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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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授信指为一年以下;主要是支应企业周转中所需支付的流动资产、产销费用等;又称为经常性融资。 短期授信业务主要有:一般周转金贷款、垫付国内票款、贴现、透支、承兑、短期外销贷款、存单质借、保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等。
短期授信业务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开证、保函、押汇等,其中,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关税付款保函和海事保函的期限可放宽到一年以上。 授信额度采用信用放款或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应采用最高额保证或最高额抵押,覆盖额度项下各授信全部的风险。
授信额度的利率按照分项额度有不同的划分。为客户提供中间业务所提取的费用。凡属于中国银行授信对象的独立企业法人客户均可按规定核定授信额度。
1.客户必须符合《贷款通则》及中国银行授信管理政策关于借款人的各项基本条件和要求;
2.客户须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大中型制造类企业、进出口企业、商业企业或合资企业,所属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在行业中有竞争优势;
3.客户在中行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历史记录良好;
4.客户业务经营特点与授信额度操作模式相符,且业务进展能够得到银行全面有效监督;
5.客户担保方式满足银行要求。
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贷款卡;
3.企业财务报表及中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授信额度业务发起阶段
公司业务部门客户经理接受客户授信额度申请,开展资信调查。在此阶段,公司业务部门将执行以下方面的程序:
(1)按照银行客户评级及准入标准进行客户资格审查。
(2)收集客户基本资料和信息,包括关于授信额度报批的请示、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贷款证、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收集保证人的营业执照、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抵押(质押)物的清单、价值评估文件、物权权属证明文件、上报单位对抵押(质押)物的核查报告。
(4)起草授信额度协议,如借款人(或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应出具含相关内容的董事会决议(有法定人数董事会成员签名)和授权书。
(5)编写授信额度评审报告。
2.授信额度执行协议阶段
授信额度评审报告经风险管理部或相应程序批准后,授信额度进入执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