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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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欺诈是指利用网络技术在网络上通过非法编制诈骗程序、发布虚假信息、篡改数据资料等手段,非法获取信息、实物或金钱等网络违法行为。
网络欺诈的内容[1]
网络诈骗比其他诈骗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其诈骗手段更是层出不穷,常见的有黑客诈骗、网友诈骗、网络钓鱼诈骗等多种形式。网络诈骗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甚至会危及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
在利益的驱使下,必然会产生违背竞争道德和法律秩序的不正当行为。由其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刚刚启动,受网络的影响,备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已大量表现出来。而欺诈陲不正当竞行为已经成为一大社会公害。
l、因特网证券欺诈,欺诈者可以在因特网上散发证券要约的虚假信息,向公众销售过高估价的证券。欺诈者还可以利用因特网操纵交易市场证券价格。欺诈者还可以利用因特网操纵交易市场证券价格。因特网是一个开放的网络系统,没有一个可以控制因特网的中心,无法对信息的发布者进行监管,容易产生虚假信息。还有其他不同证券欺诈犯罪睛形,诸如欺诈者在其网页上创建一个与合法知名机构相连接的超链接,一般投资者会误以为该证券是一良好的投资。
2、办公网络中的网络欺诈,在这个IP网络盛行的年代,IP网络存在的设计缺陷和安全隐患也逐渐暴露出来。网络提供了资源的共享性、用户使用的方便性,通过分布式处理提高了系统效率和可靠性,并且还具有了扩充性,正是这些特点增加了网络受攻击的可能『生。网络安全保护措施的不完善,确保不了经过网络传输和交换的数据,不会发生增加、修改、丢失和泄露等现象。出现单位秘密泄漏、设备损坏、数据丢失、系统瘫痪等严重后果,给正常的企业经营活动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3、网络消费欺诈,追求文化品味、时尚和新颖商品的消费心理,很多年轻人都会选择网络消费。加强网络内部管理是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的坚实基础,但我国企业长期处于物流系统的信息反馈滞后,配送水平较低的现状,提供报价系统且具有支持运输协议签订、运费支付、在途货物查询等功能的网页更是少之又少。利用消费者追求时尚和价格便宜的心里,进行虚假广告的宣传。产品的质量与实际不相符通过夸大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对商品进行与事实不相符的宣传。给消费者的利益带来了很大的伤害。
网络欺诈的分类[2]
(一)网络钓鱼。网络钓鱼(Phishing),攻击者主要利用一些具有较强欺骗性的电子邮件和伪造的Web站点来进行网络诈骗活动,诈骗者通常将自己伪装成正规的网络银行、在线零售商或信用卡公司的网站,来骗取用户的信用卡号、银行卡账户及密码、身份证号等信息。网络钓鱼这种诈骗方式最先出现在美国,最近几年逐渐转移扩展到国内、港台地区、东南亚等地区。
(二)网上交易中的欺诈。虽然中国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网络购物环境相比以前有了很大改善,但是网上购物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尤其是在网络零售和网络拍卖领域里还存在很多欺诈消费者的现象。犯罪分子往往利用消费者“贪便宜、图方便”的心理,通过虚假的网站、仿真的页面、较低的价格、伪造的信用来骗取钱财。有些骗子网站或网店以很低的价格出售手机、MP3、数码相机、游戏点卡以吸引消费者,并用各种虚假的安全保障措施打消消费者的疑虑。等消费者付款后,却发现汇款石沉大海,再无回应。按照网站的服务电话打过去,对方要么不接听,要么谎称根本没有收到汇款。
(三)利用网络通讯工具进行欺诈。互联网络目前不仅是广大用户学习、休闲、娱乐的好场,还是相互通讯的重要渠道。Internet上有很多方式可以让网友相互交流和通讯,比如:MSN、腾讯QQ、电子邮箱业务、校友录和网上论坛等。网络通讯中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等,也很难验证另一方的身份,容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
(四)利用网络上泄漏的个人隐私进行诈骗。随着网龄的增长和上网足迹的延伸,很多网民的个人信息广泛存在于个人网络空间、个人博客、网上校友录以及购物网站的用户目录中、即时通讯软件和电子邮箱服务器中、在线求职网站的数据库中,甚至某些不知名网站的注册用户数据库中。某个环节稍有差错,就很容易导致个人隐私泄漏,给网络欺诈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 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诈骗
诈骗分子冒充电商平台或物流快递企业客服,谎称受害人网购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售卖的商品因违规被下架,以“理赔退款”或“重新激活店铺”需要缴费为由,诱导受害人提供银行卡和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并通过屏幕共享或要求下载指定APP等方式,指导受害人转账。受骗人群多为经常在电商平台网购的消费者或电商平台的店铺经营者。
