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富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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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富于民主要是指防止或者消除、缓解过大的贫富差距现象,防止公共权利以及少数人对民众财富的不恰当占有和侵害,防止政府“与民争利”的现象出现,鼓励民众积累财富,让财富向民众倾斜,使中等收入者成为主要人群。[1]
藏富于民是一种古已有之的经济理论,是古代富民学说的延伸。藏富于民是现代东西方发达国家的主要特征,是现代文明的终极价值观。也是一种民主及国家强盛的现象。
藏富于民的必要性[1]
(一)藏富于民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重要力量
诚然,一个国家的财富总量是一定的,国家占有的多,公民占有的就少;反之亦然。这一利益博弈体现的是政府的价值理念问题。富国与富民哪个更加重要哪个其次?或者说哪个将成就另一个?这是一个长期争论的命题。我们不妨看一下别国的经验。
美国在成为世界上最富有国家之前是没有个人所得税的,这就鼓励了个人通过劳动所得积累财富,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而美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是在资产阶级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之后进行的。当他们成为强者和胜者之后,便按照自己的游戏规则将全民族追求财富的巨大冲动纳入到其利益的法律和秩序轨道中。所以,当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几乎全世界的人都指责美国人的贪婪,其实,这种贪婪由来已久并且早已是合法化了的。反观中国有世界上最大的外汇储备,老百姓把收入的大部分用来储蓄。这一方面是源于中国人民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现实条件不允许我们像西方一样不节制的超前消费。
首先是税收过高。2007年《福布斯》发布的税负痛苦指数报告称,中国税负排名全球第三,是亚洲经济体中税负最重的国家。世界银行发布的2012年1季度经济季报认为,2008年中国劳动者的平均税率为45%,高于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甚至高于欧盟15国的平均水平,高出澳大利亚、美国的平均税率近1倍。在这样的高税收下,是财政连年高速增长。1997-2007年,在GDP的比重中,财政收入从10.95%升至20.75%[1。同期,企业盈余从21.23%升至31.29%,劳动报酬却从53.4%下降至39.7%。
其次是财政支出的重点不同。美国财政的最大支出是社会福利开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这主要体现在福利支付的占比上。2003年,美国的转移支付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40%,占到GDP的12.5% 。美国的转移支付主要用在贫困者身上。我国2011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是47 1564。全国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16 116亿元,占GDP的3.41%;医疗卫生支出6 367亿元,占GDP的1.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l1 144亿元;占GDP的2.36%;而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 109亿元,占GDP的2.35%。将此4项相加也不过9.2% ,和发达国家相去甚远。
国家掌握的资源过多,会诱导国民倾心于争夺已有的财富,而不是创造个人财富。所以强国之道在于富民,民富之后社会将会形成一种巨大的而持续的创造活力,为财富的积累和综合国力的提升起到推动作用。并且民众收入有了财富之后会将一部分用于消费,一部分用于投资,这些都会产生乘数效应,调动社会的发展动力,这也是适应当前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的大局的。
(二)藏富于民有利于缓和矛盾,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经济发展需要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和统一的市场,如果丧失了这样的条件,便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性。据统计,我国现在的人均国民收入已经超过4 000美元,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了。但是在这个阶段如何进一步发展到高收入国家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实事证明,一个国家一旦跨人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其国家经济发展的条件将发生巨大的变化。我国现在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并且伴随着“人口红利”期的结束,和刚入市的十年相比,无论是国内环境还是国际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不可能走和过去一样的道路。当投资和出口都疲软的时候,我们必须唤醒另外一种力量,即消费。如何跨越这一陷阱至关重要,它决定了我国能否在以后更长的时间进入世界强国的行列。过去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多半是由于没处理好国内财富差距而导致矛盾频发,使其失去发展优势。我国现在的贫富分化已经超过一个合理的水平了,这样的现实造成了社会利益结构失衡,为数众多的社会成员的利益受损,很容易引发种种社会矛盾问题,对于社会的安全运行造成严重的威胁。通过藏富于民的改革,民众必将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提高自身能力和获得更大的发展上,这对于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来说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三)藏富于民有利于维护稳定的政治局面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非常重视民众的支持度,都把能否得到老百姓的拥护作为衡量政党执政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尺。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60多年的执政历程中得深得民心,但是要想继续延续这种执政优势必须要更加关心民众的基本生活,解决民众生活中的困难。尤为重要的是,我国的政治制度不同于别国,我们国家是实行的一党执政的政党制度,这就避免了西方的“福利绑架政治” 的弊端,有利于社会政策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并且福利的水平高低可以相对自由的调整。
藏富于民的实现路径[1]
(一)改革财税制度
我国目前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过重,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和居民的消费热情。根据《南方周末》的估算,一个家庭51%的所得收入都以税收的形式被抽走了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约有4 000多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中小企业的发展却面临着税费负担相对较重的问题。2010年,国企和央企上交的税是1.2万亿元,个体户上交税收1.1万亿元,民企几乎承担着与国企央企同样的税收。但是“同税却不同权”,国家在行政审批和资金支持等环节都对国企和民企实行了不同的政策待遇。因此,政府应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财税手段加强对国企收入的调节转移,扩大对国企利润的征收,以此冲减民众的税赋。同时,改革我们国家的税种结构。我国现在主要是以间接税为主,包括流转税、营业税等,个人所得税所占的比重偏小。这样的税制结构容易导致企业将税收转嫁给公民或原材料供应商。而且容易出现重复征税的现象。可以考虑学习西方,增加直接税所占比重,避免重复征税和降低征税成本。
(二)建立起公正合理的分配制度
分配制度主要是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初次分配主要是依照劳动力、土地和资本等各类要素进入市场的贡献来安排的。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初次分配主要是注重效率,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初次分配也不能缺乏对公平的关注。我国目前的“同T不同酬”现象与国企排挤民企等问题都暴露出初次分配也是需要关注公平的,应使生产要素的付出者得到与付出能成正比。吴忠民教授认为,中国现在之所以难以出现民富的局面,就在于为数众多的劳动者的收入被压得过低,其贡献和回报不成比例。故而,应该着力提高工资收入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可以考虑借鉴日本的成功经验,制定一个收入倍增计划。例如,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6年翻一番,农民收入5年翻一番。
在再分配领域主要包括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制度。经过市场机制的初次分配之后,仍然会有一些人因为个体拥有要素的差异会导致收入所得的巨大差异,但是,政府不能对这种现象听之任之,必须要通过再分配来保障一些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并且努力的缩小收入差距。事实上,国外的福利国家在这方面做的更加多。如,芬兰在二次分配之前的基尼系数是0.46,法国是0.50,但是经过二次分配之后它们都降低了一半到1/3。根据现阶段中国的国情,可以考虑通过收入税、遗产税、社会征缴等其他方式的转移支付,给予社会上暂时处于不利境况中的社会成员一个起码的生存底线,建立最起码的财富积累平台,逐渐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三)由政府提供大量有效的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由于其消费的非竞争性、收益的非排他性和效用的非可分性,这三个固有属性,决定了市场不能有效的提供,必须由政府来供给。政府提供充足的公共物品可以减少居民在这方面的支出,这在无形之中就是在增加他们的收入,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器抵御风险和持续积累财富的能力。在现阶段,民众最无以承担的“新三座大山”一教育、医疗、住房,前两者明显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政府应该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教育基金投入的长效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住房方面,现阶段在实施的保障性安居住房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众多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但是这方面仍有很大的作为空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