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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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审计是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向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相关单位及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取得相关证据的过程。延伸审计涉及面广,且被延伸审计单位情况千差万别。当前,延伸审计涉及政府职能部门、司法机关、相关企事业单位、开户银行以及个人等众多对象,工作具有复杂性的特点。实践证明,通过延伸审计,既加大了审计机关查处问题的深度和广度,又为全面准确地揭露问题提供了保证。从某种意义上讲,延伸审计是揭露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暗箱操作的利器,是审计发现和揭露大案、要案线索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审计深挖一层、前进一步的重要方法。审计机关通过延伸审计取得了大量的直接证据,加快了审计工作进程,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强化了审计机关的行政执法地位,提升了审计监督的社会效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延伸审计执法环境和操作规程的进一步规范,延伸审计将成为实现审计机关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实施经济监督,有效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方式,在审计监督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向相关年度延伸。由于有些问题时间跨度较长,如果单从某一年度的帐面上看,难以了解事情的实质,发现问题的真相,要查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必须注重以资金的流向为主线,向以前或以后年度延伸。如我们在某单位的财务收支中,发现该单位年底为平衡收支,在以前年度暂存款中一次性冲减经费支出10余万元,为了弄清这些暂存款的最初来源,我们紧抓这一线索,一年一年往前延伸,查出了该单位挪用部分专项资金的事实。
(二)向其内设机构延伸。主要通过对被审单位内设机构职能的了解,分析其收入和支出情况,在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中重点延伸那些有收费职能和资金分配权的内设机构,审查其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到位,执行是否可靠等。如在2007年的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我们通过对某内设科室资金收付的一一对照审查以及核对领导签批的原件和复印件,查出了该科室重复拨款20万元给农财科,另一内设科室无预算拨款2万元给区农委的问题,受到区委书记李诗伟和常务副区长杨泽发的高度关注,亲自到区财政主持召开整改工作座谈会,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向下属单位延伸。主要是通过开展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来揭露主管部门存在的问题。一些被审计单位财务核算逐步趋向规范后,由于其具备一些天然的 “有利条件”,如下属机构较多,管理链条较长,审计部门对下属单位很难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等,便开始想方设法、巧立名目在下属单位解决职工福利、差旅费、招待费等支出,逃避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削弱了政策的执行力,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如我们去年在对某街道进行的财务收支审计中,通过个别谈话和走访调查得知,该单位有门面商铺出租。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该单位账面仅有向房地公司交纳的租金支出而无租金收入,这显然存在逻辑上的矛盾,于是将此作为审计工作的疑点不放过,延伸审计其所有的二级单位,当审查到街劳动服务公司时,发现这个公司曾出资3万元设立了某企业,顺着这个疑点,我们继续追踪深入到该企业,经调查取证,这个企业名义上的经营范围为:管道疏通、卫生清扫、服装洗烫、建筑材料,建筑五金等,实际上的职能为收取集贸市场摊位费、房屋商铺租赁费、物业管理等,就是该街道变相设置的“小金库”,2006年共隐瞒租金收入100余万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我们没收了该单位的“小金库”,并按文件规定进行了处罚。该项目在区内引起了较大反响,区委书记和常务副区长亲自参与项目协调会和公告会,并被评为全市优秀审计项目。
(四)向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延伸。主要延伸审计专项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项目是否按计划及时实施,资金是否取得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管理上是否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政策等,重点关注资金使用过程中有无挤占、挪用、截留的问题,有无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五)向相关“人员”延伸。主要是针对一些在账内无法发现的问题,通过接触不同层次的人员,在和这些人员的交谈中获得审计线索。如今年在对某单位进行审计时,我们根据平时的了解,知道该单位有一些二级单位,但具体数目和单位名称及性质不清楚,于是在审前调查中,我们采取了找不同职务、不同岗位、不同年龄的人员分别交谈,各个击破的方法。因为被审单位的这些人员事先没有相互“通气”,所以他们传达出来的信息也各不相同,有的说了这几个,有的说了那几个,把他们所说的综合起来,再加上我们在查帐过程中所掌握的业务往来单位数据,便较快地获得了该单位所有二级单位的详细资料。通过审计这些二级单位,我们一举查处了该单位违规办企业、让下属企业为其上交管理费、在下属企业中直接开支节日补贴、加班费、卫生补贴、奖励、差旅费等116万元的违纪事实,以及二级单位违规支付劳务费、漏缴税金、收入不入帐、虚增债务等问题,对其处以了97000余元的罚款,此审计项目也因此受到各级领导重视和肯定。
