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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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失灵是指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仅仅依据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契约,难以防止生产者坑害消费者的机会主义行为的出现。契约失灵理论是美国法律经济学家亨利·汉斯曼在1980年发表的《非营利企业的作用》一文中最早提出的。
契约失灵无法靠市场自行解决,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往往会选择依靠市场之外的一些组织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就是市场之外的组织机构,它们都不以营利为目的,它们在提供产品和服务时不会借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获取利润。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受非分配性原则约束,它不能将所得利益分配给组织实施控制和管理的成员。非分配性约束原则使得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在提供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商品和服务时,故意提高价格或降低质量的可能性不高,因此,政府和非营利组织能抑制一些市场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契约失灵理论它是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非营利组织问题,但它与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理论不同之处在于,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理论主要研究的是为什么有些公共产品要由非营利组织提供,而契约失灵理论研究的是为什么有的私人产品也要由非营利组织提供。
契约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其内在原则是在基于商品交换的平等、自由精神。汉斯曼阐述了第三部门和营利组织的区别,以及为什么某些特定产品只能由第三部门而不是营利组织来供给。汉斯曼主要从营利组织的局限性分析第三部门存在的必要。经济学理论认为,当某些特定条件满足后,营利性厂商会以体现社会效率最大化的数量和价格提供商品和服务。
这些条件中最重要的是,消费者能够不需付出额外成本做到:
①在购买之前,能对不同厂商的产品和价格做出精确比较;
②能与厂商在商品与服务的价格上达成一致;
③判断厂商是否遵守了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可扶得赔偿。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都不可能拥有完伞的市场信息。同时,生产者和消费者所拥有的经济信息往往互相不对称。总的说来,生产者所拥有的信息远远高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使消费者往往缺少足够的信息来评估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这使得他们达不成最优的契约,即使达成契约,也很难真正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南营利组织构成的市场竞争可能是无效率的,生产者完全有能力通过提供劣质商品来获得额外的收益,甚至出现所谓逆向选择问题,即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种契约失灵现象的结果是消费者的利益蒙受大量损失。例如,由于服务本身的性质太复杂,消费者缺乏正确评估它的专业知识,就像患者很难判断医疗服务的质量一样。有时当购买
有时当购买者不是最终消费者时,也会产生契约失灵现象。例如,父母为小孩购买的服务和产品就存在着无法有效对这些产晶和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的可能。因为尽管父母可凭经验对这些产品和服务进行经验性和初步的评估,但作为最终消费者的小孩常常由于无知和没有能力有效评判这些产品服务的质量,同时又没有有效将信息反馈给父母,这都造成了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问的信息不对称,在这些情况下,如果服务由以盈利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提供的话,这些企业很可能利用自己信息的优势地位获取信息租金,谋求自己利润的最大化。
市场经济实质上是契约经济。契约是规范和调整市场中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相互利益和相互关系的准则,是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契约失灵的出现首先违背了市场的“公平”原则。由于消费者无法掌握充分的市场信息或者凶为需要付出极大的成本而不愿去掌握充分的市场信息,对生产者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难以作出一个准确的判断,于是很有可能付出了较高的价钱得到的却是较差的产品和服务,而生产者却用较差的产品和服务获得了较大的盈利,使消费者的利益蒙受了损失。其次,契约失灵违背了市场的“公正”原则。因为消费者无法正确评估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一些生产者将生产质量差但价格便宜的产品使盈利最大化,而消费者也极有可能出于价格一卜.的考虑购买此类产品(凶为他们不了解各种产晶本身的质量),从而导致那些质量优良的产品卖不出去,最终退出市场.即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这也是为什么假冒伪劣产品充斥着市场的原凶。最后.契约失灵破坏了市场的秩序。由于低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占据着市场,市场的资源将向这些生产者倾斜.破坏了市场原有的秩序,资源的配置无法实现最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无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