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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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经济(Under-forest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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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林下经济[1]
林下经济是借助林地的生态环境,利用林地资源,在林冠下开展林、农、牧等多种项目的复合经营。
林下经济的主要模式[1]
1.林菌模式
利用林荫下空气湿度大、氧气充足,光照强度低、昼夜温差小的特点,以林地废弃枝条为部分营养来源,在郁闭的林下种植双孢蘑菇、姬菇、平菇、香菇等食用菌。
2.林牧模式
在林下放养或圈养肉牛、奶牛、肉羊、肉兔、肉鹅、肉鸡、肉鸭等,有效利用林下昆虫、小动物及杂草多的资源。
3.林药模式
在林间空地上间种较为耐荫的白芍、金银花等。
4.林粮模式
林下套种一般的绿豆、豌豆等小杂粮。
5.林油模式
油料作物属浅根作物,具有固氮根瘤菌,不与林木争肥争水,且又覆盖地表,防止水土流失,提高土壤肥力,一般以花生、大豆为主。
6.林菜模式
根据林间光照强弱及各种蔬菜的不同需光特性科学地选择种植种类、品种,发展耐荫蔬菜、花卉种植。
7.林草模式
在郁闭度80%以下的林地,有选择地种植不同种类的优质牧草,如紫花苜蓿等。
8.复合模式
即包括以上几个综合的模式,形成立体或者循环种养模式。如利用林下种植的牧草,作为奶牛、羊、鹅等草食性动物饲料,放牧鹅等动物;利用修剪的林木枝条粉碎作为种植食用菌的袋料,利用食用菌生产的袋料废弃物作为林下牧草或林木生长营养,也可作为水产的饲料来源。
发展林下经济的原则[1]
林下经济发展一定要注重与生态环境协调,以生态为基础、以效益为目标,对林下资源,要采取“适宜、适当、适度、适用”的原则,确保林地可持续发展,永续利用,成为生态高效现代农业发展模式之一。
1.根据林相结构选择适宜的林下养殖方式
根据林木各生长期的不同林相结构特点.合理布局林下经济模式,在幼林中,一般以林下套种瓜、菜、药材为主。随着树木生长,林内阳光减少,林下草类生长较旺,可以重点以林禽、林牧套养,如鹅、羊、鸡、鸭等,而在树木长到10年成材后,茂密的树林提供了极为理想的生态环境,可以开发食用菌生产等,经济效益比较可观。
2.根据林地布局选择适当的林下经济规模
根据林地的布局确定林下经济的规模,一些规模化的林地可以较好地实施林下养殖,而一些小面积的片林,可选择林下种植为主,或者参与龙头企业的产业链的一部分。
3.根据生态环境评价确定适度的林下经济开发
集成林下种植和养殖关键技术,结合环境生态评价结果,确立林下高效种养技术体系,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生态效益的现象发生。
4.根据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寻求适用技术支撑
林(果)地养殖是一种生态的、可持续的、有利于食品安全的生产模式,探索才刚刚起步,许多适用技术需要研究,许多技术体系和产业链需要完善。
发展林下经济的优势[2]
林下经济不同于农林复合生产,其具有丰富的生产与科学内涵。林下经济的主要优势在于产业互补、生态优势、应用优势。
1.产业互补
传统的农业是单一的种植业生产,具有自然经济的特性,其产业十分低下,与工业无法比拟,在现代社会中也不可能分享到社会平均利润。只有在农业产业链接上,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形成一体化经营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能实现农业对社会平均利润的共享。
林下经济有助于减轻林业产业的压力,优化环境。与单纯的农、林业相比,林下经济具有生态和经济的综合优势。农业为人类提供粮食,而林业保障生态环境,两者缺一不可。我国农业和林业历来都靠政府财政补贴,自身不能解决效益低下、生长周期种的扭曲现象和林业发展的长期停滞,当然这些趋势主要还受到了经济利益的诱导影响。而林下经济可利用农、林业各自优势,达到取长补短、增产增值、发展经济和改善环境等综合效果,这正是现代社会全人类所追求和倡导的,所以林下经济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2.生态优势
与普通生态系统一样,林下经济的生态系统由生物和环境构成,环境决定生物的种类结构和生存条件,生物反过来也影响环境,同时生物与生物之间也存在复杂的相互作用,或是有利,或是有害。林下经济在人为干预下,发挥了生物间的有利作用,配置林木有利于改善自然环境条件,为作物生长创造良好的小气候。它架构于多种类、多行业的基础之上,依据生态学的营养级、生态位理论,合理组织系统结构,从而达到理想的功能和效益。
林下经济系统的多层次、多用途的结构,符合生态系统特定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信息传递以及节约资源、提高效率、保护环境等生态和环境要求。实践中,生产者从自然、经济、社会的某些因子出发,选择生物组分来构建生产系统。如考虑土地缺乏肥力,选用豆科树种与农作物搭配,可以固氮改善地力,掌握好树的数量和布局方式,还不会对农作物造成大的负面影响;在北方多风沙地区,配置农田防护林和林网,其中的林木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改良了自然环境,可以涵养水源,促成局部保温、保湿的稳定气候,使系统的抗逆性加强,农作物获得这样的保障,相对于“靠天吃饭”来说,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一般认为,林下经济的目的在于持续稳定的生产力和保护生态环境,而不是破坏性地扩大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这符合当前提倡的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战略,因而将林下经济在农业生产实践中大力推广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3.应用优势
