种类型的外资都备受地方政府的欢迎,对行业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一是技术含量低的外资企业较多。这类外资的进入主要是为了利用廉价劳动力、资源和优惠政策,虽然也能解决部分就业问题并带来其他利益.但由于技术含量低.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作用较小。一二是重污染行业大量迁入。发达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发展较早,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的观念已经在经济发展中有效体现.因此重污染行业逐渐移出,转向环境保护观念淡薄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间和国家内的引资竞赛,给这些企业的进人造成可乘之机。
(三)对国内企业和国内资本进入造成歧视
超国民待遇的实施,造成了对国内现有企业的歧视,也限制了国内民营资本的发展。国内资本中不乏优质资本和好的项目,它们的进入同样可以带来就业、税收等的增加。各地区对外资一般大开绿灯,但对外地民营资本的进入却设置重重壁垒.复杂的审批手续也加大了外地民营资本进入的成本,即便是本地的民营资本有时也并不能获得平等竞争的机会。这种做法.抑制了民间资本投资的积极性,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