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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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控制是指采取各种措施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或在风险发生后减轻损失的程度。损失控制是一种积极的风险控制手段,它可以克服风险回避的种种局限性。
损失控制措施可以按多种方式分类:
(1)依目的不同可以分为损失预防和损失抑制两类。前者以降低损失概率为目的,后者以缩小损失程度为目的,如避雷针的装设是损失预防措施,而自动滤水器的装设则为损失抑制措施。
(2)按照所采取措施的性质分,即依控制措施侧重点不同,可分为工程法 (Engineering Approach)和行为法(Human Behavior Approach)两种。前者以风险单位的物理性质为控制着眼点;后者则以人们的行为为控制着眼点,如教育法。
(3)按照执行时间分,即以控制措施执行时间为标准可分为损失发生前、损失发生时和损失发生后三种不同阶段的损失控制方法。应用在损失发生前的控制法基本上相当于损失预防,而应用在损失发生时和损失发生后的控制实际上就是损失抑制。
制定损失控制措施必须以定量风险评价的结果为依据,才能确保损失控制措施具有针对性,取得预期的控制效果。风险评价时特别要注意间接损失和隐蔽损失。
制定损失控制措施还必须考虑其付出的代价,包括费用和时间两方面代价,而时间方面的代价往往还会引起费用方面的代价。损失控制措施的最终确定,需要综合考虑损失控制措施的效果及其相应的代价。由此可见,损失控制措施的选择也应当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
就施工阶段而言,该计划系统一般应由预防计划(有文献称为安全计划)、灾难计划和应急计划三部分组成。
1.预防计划
预防计划的目的在于有针对性地预防损失的发生,其主要作用是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在许多情况下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损失的严重性。在损失控制计划系统中,预防计划的内容最广泛,具体措施最多,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合同措施、技术措施。
组织措施的首要任务是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损失控制方面的职责分工,以使各方人员都能为实施预防计划而有效地配合;还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会议制度;必要时,还应对有关人员(尤其是现场工人)进行安全培训等。
采取管理措施,既可采取风险分隔措施,将不同的风险单位分离间隔开来,将风险局限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以避免某一风险发生时,产生连锁反应或互相牵连,如将木工加工场设在远离办公用房的位置;也可采取分散措施,通过增加风险单位以减轻总体风险的压力,达到共同分摊总体风险的目的,如在涉外工程结算中采用多种货币组合的方式付款,分散汇率风险。
合同措施除了要保证整个建设工程总体合同结构合理、不同合同之间不出现矛盾之外,要注意合同具体条款的严密性,并作出与特定风险相应的规定,如要求承包商加强履约保证和预付款保证等。
技术措施时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常用的预防损失措施,如地基加固、周围建筑物防护、材料检测等。与其他几方面措施相比,技术措施的显著特征是必须付出费用和时间两方面的代价,应当慎重比较后选择。
2.灾难计划
灾难计划是一组事先编制好的、目的明确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措施,为现场人员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使其在各种严重的、恶性的紧急事件发生后,不至于惊慌失措,也不需要临时讨论研究应对措施,可以做到从容不迫、及时、妥善地处理,从而减少人员伤亡以及财产和经济损失。
灾难计划是针对严重风险事件制定的,其内容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安全撤离现场人员;
(2)援救及处理伤亡人员;
(3)控制事故的进一步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资产和环境损害;
(4)保证受影响区域的安全尽快恢复正常。
灾难计划在严重风险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付诸实施。
3.应急计划
应急计划是在风险损失基本确定后的处理计划,其宗旨是使因严重风险事件而中断的工程实施过程尽快全面恢复,并减少进一步的损失,使其影响程度减至最小。应急计划不仅要制定所要采取的相应措施,而且要规定不同工作部门相应的职责。
应急计划应包括的内容:调整整个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并要求各承包商相应调整各自的施工进度计划;调整材料、设备的采购计划,并及时与材料、设备供应商联系,必要时,可能要签订补充协议;准备保险索赔依据,确定保险索赔的额度,起草保险索赔报告;全面审查可使用的资金情况,必要时需调整筹资计划;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