林下经济最大的特点是对土地多方面地、可持续性地利用,这显然是其他土地利用方式无法比拟的。在林下经济系统中,部分林业用地可提供给农业和畜牧业经营使用,同时森林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也被用来造林,以便提供用材林、薪炭林和其他森林副产品,这使得有些地区在保护森林方面的压力有所减轻,避免了侵占或毁坏森林事件的发生。一般来讲,林业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用材,而林下经济强调的是多种用途树种,如粮食树、果树、饲料树、土壤改良树等具有很高经济价值和生态效益的树种;对于那些具有特殊根系分布、可产生很多地被物并具有其他特性的树种应在林下经济系统中得到充分利用;对于那些曾被认为对森林有害的灌木也将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利用。这样能更好地获得物种多样性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由于林下经济发展的需要,人们将重新确定遗传改良、选育、栽植和加工利用等方面的新目标。这些对林业的发展是极为有利的。我国林下经济研究中关于这些方面的报道还很少。不同地区哪些植物相互搭配可组成最佳的生产结构,值得人们进一步研究,以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探讨具有可持续性的土地利用方式。
不可否认的是农、林作物间存在竞争等不良影响。林下经济系统种群互作已成为现代林下经济系统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一个优化的复合结构模式必须使系统内的各种群具有广泛的生态位分化,在结构设计时,要充分减少种群复合经营的负互作,提高正互作,并从时、空、量、序4个方面进行系统调控,促进模式优化与系统的持续稳定。从某种意义上讲,林下经济的作用在于努力使农业和林业相互结合、相互利用、相互制约,要想弄清农业和林业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需要有更宽的知识面和对整个农村系统的了解,同时也需要对林下经济的实践者进行更加全面的培训。随着人们对林下经济研究的不断深入,会出现许多需要解答的问题,而人们对林下经济的认识也会不断深化,林下经济的结构和模式也将会日臻完善。
发展林下经济的建议[1]
1.优化林相结构,构建生态与经济效益和谐的现代林业格局
大力推广种植适宜崇明生长的早熟油桃、早熟黄桃、早熟梨、葡萄等特色早熟经济果林品种,适度控制生态林的发展,扩大特色经济果林的种植面积,同时适量引种新型特色树种,丰富崇明林业结构,构建生态与经济效益和谐发展的现代林业格局。
2.三维化复合种养,构建三维立体循环农业模式
立足生态,追求效益,充分利用现有林地资源优势,研究林地生态环境,在林下种植适宜鹅生长的牧草养殖鹅,把蔬菜废弃茎叶作为鹅饲料喂养,利用林地资源废弃枝条种植食用菌,食用菌生产肥料作为林下水产饲料,创造动物、植物、微生物共同生长的种养环境,形成三维立体循环农业模式。
3.合理规划规模化养殖,完善林下经济产业关键技术支撑体系
(1)合理布局养殖区域,控制养殖密度和总量。根据区域性林地特点和生物安全需要,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区域,根据生态环境承载量科学确定林下养殖区域的密度上限和养殖总量,研究林下养殖疾控技术体系,采取程序防疫、工程防疫和综合防治的方法,建立林下养殖生物安全体系,保障林下养殖产业健康发展。
(2)实施统一供种苗,保障林下养殖的种苗安全和良种供应。根据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要求,建立标准化的种禽孵化中心,保证繁育体系中各亲本经济性状和商品代生产性能的稳定和提高,生产优质、健康的畜禽产品。
(3)制定林下养殖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集成林地养殖管理技术、辅料添加技术、生长速度调控技术、上市前肥育技术、疫病防控技术、牧草配套生产技术、配套棚舍建设技术、生态安全饲料生产技术,制定林下养殖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实施产品标准化生产。
(4)立足以生态为基础,建立林地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评价体系。持续开展林地生态环境评价。
4.实施标准化安全生产,产业化品牌经营
林(果)地生态高效养殖是一种生态的、可持续的、有利于食品安全的生产模式,有利于农民增收的新途径,统筹区域林地资源,形成生产、销售有计划、有秩序,一体化,生产崇明岛优质、安全、卫生林下散养鸡、鹅等农产品,培育林下经济农产品品牌。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带头,组建“企业+农户”形式的产业化模式,也可组建合作社,建立种苗繁育中心,统一供应种苗,实施标准化生产,完善屠宰加工、运销和社会服务、品牌规模化经营的产业链是林下经济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途径。
发展林下经济的意义[3]
1)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保护生态平衡
生态系统通过发展、变化、调节达到一种在结构和功能上的相对稳定的状态。在自然条件下,生态系统总是朝着种类多样化、结构复杂化和功能完善化的方向发展,直到使生态系统达到成熟的最稳定状态为止。
