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集中支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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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集中支付制是指企业集团将所有的资金都纳入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归集到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账户,支出通过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单一账户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它是企业资金管理的一种模式,是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能充分利用集团公司整体资源优势,发挥结算中心对资金的计划和管理。对企业加强资金的监管,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资金集中支付制的原则[1]
资金集中支付制,应按照计划支付、分步实施、分级管理和效益效率设置原则。
1、计划支付原则
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所有支付业务,均应预先纳入年度资金预算,不受理无预算、无计划的支付业务。对年度资金预算按预算项目进一步细化,将资金支出分为约束性支出(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必须的、经常性的支出)和酌量性支出(即对企业发展有影响但需要进行决策分析的无规律、偶然性支出)。
2、分步实施原则
根据集团公司的管理要求和必要的实施条件,将支付事项分类、分步组织实施,先易后难,总结经验,逐步完善。
3、分级管理原则
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下属企业每一笔资金支出的流向;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负责具体办理下属企业资金支出汇款业务;下属企业总经理是本企业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下属企业会计科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具体的资金管理工作。
4、效益效率原则
一是资金管理必须坚持效益原则,加强对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防止资金挤占、挪用,降低资金支付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资金管理必须坚持效率原则,要使各下属企业用款方便,解决过去资金滞留、沉淀和流转慢的问题,集团公司与下属企业之间加强信息沟通,提高收支业务的效率。
资金集中支付制的流程[1]
资金集中支付制的业务管理[1]
1、计划编制的管理
(1)基本合同的管理
对生产经营中的大宗原材料、辅助材料的购买、技改、检修、建筑安装等合同,应于合同签订后,及时传送一份到财务部门备查,合同中应注明付款方式、时间要求、收款人账号及开户行等详细信息,财务部门根据合同分类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2)计划编制的时间
根据年度资金预算,编制月度资金支出计划和临时资金支出计划,资金支出计划要求各资金支出申请部门于当月27日前,将本部门的下月支出申请报财务科,30日前报集团公司财务部,上报书面计划同时上报计划的电子表格。
(3)支出申请的编制
各部门按支出计划编制时间的要求,向财务科填制支出申请表,注明序号、合同编号(或专项编号、入库时间)、收款人名称、账号、支出金额等,需说明的事项在备注栏中说明、申请表制表人和复核人签字后交财务科。
2、集中支付计划的复核、审批管理
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下属企业上报的支出计划表,按归口职能部门分类制作集中支付计划清单,清单所反映的内容与支出计划表一致,加盖部门公章后送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复核。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接到计划清单后,根据部门权限和相关管理规定,逐一复核清单上支出项目的内容。职能部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加盖部门公章后返回集团公司财务部。财务部在调整清单文件后,按程序上报总会计师、总裁审批。总会、总裁在审核中如果提出增、减的项目,财务部将重新编制集中计划文件,调整后上报审批。
3、集中支付计划的执行管理
集团公司财务部将已审批的资金集中支付清单文件一份送达结算中心,结算中心根据支出计划筹集资金,按照均衡、及时的原则集中办理付款手续。结算中心办理的资金集中支付采用网上银行的方式,每笔付款业务必须经过网银操作员和复核员两道程序,付款复核员为结算中心负责人或授权的付款复核人,作为支出资金的最后一道审核人。网银操作员根据集中支付计划文件需求和结算中心的计划安排,逐笔将支出的项目录入网银,内容与集中支付计划清单文件的要求一致,提交结算中心付款复核员审核、付款复核员对照支出计划清单文件,对操作员提交的付款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提交,付款完成。
4、集中支付业务的信息反馈及咨询管理
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已审批的资金集中支付清单文件,按单位制成各下属企业的审批执行资金支出清单,传送给下属企业。下属企业财务科根据集中支付清单文件稽核结算中心下发的已支付的付款清单。结算中心于每周一将上一周已办理付款手续的项目,分企业制成付款清单,下发各下属企业,已付款的清单按周下发,时间连续,按支付款单位连续编号。下属企业可通过网上银行咨询支出计划的执行情况,亦可通过结算中心下发的已付款清单获取信息;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可向结算中心咨询支出计划执行情况,结算中心应如实告知,不再另行提供如已付款清单的书面材料。结算中心将每月的资金收入、调拨、使用的情况作专项分析,纳入每期的资金管理分析中。
资金集中支付制的注意事项[1]
、集中支付制与收入归集相结合
集中支付制的有力保障是企业资金收入要集中,下属企业与各大商业银行签订协议书,约定实现销售收入后,其资金收入,每天下午17时自动归集到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下属企业的收入账户保持零余额。
2、集中支付制与计算机应用技术相结合
集中支付制是以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为基础的,实行集中支付制需要一个准确、及时的网上银行结算系统作保障,既能快捷地查询资金收入情况,又能及时、安全地集中支付资金。网上银行的安全运行和风险控制要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加强。
3、集中支付制与企业预算相结合
集中支付制与企业总体预算是相互配套,不可分割的。总体预算中的年度资金预算是企业按各业务部门设置并汇总的,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企业预算来确定用款的项目和用款时间,通过单一账户进行资金的支付,这有利于预算的审查、执行和监督。
4、集中支付制与集中招标相结合
集中支付制使资金的流转链条短、速度快和支付简洁,各资金使用部门没有资金支配权,它弥补了资金管理方面的漏洞,但无法绝对保证资金支出的有效性和效益性;而集中招标制,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极大地增加了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将集中支付与集中招标相结合,更能达到加强资金管理,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资金集中支付制的组织结构及职责[1]
资金集中支付制涉及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企业财务科,下属企业业务部门等部门。
1、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的职责
负责归集所有收入,并按已审批的资金支付计划准确、及时办理支付业务,同时将支付的信息,按要求反馈到相关部门和企业。
2、集团公司财务部的职责
负责具体资金支出计划的分类、归集、审核及编报工作,并协调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各职能部门、下属企业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保证各项支付工作的顺畅进行。
3、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编制本部门的资金支付计划,复核本部门下辖的、下属企业上报的资金支付计划,并及时将复核计划送达集团公司财务部。
4、下属企业财务科的职责
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财会部的指导,审核本企业的具体资金支付计划的分类、归集、审核及上报工作。
5、下属企业业务部门的职责
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要求,负责编制本部门的资金支付计划,并及时送达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