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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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商品(culture commod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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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商品是指用于交换的文化劳动产品或文化劳动服务。
文化商品包括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是文化经济化趋势下文化的商品属性日益被发掘出来的产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商品定义为文化产品(culture goods)和文化服务(culture services)两种。
- 文化产品是传递思想、符号和生活方式的消费品,包括书籍、杂志、多媒体产品、软件、录音带、电影、录像带、视听节目、手工艺品和服装设计;
- 文化服务是满足人们的文化兴趣和文化需求的行为。文化服务虽然不是物质产品,但是可以促进物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典型的文化服务包括许可及其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服务、音像发行、表演艺术和文化活动、文化信息的推广以及书籍、录音和人工品的保存等。
- 文化商品的价值两重性:文化产品生产主体的价值判断和社会整体的价值判断的两重性和文化产品的潜在价值和文化商品交换价值的两重性。
- 文化商品消费的持久性文化商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它的消费不同于一般的物质产品。消费的持久性是许多文化商品的一个重要特性。这种持久性表现在: 首先,一般的物质商品的消费,是人们的一种占有与直接的使用消耗;而文化商品的消费方式在很多情况下则是欣赏,它所使用消耗的只是文化艺术的物质载体,其文化价值不但不是人们所能使用消耗的,反而要人们在与审美对象的共鸣共振中获得。
- 文化商品生产的创新性,文化商品的生产是要求甚高的智力创造活动。
- 文化商品的复杂性与广泛性。首先,文化商品的复杂性表现在文化商品是结构复杂、层次繁多的观念形态。文化商品是由多种资源、设施与服务构成的,不仅包括物质产品部分,还包括服务劳动部分;既有物质成分,又有精神成分。它涉及生产和提供文化商品的众多部门。
- 文化商品以特有的敏感性和预见性,引导人们认识社会和未来。
⑴区别
- 文化商品与传统物质商品从存在形式上来说,文化商品,可以是有形,也可以是无形的。如,书籍、杂志、多媒体产品、软件、录音带、电影、录像带、视听节目、手工艺品和服装设计,文艺演出等;而传统意义上的商品一班都是看得到,摸得着的,如人们生产生活中所经常见到的粮食,工具等;
- 从使用价值上来分析,区别在于文化商品一般是为了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求,而传统物质商品,一般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的需要。两者同等重要,缺一不可。
⑵联系
文化商品和传统物质商品两者都具备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属性。
文化商品中包含着商品的特性,即具备使用价值和具有价值的属性,不论是文化产品还是文化服务都具备。每一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各不相同的性质,用来满足人们各种不同的需要,因为各种商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它们之间才会发生交换关系。在商品经济社会里,商品生产者的目的不是为了使用价值,而是为了获得交换价值。
其次,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可以按一定比例相交换,就是因为它们都是劳动产品,都具有价值。价值是商品内在的、本质的属性,也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体现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