研究表明,生态系统组成成分越多样,结构越复杂,调节能力越强,其系统的结构就越稳定。我国山区林地较多,生态环境较脆弱,发展林下经济有利于增加区域内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增强自身调节能力,使系统结构更稳定,是对我国生态建设的有力支撑。
2)提高林地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良性循环
在我国传统林业的基础上,林下经济作为一种人工生态经济复合系统,构建了更为复杂的森林生态系统,通过在时间、空间、功能三维角度上的科学设置与合理配置,大大提高了林下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提高了林下生态系统中能量循环和转化利用效率,极大增强了我国森林系统对各种自然能源的利用能力和生产能力。据测算,发展林下经济的森林生态系统,其生物量是对照系统的4.24倍,光能利用率比对照提高12.09%。而且发展林下经济,林农在林地的劳作时间将大大延长,对树木的松土、浇灌、病虫害防治等会更加及时,对树木的生长和林分质量的提高大有裨益,形成了林下经济与森林高效生长互惠互利的良性循环发展模式。
3)实现理性“回归大自然”
自然生态系统是十分高效与和谐的,物质和能量在系统中传递的过程中被充分利用,没有所谓的废物,一种生物排出的废料正是其他生物的生存养料,也无所谓污染,一切都可以由自然所消化和净化。自然界的这种高效利用、和谐共处的模式,是我们发展林下经济最好的榜样。在传统林业阶段,大面积采伐导致我国森林资源锐减,环境恶化。之后我们逐渐意识到森林在维护生态平衡方面的重要作用,进入生态林业阶段。有些学者提出我国林业应该回归“原始森林”状态,严格限制对森林的开发利用,制约了林业自然经济禀赋的发挥,人为限制了林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应有的贡献。从生态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回归大自然”并不是历史倒退,回到原始的生活状态,而是在遵循自然生态规律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为人类提供更为丰富的物质资源和生活享受,同时与大自然和谐共处,共同进步,这才是理性的“回归大自然”。
林下经济应遵循的发展原理[3]
林下经济是以生态系统的形式而存在的,但同时也是我们生产经营的对象,具有经济系统的特性。因此,良好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必须充分考虑一个地区的气象、水文、土壤、地形地貌、人口规模、经济状况等生态经济因素,遵循生态经济学的规律与原理,才能达到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1.生态容量原理
生态容量是指在某一特定环境或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不致受害的情况下,所能消化的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它体现的是自然环境或生态系统具有的调节和自净能力,还包括可容纳生物的种类、数量,以及各种生活或行为方式的程度等。一旦系统内活动和污染物排放超出生态系统的自净能力,环境就会被污染,生态就会被破坏。因此在发展林下经济时,首先要选择适宜在林下种养的品种,使其能够自然融入林下生态体系,减少人为干预产生的消极影响,降低对系统造成深度伤害的风险。其次要在科学论证和反复试验的基础上,摸索不同林下种养模式的最佳发展规模,不能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盲目扩大生产规模。生态容量原理告诉我们只有在生态系统可承受范围内的适度发展,才能获得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如何确定某一特定森林系统内林下经济的发展规模与程度,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也是目前阻碍我国林下产业全面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2.生态位原理
生态位是指在生态系统和群落中,一个物种与其他物种生态位相关联的特定时间位置、空间位置和功能地位。生态位这一概念既表示生存空间的特性,也包括生活在其中的生物的特性,如能量来源、活动时间、行为以及种间关系等。生态位概念不仅指生存空间,它主要强调生物有机体本身在其群落中的机能作用和地位,特别是与其他物种的营养关系。因此在进行林下经济的设计与经营时,必须考虑到每个物种在生态系统中都是其特定的不可替代的维系生态系统物质、能量、信息的循环、传递等功能和系统动态平衡作用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应考虑到当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各类生物所处的特定生态位特点。在林下种养品种的选择上,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避免与生境中原有生物的生态位发生严重重叠,导致恶性竞争。在功能结构上,合理配置不同的生物物种,使之占据和利用各自合适的生态位,为系统的动态平衡发挥最大作用。在空间结构上,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形成上层是乔木层,中间是灌木层,下边是草本和动物,地下是微生物的复合结构,同时通过人为的科学干预开拓潜在的生态位,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稳定性。在时间结构上,由于任何生物都有不同的生长周期,其对林下系统中的光照、水分、养分等资源因素的利用上产生生态位的分离,这是导致林下经济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重要原因。所以要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科学选择种养品种。
