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溢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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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溢短单(Overlanded / Shortlanded Cargo 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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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溢短单是指船舶卸货完毕后由理货长将卸货记录汇总而编制的表明货物所卸的数量与提单或其他有关单证所载数量比较,溢卸或短缺情况的书面证明。
通常情况下,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货物卸下船时止,所以收货单与货物溢短单是证明船方责任起止时间的重要证据。如果收货单和货物溢短单上的批注一致,则可以证明船方在运输过程中并没有给货物造成损害。假如在此以后发现了未经批注的货物短损,除非由于特殊原因或者另有约定,否则所有这些卸货后发现的货物灭失都不属于承运人的责任。因此,货物溢短单是收货人日后向船公司或保险人提出索赔的重要凭证之一,也是船公司日后处理收货人提出索赔的原始资料和依据之一。
货物溢短单必须经船长或大副的签认才有效,所以船方在签字前必须认真核对,情况属实,才给予签认。如船方对溢短单内所记载的溢短内容有异议,则可以在溢短单上作适当的批注,也可以委托理货公司进行“重理”或“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