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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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社会分配[1]
社会分配是指对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所创造的国民收入所进行的分配,它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国家对国民收入的分配是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而实现的。初次分配是国民收入在物质资料生产部门中所进行的分配。再分配是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在全社会范围内所进行的分配。主要是在非物质生产部门、因种种原因缺乏基本生活保障的公民以及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植的产业部门中进行。
在现实社会中有以下几种分配形式或获取财富(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的方式:
一是按劳(按劳动时间、数量、强度等)分配
二是按资(即按资本)分配
第五是按技(即特殊技能,如演艺唱、运动、技巧等)分配
第六是按绩(劳动绩效)分配
第七是按德(即道德品质)分配
社会分配的主要表现形式[2]
收入分配——社会分配的主要表现形式
1.收入分配的含义
收入分配,是指对一定时期形成的社会总收入,各要素所有者按照其要素贡献率进行分享,而对无法提供要素的社会成员,则由政府的转移支付加以救助。
功能收入分配所涉及的主要是各种生产要素与其所得收人之间的关系。它从国民收入来源的角度出发来分析收入分配问题,旨在说明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应得到的合理份额。各生产要素按一定的比例有机地组合起来创造了收入,国民收入是生产中各种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要素都是生产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收人创造过程中各自处于不同的地位,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因此,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必然应该考虑各种要素的数量、质量,要素成为收人分配的依据或标准是自然的、合理的。
功能收入分配格局是市场经济中人们非常关注的分配格局,这一格局反映了分配与生产的内在关系。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既进行资源的配置,也同时进行收入分配。要素收入份额取决于要素的价格,而要素的价格又取决于生产的边际成本和要素的边际产出。生产中各种要素组合的比例,影响各要素在国民收入中的分配份额。规模收人分配所涉及的主要是个人或家庭等经济单位与其所得收入总额的关系,它主要通过对每一经济单位所得收入的份额进行研究,来揭示收入所得者的规模与其所得规模之间的关系,进而解释经济单位中某个或各个阶层的收入分配形成种类以及与此相关的收入不平等状况。
规模收入分配与功能收入分配有着密切关系,功能分配往往决定了规模分配,主要生产要素的分布格局必然会决定收入最终规模格局。功能收入分配差距决定了规模收入差距,规模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又会进一步拉大功能收人分配的差距。不过,与功能收入分配格局相比,规模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引人注目,直接体现了人们之间的收人不平等状况。规模收入分配状况不仅仅取决于市场力量,还受其他重要的宏观力量(比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税制、社会保障制度、政府作用)的影响与调节。
我国社会分配不公现状[3]
近些年来,民生问题和社会公平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特别是中国贫富差距迅速扩大,导致两极分化。对此国际有一个通用的衡量指标:基尼系数,最小是0,表示所有人的收入都一样;最大是1,表示所有的财富都集中到极少数人手中。中国从上世纪9O年代中后期,开始贫富差距加大, 已经达到O.5以上,表明中国的贫富差距已超过国际公认的两极分化警戒线。
我国社会分配不公原因[3]
(一) “重效率、轻公平” 的执政意识与分配观念。
中国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提出“发展就是硬道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战略。由此导致了经济增长成为政府的主要目标和“重效率、轻公平”的执政意识。它的负面代价就必然是国民经济收入差距拉大。加之,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旧的分配体系。
失效,新的分配体系难产,又必然使收入分配制度失去公正,社会中存在着制度缺失性的暴富机会,而政府则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战略指导下,听任这种局面的发展,造成人们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由此可见, “重效率、轻公平”的执政意识和财富分配体系紊乱,是引起中国现阶段收入差距过大的首要原因。
(二)政治改革缺位导致社会腐败。
社会政治改革缺位,制度不民主、不透明,政府体制缺乏制衡,行政权力转变成不平等收入的保护伞。政府官员,利用权利,经济寻租,提供不公平的竞争环境。“权钱交易”成为部分政府官员收入的重要来源,造成了收入分配制度的严重不平等。加之行政垄断,扩大了垄断行业的垄断利润,并转化为不平等的个人收入,这是造成收入分配不公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三)分配过程的机会不平等。
在权力垄断资源的社会条件下, 由于社会不民主,人们获得收入的机会必然不均等。社会竞争不是靠能力,而是靠权力、裙带垄断资源。人们在获得收入之前,就已经处在不同的起点,面对不同的机会,人们的收入必然会不公平。人们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融资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机会不均等。人们获得资源的机会不均等。
(四)城乡二元经济发展结构。
中国长期实施极不公平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国家以远远低于成本的农村生产要素来换取城市工业化的发展,带动中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正是这种牺牲农村和农民利益为代价的体制,导致了“三农问题”突出,农民世代难以翻身,告别贫穷。这进一步透视了今日中国社会不公平的最主要原因在制度本身。
解决我国社会分配不公的决策[3]
第一、彻底转变发展理念。
一是强国富民还是富民强国,富民应该引起更高程度的重视,只有人民富裕了,国家才能够真正的富强。二是鼓励先富还是促进共富,现在应该是到了追求共同富裕的时代了。三是要坚守公平正义。
第二、加大调整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方面的力度。
1.处理好企业和职_[的分配关系。在改进企业用工、招工制度的同时,改革企业内的分配制度,逐步减少工资性支出中的物价补偿成分,恢复和强化工资奖金对提高效益的激励作用,探索各种按社会有效劳动时间进行分配的制度,合理拉开职工收入差距,使一些贡献大的工薪人员也能够先富起来。
2.处理好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合理确定衡量企业经济效益的尺度,使企业收入和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挂钩建立在比较科学合理的基础上。
第三、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社会分配秩序。
只有先对社会分配秩序进行规范,才能缩小分配不公的问题。加强工资指导价的制定和发布,督促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更要引导劳资协商谈判机制的建立,真正实现双赢。
第四,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加大惩戒力度。
集中力量,坚决及时查处贪污受贿、敲诈勒索等各种以权谋私、将权力转化为金钱的违法行为。对于一切非法经营活动,都要严加取缔,狠狠打击。凡属非法收入,一概没收,并予以重罚。对于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必须坚持依法严惩,决不能手软。同时,在全社会广泛进行宣传教育,使廉洁奉公、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观念深人人心。
第五,改革城乡二元经济发展结构,彻底解决“三农”问题。
加大行政手腕力度,控制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采用新政策保证农民最低收入。解决城市农民工歧视现象,安排适合农民工的工作岗位。向农村地区推行产业化调整,鼓励成立乡镇企业就地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加快结构调整,改革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等。但都无法回避由于农业人口过多而导致的生产能力过剩、商品化需求不足、人均占有资源过少限制收入增长,以及转移支付由于人口基数太大形成的财政压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