3.市场经济原理
市场经济里,市场会透过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产生复杂的相互作用,进而达成自我组织的效果。一般来说,商品的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沿着自身价值上下波动。因此遵循市场经济供求关系,在充分考虑本地区特点的前提下,选择一两种供需缺口较大、价格较高的产品在林下重点发展,形成规模经济,同时根据循环经济原理适当发展一些能够产生闭合效应的动植物作为合理补充,在保护生态系统稳定,提高生物多样性的同时,充分利用林下资源以求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4.循环经济原理
循环经济是指模仿大自然的整体、协同、循环和自适应功能去规划、组织和管理人类社会的生产、消费、流通、还原和调控活动的简称,是一类融自生、共生和竞争经济为一体、具有高效的资源代谢过程、完整的系统耦合结构的网络型、进化型复合生态经济。循环经济是由生态经济学派生的,是生态经济学最主要的理念和技术措施之一。传统经济是“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直线过程,创造的财富越多,消耗的资源和产生的废弃物就越多,对环境资源的负面影响也就越大。循环经济则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相互和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因此,在进行林下经济模式选择时,要深入了解当地的气候、水文、土壤、主要动植物种类等基本自然情况,要选择适合林下生长的动植物和微生物(菌类)种类,进行合理种植和养殖。切忌为了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盲目种养不符合实际情况或与生态系统结构相抵触的动植物,这样要么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要么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得不偿失。在物种搭配上,要遵循循环经济思想,使处于不同生态位的动植物在生存斗争中因不断竞争边缘生态位而在时间和空间上高效利用,物质和能量的传递与吸收更为顺畅和高效,形成无废无污的,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人工经济生态系统。比如,人们利用过去栽植的生态林发展林业产业,把森林抚育和采伐的剩余物制作菌棒的培养基质,废弃的菌棒和畜禽粪便经消毒处理后作为林木、饲料桑、牧草和药材的有机肥。桑葚每年采摘,桑叶被加工成饲料喂养禽类,鸡粪给林追肥,施用有机肥后的饲料桑蛋白质显著增加,以此喂养家禽,其蛋肉的品质和产量明显提高,生态链在这一系列过程中环环相扣,紧密连接。
5.生态经济协调发展原理
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分为同步性和背离性。同步性是指生态效益随着经济效益的增加而增加,反之亦然。背离性是指经济效益增加,生态效益下降或者生态效益增加,经济效益下降。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在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中完成的,因此发展林下经济不可避免要涉及到生态经济效益问题,如何能够在生态环境约束下达到最佳生产规模,使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是我们一个需要长期研究的问题。但是在规划设计工作中,要时刻树立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思想,将其应用到我们发展林下经济的各个环节中,力求同时获得经济和生态的正效益。因此根据生态经济协调发展原理,林下经济的设计与经营工作应结合当地的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条件,并认真研究生态系统容量以及区位优势的基础上,通过科学选择种养产品、合理布置间作模式,种养结合等来调节控制生态系统,促进生态和经济两方面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指导思想[4]
1.建设特色林下经济产业体系
我国许多林区生态环境优良,自然风光优美,有许多特色鲜明的自然资源和森林资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生态环境的恶化,这些林区越来越成为城市人们的青睐之地,其区位优势也会越来越明显。林业产业建设要充分利用良好的自然条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条件,突出区位及资源优势;要充分结合林区的自然地形地貌条件,资源分布特点和周边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林业体系。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可以生产许多具有生态环保特色的产品,完全可以在短时期内形成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特色林下经济产业体系。
2.突出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抓好主导产业