(六)向内控制度延伸。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的机制。实践证明,一个单位的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有效性差,这个单位就很可能产生违规违纪的问题。正因为如此,向一个单位的内控制度延伸,已成为促进单位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审计帮促作用的一种建设性的审计方式。审计人员应重视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尤其要对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制度、财务及资产管理制度、不相容职务控制、人员素质控制和凭证传递程序进行重点检查,以测定内控制度可信赖程度,找出薄弱环节,对审计预期、审计内容、审计重点作出基本判断。如我们在对某单位审计时发现,其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较弱,财会人员分工不明确,财务收款人和开收据由一个人承担,账户设置也不规范。因而,我们在审计中对其进行重点审计,查出了其挪用专项资金30多万元的违纪问题。
一是偏离审计目标。本来延伸审计的目的是为了查清和揭露被审计单位的问题,是为实现既定审计目标服务的。但实践中却发现,一些审计人员借延伸审计为名,对被延伸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检查,将审计目标转移到被延伸单位,使原本有限的审计时间和资源更趋紧张,弱化了审计的目标和重点。其结果是查出了被延伸单位与审计目标不相干的一大堆问题,但被审计单位的问题却审计得不深、不透、不细,隐埋了审计风险。比如在对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审计时,须对纳税企业进行延伸审计,以发现税务部门税收征管上的漏洞及薄弱环节,检查有无税收征管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具体审计方法就是对企业的纳税登记、纳税申报、税款计算、税款缴纳进行检查,但一些审计机关却不是将税收征管作为审计目标,而是将延伸企业的财务收支、各种税费的缴纳及其它财务行为全部列为审计内容,使延伸审计走题,延伸审计的落脚点最终放在了对企业收缴、罚款上面,背离了既定的审计目标。
二是违规延伸。依法审计是对审计工作的最基本要求,但在延伸审计中由于缺少统一的操作指南,使延伸审计违规行为不断发生,延伸形式五花八门,具体包括:不执行审计程序,随意进行延伸审计;对不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个体私营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延伸审计;对不属于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管辖范围的单位,在未取得审计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延伸审计;对与查清被审计单位问题毫无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延伸审计;对与审计项目内容无关的问题进行延伸审计;违反规定对被延伸单位进行处理处罚;利用延伸审计违反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等等。
三是延伸审计项目文书使用不规范。审计文书属于法律文书的范畴,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但由于国家对延伸审计文书的使用不明确,缺乏统一规定,造成实际操作中比较混乱。如有的将被审计单位的问题和被延伸单位存在的问题写在一个审计报告中,审计决定书则对被审计单位和被延伸审计单位分别下达,对被延伸单位则不发审计通知书;有的则将被审计单位和被延伸单位的审计情况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但这些延伸审计项目既无计划也无审计方案,造成审计档案不完整;有的对被审计单位和被延伸审计单位的问题只出具一份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但处理处罚却对应不同的法人单位,造成审计决定书的主送单位和执行单位不一致,破坏了审计文书的严肃性。
(一)延伸审计不要走题。既是延伸审计就要围绕被审计单位的问题和审计项目目标展开,而不能以查处被延伸审计单位的问题为主,更不能以对被延伸审计单位进行处理处罚为目标。审计中应严格执行审计方案确定的目标、重点、方法和步骤,不能无限度延伸。审计中发现其他单位问题线索的,在不影响审计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应将问题线索收入“线索库”,在对该问题单位安排正式审计时列入审计重点;对审计中发现的其他单位的重大违法犯罪问题线索,需及时查处的,应安排专项审计组进行专项审计,不能与原审计项目混肴,转移审计目标; 不能以延伸审计为借口对与审计目标无关的审计事项进行延伸审计,变相增加被审计单位。
(二)延伸审计应依法。延伸审计工作应严格执行有关审计规范,要坚持按法定审计程序审计,遵守国家审计监督范围和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的划分规定,不能超出审计监督范围和超越管辖权限安排延伸审计,不能对审计监督范围以外的审计调查单位或个人下达审计决定书,甚至进行行政处罚。总之不能以延伸审计为名违反《审计法》的有关规定,擅自扩大审计职权范围。
(三)延伸审计应规范使用审计文书。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确需延伸审计有关单位的,属于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且影响审计目标的问题应写入审计报告之中;属于纯被延伸审计单位且与审计目标无关的问题,应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延伸审计中发现被延伸单位问题严重,需进行专项审计的,应按规定确定为正式审计项目,编制审计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进入正常审计程序,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对延伸审计发现的被延伸单位的违规违纪问题,审计机关凡未改按正常审计程序进行审计的,一般不宜直接下达审计决定进行处理处罚;审计决定书应以主送单位为执行单位,切忌将对多个单位的处理处罚制作一个审计决定书;应避免将多个法人单位的问题,在一个审计报告中陈述和反映,这既不利于突出审计项目的主题和目标性,又违反审计报告准则的有关规定。
(四)加强法制建设。加快审计法制化建设步伐,健全和完善审计规范,建议国家审计署尽快研究制定延伸审计实施管理办法或相关规定,从法制和制度层面上规范延伸审计行为,防范和化解因延伸审计带来的审计风险,使审计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