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效益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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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宏观经济效益审计[1]
宏观经济效益审计是指对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效益性进行审核、分析和评价。如对国民经济综合平衡进行审核,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效益、效果进行评价,对重大投资活动的效益进行评价等等。
宏观经济效益审计的内容包括所有直接影响宏观经济效益的因素,主要有宏观经济政策的制订,具体宏观经济活动,如国家财政活动、信贷活动、外汇管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和宏观经济管理工作。
宏观经济效益审计特别强调进行综合的系统的分析。宏观经济效益审计的审计建议提供宏观经济活动的信息,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宏观控制和决策使用。宏观经济效益审计的职能主要是经济评价和信息反馈。
宏观经济效益审计的程序[2]
宏观经济效益审计的全过程,大体应该包括五个阶段:
1.选择审计对象。一般应选择那些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和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以及通过经常性的财务收支审计,审计人员对其内部管理情况比较了解的单位作为宏观经济效益审计的对象。
2.审计前的准备阶段,包括:搜集有关文件资料,了解熟悉有关政策和审计对象的经营情况;拟定详细的审计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审计重点、范围、时间、审计人员的组成与分工等。
3.审计的实施阶段,即分工进行审查,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工作底稿,做到事实清楚,分析准确。
4.审计处理阶段,根据审计底稿,进行综合分析后编写审计评价意见书,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肯定成绩,指出不足,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可行的建设性意见,同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后下达给被审计单位实施。
5.后续审计,即检查宏观经济效益审计的成果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
宏观经济效益审计的方法[2]
进行宏观经济效益审计,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宏观经济效益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之所以需要这样做,是因为:(1)从中国宏观经济效益审计所处的经济环境看,中国经济管理体制正处在大变革时期,财务收支活动不规范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所以,宏观经济效益审计不能离开合规性审计而孤立进行;(2)被审计单位的宏观经济效益好坏,最终要通过财务收支反映出来,只有通过财务收支审计,才能确认被审计单位宏观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从而使宏观经济效益的提高建立在合规合法的基础之上。
2.宏观经济效益审计注意从微观入手,着眼于宏观调控。一个单位的宏观经济效益问题是由这个单位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共同影响的结果。因此,宏观经济效益审计要从具体审计中发现宏观调控方面的问题,如投资规模、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完善宏观调控的建议。
3.查阅资料与实地调查相结合。进行宏观经济效益审计,既要注重对账表等现有资料的检查分析,又要注意实地调查,通过座谈和现场查看,验证资料反映的情况,找出影响宏观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为审计评价提供依据。
4.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审计中需要运用一些数学模型,如动态的投入产出模型、宏观生产发展函数模型、经济增长周期模型等。通过较为准确的定量分析,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这样得出的结论可信性强,应用价值大。
5.宏观经济效益审计与行业审计相结合。行业审计的特点是通过对同一行业中全部或部分企业的审计,发现该行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宏观经济效益审计,易于找准目标,收到事半功倍的效益,也有利于制定正确的宏观决策。
6.总量分析与典型调查相结合。总量分析包括静态和比较静态分析,动态分析,实证或规范分析。典型调查,一是根据一定时期国家政策和计划,选择具有重大经济意义并可以广泛进行对比的少量宏观经济效益指标,进行调查研究;二是根据一定时期国家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对宏观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具有倾向性、典型意义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信息反馈。
7.综合评价法。目前我国评价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的经济效益时,普遍采用这种方法,既简便易行,又便于总结经验。
宏观经济效益审计与微观经济效益审计相比具有自己的特点。
(1)审计目标不同,主要评价影响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经济活动的合理性、有效性,寻求提高宏观经济效益的途径,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目的是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经济效益。
(2)审计对象不同,主要是直接影响宏观经济效益带有全局性的经济活动及其结果。
(3)标准不同,首先表现在确立评价标准的角度和范围不同,既要包括直接的投入和产出,又要包括间接的投入和产出,一些费用和收益的划分也就不同;其次,审计标准的内容不同,较多地使用定性指标。
(4)审计方法不同,更多地使用审计调查、统计分析、投入产出法等宏观分析的方法。
(1)通过宏观经济效益审计信息使政府决策机关提高宏观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制订正确的经济政策;
(2)有利于提高国家财政活动和金融活动的有效性;
(4)有利于提高宏观调控的效果,加强宏观管理;
(5)有利于促使国民经济活动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中国宏观经济效益审计的起步[2]
中国审计机关是1983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审计监督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了《审计法》。十年来,审计监督已在《宪法》和《审计法》所规定的主要领域逐步全面展开。
最先开展的是财务收支审计。十余年来,审计机关在对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机关的财务收支,以及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财政金融机构、重点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这种财务收支审计,主要是“合规”审计,即关于财务收支是否合乎国家财经法纪的审计。据不完全统计,从1983年9月设立审计机关,到1993年6月底,全国被审计的单位共有150多万个(次)。通过查处违反财经法纪问题,上缴财政228亿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追还被挪用的专项资金、节省建设投资181亿元,共为国家增收节支409亿元。同时,在审计中还查出万元以上贪污案件1300多起,移送监察、司法机关处理的责任人员有5600多人。严格说来,这类财务收支审计,还属于微观审计的范畴。从1992年起,中国审计工作的重点由微观财务收支审计转向宏观审计,加强了财政、金融和税收审计,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
我国审计机关在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的同时,对经济效益审计的理论与实践,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据不完全统计,在十余年来的经济效益审计中,提出许多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使企业经济效益增加211亿元。但由于经济效益审计是一种新型审计,在我国开展的时间不长,无论在审计理论还是在审计实践上,都有待于不断地探索和开展。
开展宏观经济效益审计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审计机关设立为时不久,审计工作起步较晚,宏观经济效益审计对于我们还是一个新的课题,现在还处于起步阶段。近几年,我们结合财务收支审计,开展了一些带有宏观经济效益审计性质的评价、监督活动。
例如,在1989年经济调整期间,我国审计机关对全国1.8万停缓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1990年全国开展了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到1992年止,全国共审计开(复)工项目2万多个,总投资1058。5亿元,审计后对716个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建设项目,提出了意见,压缩建设规模128.5亿元。
又如,1990一1991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对165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共审计项目总投资2007亿元,查出有问题资金106.5亿元,经审计处理后,为国家节省投资38亿元。与此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审计地方重点项目404个,总投资367.9亿元,发现各类有问题金额30.4亿元,审计处理后,共节省投资7.3亿元。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既查处资金使用不当的问题,努力为国家节投资,又督促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建设银行、施工企业等参建单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促进重点建设项目按国家合理工期组织建设,提高投资效益。针对重点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审计机关从宏观上提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的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制度,发挥了审计在改善宏观经济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国家审计机关开展的行业审计,带有宏观审计的性质。重点是查处利用价格双轨制非法牟利、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带行业特点的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例如,对5省、市公路养路费的审计,查出挪用、平调养路费等违纪金额2.8亿元;对2700个物资企业的审计,查出截留收入和利用价格双轨制谋利等违纪金额11.3亿元;对52户石化生产和销售企业的审计,查出违反规定,将高价成品油和平价成品油之间的差价收入挂账等违纪金额4.4亿元。审计机关对查出的这些问题,都依法进行了处理,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管理的意见,促进了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