主导产业是经济发展的驱动轮,也是形成合理和有效产业结构的契机,产业结构必须以它为核心,而发展林下经济产业正是形成新的林业主导产业的有效途径。就目前的发展趋势看,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异常迅速,其生产的绿色、环保、高附加值的药、花、菌、菇以及蛙、虫、蝉等珍贵产品会在短时期内形成林业产业的新型主导产业,而林下资源昆虫、野生可食植物、天然香料、药用植物、木本油料树种以及休憩果园等都是极具开发潜力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主导产业。与此同时,深入开发新型林下经济产品,如林下生态养生、休憩旅游,林下药膳新产品的深入研发,茶、竹、花、药、膳等林下经济文化产业开发,都是提升林下经济产品价值,延伸林下经济产品价值链的有效途径,也有很多有待探索实验的内容。
3.打造知名品牌
林下经济产品符合国家提出的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经济社会的目标,开发具有极大的市场潜力的新型林下经济产品是我国林业行业今后发展的战略重点,打造知名品牌是延伸林下经济产业价值链的重要途径。打造知名品牌的首要工作是建现代林业林下经济产业市场营销体系。市场营销体系是搭建在果农、花农、林农与市场之间的桥梁,是形成差别化竞争优势,增强产业竞争力的途径。目前,我国许多林区果品、花卉、林药、林禽产品虽有销售市场,但缺少较大规模、具有销售特色的林下经济产品市场营销中心,还没有根本转变农民自产自销为主的传统销售方式。出口市场、外省市场、高档销售市场、产地市场体系分散,比例不当,竞争力弱,这些都制约着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因此,应该积极构建立体式密集型市场营销网络,在信息和市场资源的整理整合下,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拓展产品销售渠道。
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重点[4]
1.优良林下经济种苗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优良林下经济种苗基地是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和发挥良种采穗圃和苗木快繁殖基地的功能,开展标准化苗圃建设工程,对有条件的苗圃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改造,进行标准化种苗基地建设,而且应以县为单位建设标准化种苗基地,由省(区、市)进行统一布局和调整。种苗基地建设工程重点应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种苗生产和供应市场监管,控制盲目用种用苗;二是加快优良品种引进的繁殖基地建设,提高良种壮苗的供应能力;三是加快优良品种采穗圃建设,为林下经济苗木生产提供大量优质穗条。
2.林下经济新技术实验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林下经济新技术实验示范基地建设对促进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关键环节加以认真对待。实验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应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技术标准,组织标准化生产,要根据不同林下经济引种栽培分布区的自然条件,林下经济生长发育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引种栽培现状与生产潜力,积极组织科研、教学和生产单位研制林下经济种植和加工技术标准,推进林下经济标准化生产,力求把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建立在标准化基础上;二是依托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努力探索“农户+基地+公司”的林下经济产业化发展道路,依托外来的资金和技术带动集体和农户发展林下经济;三是营造集约化经营示范区,应根据区域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重点规划出林地,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和管理的集约,建设高质量的示范基地,通过示范,有效带动农户科学经营、集约管理,实现林下经济的集约经营和高产稳产,通过示范区的引导和示范,使林下经济建设在新的历史时期有一个新的突破和大的发展。
3.林下经济引种、育苗、栽培、加工新技术体系研建工程
各地自然条件差异很大,不同林下经济产品一定要按照其生态习性选择适宜的种植地区,才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根据自然、气候等条件差异,开展林下经济新品种引种栽培分布区的,有条件的地区应及早开展林下经济新品种引种栽培,筛选适合本区气候特点的优良品种,积极引进有不同加工用途的特色品种,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规范栽培管理,实现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商品化运作,在管理上创新,努力探索农户参与,基地建设,形成“企业+科研院所+基地林下经济产业现状及发展重点分析——于小飞吴文玉张东升+农户”的市场化发展模式,形成产业化发展框架。鼓励有资金、有能力的经营者自主建设林下经济基地,大规模种植,依托工业加工,增加林下经济产品价值,积极开发市场前景广阔的具有多种高附加值的林下经济产品,提高经济效益,使林下经济产业从种植、培育、加工、销售形成规模化,促进林下经济产业良性循环。
