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费总量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
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一个国家(地区)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生活在一定时间内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1]。能源的能量消耗总量,而不是能源的物量消耗总量。
能源消费总量计算式如下[2]:
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折标准煤之和+能源损失量折标准煤之和
能源消费总量与经济总量的关系[3]
通过协整分析发现,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与经济总量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能源消费对GDP的变化敏感”,这表明GDP上升是能源需求增加的主因,我国经济增长受到能源的约束越来越明显,满足经济对能源的需要成为了中国维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关键。
通过granger cause检验,发现只存在单向的GDP granger cause能源消费,即能源消费总量的增加和减少不会对GDP有明显的影响,能源消费对GDP不起决定性作用,而国民经济的变动会带动能源需求的变化。在granger cause基础上建立的自回归方程预测表明,我国未来能源需求量将是现在的2倍左右。这表明未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增长会给能源供应带来极大的压力。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4]
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中后期阶段。经济较快增长,调整产业结构短期内难度较大,城市化带来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居民生活用能保持快速增长,技术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并存。一方面,经济增速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不确定性高,造成能源消费强度和经济总量的变动范围较大,对政策决策和实施的灵活性带来很大的挑战。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阶段,前瞻部署、合理布局、采用先进技术等可以避免我国能源消费和排放的锁定效应,充分发挥后发优势,争取我国在能源和气候领域的主动权。
我国应充分把握发展机遇,及早部署和统筹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及配套政策体系,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节约型社会建设等经济社会各方面。同时,由于未来经济、社会、技术发展存在高度不确定性,不宜设置过于刚性的总量控制目标,应以突出控制目标和政策的灵活性为主,便于适时适度调整相关政策。
1.我国应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管理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财政、税收、金融、投资、贸易、技术监督、环境资源保护等众多职能部门。我国目前的节能和能源管理格局已经基本形成,但就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要求而言,仍存在职能界定不明或工作机制不协调等问题,造成政出多门、多元领导现象,影响政策实施效果和总量控制目标实现。
我国应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国家层面建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协调、相关部委协同参与的总量控制管理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健全省一级的监察机构,理顺国家综合管理部门与地方的对接关系,切实推进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并适度赋予地方政策灵活性;同时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鼓励和引导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有序发展。
2.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对象应以煤为主,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重点
主要发达国家能源消费结构以油气为主,油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高于60%。我国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70%左右,不仅利用效率较低,而且污染排放严重。因此,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对象应以煤为主,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重点。一方面加强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另一方面加强能源替代。据测算,煤炭占能源消费结构比重下降1个百分点,可实现节能约0.1亿tce;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可拉动单位GDP能耗下降超过3个百分点。
建议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中以煤炭消费控制为重点。一方面,通过大幅提高煤炭洗选率、推广应用水煤浆、建设综合能源运输体系提高能源供应效率;另一方面,通过控制煤炭生产总量、扩大沿海进口(LNG)、加快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和开采、提升电气化水平等途径,加快能源替代。
3.加快由强制型向激励型、市场型政策的转变,形成以市场为主、多措并举的政策体系
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不应局限于强化节能的定位,而应涉及整个能源供需体系的系统化工程,需在传统的节能政策体系上突出体制和政策的创新。国外的能源市场化道路已被实践证明有效,国际能源政策也体现出从强制型管控向市场型、多元化演变的路径。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应坚持“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政策取向,明确政府作为市场规则制定者的角色,职能定位以建立健全市场为主,避免过多、过度的行政干预。
我国应加快推动能源政策由强制型向激励型、市场型政策的转变。近期应加快完善能源资源价税改革,通过完善煤炭资源税、开征能源消费税、实行阶梯电价等价税改革,抑制高耗能产业扩张和生活过度消费。另一方面,探索地区或行业能源消费配额的可行性和实施条件,近期通过基于项目的节能量认证交易体系,完善和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和市场交易体系。
4.尽快建立科学准确的能源统计和分析体系,实现能源消费总量的分类控制和优化控制
准确可靠的能源统计体系是推动和考核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实现的基础。我国目前能源统计和分析基础仍然薄弱,不同地区的分部门、分品种能源消费统计仍然存在数据一致性、准确性和透明性等问题,亟需加强能源信息化建设。我国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政府的分类能源统计分析体系,建立和完善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终端用能分类调查制度,健全涵盖分类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统计核算制度,统一全国和各地区能源统计指标。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中,实现分类能源的科学统计和合理控制,优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