- 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
此类案件中,有的诈骗分子通过多种方式将受害人拉入所谓“投资”群聊,然后冒充投资导师、金融理财顾问,以发送投资成功假消息或“直播课”等方式骗取受害人信任;有的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受害人确定婚恋关系,再以有特殊资源、平台有漏洞等可获得高额理财回报等理由,骗取受害人信任。随后,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在虚假投资平台开设账户进行投资,并对受害人前期小额投资试水予以返利,受害人一旦加大资金投入,就会出现无法提现的情况。受骗人群多为具有一定收入、资产的单身人员或热衷于投资、炒股的群体。
- 虚假网络贷款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网络媒体、电话、短信、社交工具等发布办理贷款、信用卡、提额套现的广告信息,然后冒充银行、金融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受害人,谎称可以“无抵押”“免征信”“快速放贷”,诱骗受害人下载虚假贷款APP或登录虚假网站。再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代办费”等为由,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诈骗分子收到受害人转账后,便关闭虚假APP或虚假网站,并将受害人拉黑。受骗人群多为有迫切贷款需求、急需用钱周转的人员。
- 刷单返利类诈骗
网络刷单返利类诈骗已逐步演化成变种最多、变化最快的一种主要诈骗类型,成为虚假投资理财、贷款等其他复合型诈骗以及网络赌博、网络色情等其他违法犯罪的主要引流方式,被骗百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时有发生。受骗人群多为在校学生、低收入群体及无业人员。
- 冒充公检法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身份信息,随后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QQ等与受害人取得联系,以受害人涉嫌洗钱、非法出入境、快递藏毒、护照有问题等违法犯罪为由进行威胁、恐吓,要求其配合调查并严格保密,并向受害人出示“逮捕证”“通缉令”“财产冻结书”等虚假法律文书,以增加可信度。同时,要求受害人到宾馆等封闭空间,在阻断与外界联系的条件下“配合”其工作,将资金转移至“安全账户”,从而实施诈骗。
- 虚假征信类诈骗
诈骗分子冒充银行、银保监会工作人员或网络贷款平台工作人员与受害人建立联系,谎称受害人之前开通过校园贷、助学贷等账号未及时注销,需要注销相关账号;或谎称受害人信用卡、花呗、借呗等信用支付类工具存在不良记录,需要消除相关记录,否则会严重影响个人征信。随后,诈骗分子以消除不良征信记录、验证流水等为由,诱导受害人在网络贷款平台或互联网金融APP进行贷款,并将钱款转到其指定账户,从而实施诈骗。
- 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
诈骗分子在微信群、朋友圈、网购平台或其他网站发布“低价打折”“海外代购”“0元购物”等广告,或提供“论文代写”“私家侦探”“跟踪定位”等特殊服务的广告,以吸引受害人关注。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后,诈骗分子诱导其通过微信、QQ或其他社交软件添加好友进行商议,以私下交易可节约“手续费”或更方便等为由,要求私下转账。待受害人付款后,诈骗分子便以缴纳“关税”“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为由,诱骗受害人继续转账汇款,事后将受害人拉黑。
- 冒充领导、熟人类诈骗
诈骗分子使用受害人领导、熟人或孩子老师的照片、姓名等信息“包装”社交账号,以“假冒”的身份添加受害人为好友,或将其拉入微信聊天群。随后,诈骗分子以领导、熟人身份对受害人嘘寒问暖表示关心,或模仿领导、老师等人语气骗取受害人信任。再以有事不方便出面、不方便接听电话等理由要求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转账,并以时间紧迫等借口不断催促受害人尽快转账,从而实施诈骗。
- 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
诈骗分子在社交、游戏平台发布买卖网络游戏账号、道具、点卡的广告,或免费、低价获取游戏道具、参加抽奖活动等相关信息。待受害人与其主动接触后,诈骗分子以私下交易更便宜、更方便为由,诱导受害人绕过正规平台与其进行私下交易;或要求受害人添加所谓的客服账号参加抽奖活动,并以操作失误、等级不够等为由,要求受害人支付“注册费”“解冻费”“会员费”,得手后便将受害人拉黑。
- 婚恋、交友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网络收集大量“白富美”“高富帅”自拍、生活照,按照剧本打造不同的身份形象,然后在婚恋、交友网站发布个人信息。诈骗分子通过社交软件与受害人建立联系后,用照片和预先设计的虚假身份骗取受害人信任,并长期经营与受害人建立的恋爱关系。随后,诈骗分子以遭遇变故急需用钱、帮助项目资金周转等为由向受害人索要钱财,并根据受害人财力情况不断变换理由要求其转账,直至受害人发觉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