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外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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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外部监督的概念[1]
政府外部监督是指监督的主体在政府机关外,即社会上的各种主体监督,这是一种比政府自身监督更重要、更全面的监督。
我国政府外部监督的类型[1]
- 1、政党监督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它对政府进行全面的、广泛的、有效的监督。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中国共产党对政府的监督是最主要的监督,也是最有效的最权威的监督。
- 2、权力机关的监督
权力机关监督是指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对政府的监督。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应自觉地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
- 3、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司法监督是指通过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政府的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
- 4、群众团体监督
群众团体监督是指人民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对政府实施的监督,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政协,它具朽法定的视察权、批评建议权、列席会议权等各种权力。而一般的群众团体足通过提出要求、建议、批评、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对政府的不合理、不合法行为实施监督。
- 5、人民群众监督
人民群众监督是指无组织的、分散的公民有权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他们监督的形式通常是向政府提出询问、要求、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和揭发、检举或信访。
- 6、社会舆论监督
社会舆论监督是一种不可忽视而有影响力的监督方式,西方国家称其为与立法、司法、行政并立的“第四权力”,并作为制约这些权力的权力,相当重:现。由于社会舆论具有影响面广、揭露问题及时迅速、扩散力强、曝光快、透明度大等特点,对政府官员有较大震慑力,不少官员怕“舆论曝光”,对监督政府官员及:汇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和不合理的行为作用较大。我国的舆论监督的影响力已越来越大,今后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必将进一步发挥,为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一个政治民主、廉洁高效的政府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