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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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信托是指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将这笔钱支付给企业,作为企业应收账款收益权的对价;应收账款顺利回收时,就用于支付信托投资人的本金和收益。
应收账款信托的基本模式是,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将这笔钱支付给企业,作为企业应收账款收益权的对价;应收账款顺利回收时,就用于支付信托投资人的本金和收益。模式上,与银行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异曲同工。
信托计划受让投资标的企业持有的应收账款,负责监督企业对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应收账款的收益归信托计划所有,此操作方式可以将企业持有的应收账款提前变现,改善企业的现金流状况和财务结构。
应收账款信托产品是指企业以自己的应收账款作抵押向信托公司申请贷款,满足借款人因应收账款占用造成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融资需求。借款人应当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按规定办理年检、实现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选择此类信托产品应注意三点:
第一,需要弄清产品背后的交易对手,即融资方是谁。
第二,要考察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是否具备四个基本条件:信用记录良好;无恶意拖欠上游企业款项的行为;生产经营正常,现金流量充足,无重大经济纠纷或资不抵债等潜在风险;是卖方的非关联企业。
第三,要考察增信措施的设置,采用股权、土地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等模式的产品安全性较高,信托规模相对应收账款的折扣率越低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