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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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激励(market incen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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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激励是指通过市场竞争对创新行为的激励。
市场激励的形式[1]
市场激励具有两种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技术来源主要通过两个渠道:一是通过等价交换原则从企业外部的技术市场以购买手段获得;二是通过企业内部科研机构的科研手段获得。由于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技术获得渠道,所以就相应地产生两种不同的技术创新市场激励的形式。
一是直接市场激励。企业从市场中通过购买他人科研成果获得的技术创新,是在价值规律作用和供求关系影响下,以支付价格的形式对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补偿或激励,这种激励形式完全受市场直接支配,故可称为直接市场激励。
二是间接市场激励。在企业通过企业内部科研机构以直接开发手段获得技术创新的情况下,其对企业内部技术创新主体的激励形式发生了变化。
马克思在谈到资本主义知识分子的经济属性时曾指出:“资产阶级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敬畏的职业的灵光。它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西方学者贝尔纳认为,今天的科学家几乎完全和普通的公务员或企业行政人员一样,是拿工资的人。西方学者韦伯也看到了这一点。不管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政治制度,只要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他们的这些观点都具有普遍意义。企业内部的科研人员既然也是“拿工资的人员”,虽然表面上其工资由企业决定和支付,但实际上,其大小则取决于科研人员自己的劳动力价值,取决于价值规律的作用和供需状况的影响。因此,企业科研人员所得的收益,企业对其内部技术创新主体的激励主要是以两种形式实现的:一种形式是工资(由劳动力价值决定),另一种形式是奖励(由供需状况决定,主要根据转化效益来判断)。由于这两种激励形式是间接地受市场支配或受市场间接支配,故称为间接市场激励。
上述两种市场激励形式虽然在形式上有所区别,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至少在物质激励数量上是大致相等的。在存在技术创新主体流动完全自由的情况下,如果直接市场激励大于间接市场激励,那么由于技术创新主体对直接市场激励发生偏好,可能退出间接市场激励机制或放弃间接市场激勖而进入直接市场激励机制或选择直接市场激励,以实现自身技术创新收益目标的最大化。
- ↑ 丛林.论技术创新的市场激励机制[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