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保障机制的建立[4]
1.以林改促林下经济产业发展
我国林改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林业体制的变革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撑环境,林下经济产业应该顺应这种良好的政策变革趋势,积极寻求国家的政策扶持,以促进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我们完全可以把林改的成功经验用于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应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林下经济产品资产的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当前要重点推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沙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积极推进林下经济资产有偿转让,尽快建立林下经济资产的有偿流转市场,建立健全林下经济资产评估制度。允许林下经济产品资产使用权的流转,促进林下经济产业资产合理流转。林下经济资产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的积极性。
2.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下经济产业
社会资金投入林下经济产业机制的建立,对于推动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国家应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下经济产业开发,从事林下经济产业建设,要明确非公有制林下经济产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下经济产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3.加大政府对林下经济产业建设的投入
要结合公益林业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逐步增加对林下经济产业建设的资金规模,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支农资金也要适当增加对林下经济产业建设的投入,对重点地区林下经济产业基地建设和珍贵林下经济产业品种的引进、优良种苗的开发推广等由国家安排部分投资,逐步规范各项林下经济产业工程建设的补助标准。随着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逐步深入,有关地方政府要承担起原来由森工企业承担的社会事业投入,国家给予必要支持,使得林业企业有能力、有精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
4.加强对林下经济产业的金融支持
2007年8月,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发布的《林业产业政策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将继续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这一政策也应落实到林下经济产业,具体贷款期限可根据林下经济产业的生长周期由银行和企业协商确定,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有关金融机构对个人发展林下经济产业,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面向农户和林业职工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林下经济产业经营者可依法以林木或林下经济产业资产抵押申请银行贷款。应结合林下经济产业建设的特点和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制定和完善从还贷期限、利率高低、抵押、担保等方面有别于其他行业的林下经济产业建设贷款使用管理办法,调动各类经济主体投资林下经济产业建设的积极性。
5.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林下经济产业的优惠政策
制定和完善一套适合林下经济产业建设自身发展的政策,增强林下经济产业建设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提高农民投身于林下经济产业建设的积极性,显得尤为紧迫。这方面的内容很多,如对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森林更新改造免征采伐税费,免收土地占用费;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用电按农业灌溉用电收费;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育苗灌溉用水,要给予保证,免收水资源费;对造林成功的生态林地,允许林农继续在林地内从事林下经济产业,从而使农民尽快受益,进一步调动农民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积极性,确保林下经济产业稳定发展。
政策虽好,可老农弄好规模,钱不从力等于空谈官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