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中断负荷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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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可中断负荷电价[1]
可中断负荷电价主要是指当系统高峰电力供应不足时,电力用户根据与电力部门签订的协议在用电高峰时段暂时减少或中断用电,囚而相应地给予用户一定的补偿。
可中断负荷电价的实施环境[2]
可中断负荷是在电力负荷供应基本平衡而略有亏欠时削峰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根据电力公司和电力客户事先约定的合同规定,在电网尖峰时段对电力客户中断部分供电负荷。由于中断部分负荷会对电力客户的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因此,电力公司对这部分中断负荷给予补偿,体现这部分补偿的电价即可中断负荷电价。
实施可中断负荷电价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就电力公司而言,这些条件包括:
①电网已实施了分时电价, 电力供求基本平衡,高峰时略有欠缺 力的客户等。
②尖峰负荷值宜设置在电网最高负荷的97%或98%及以上,年累计持续时间不超过20 h.如超 短时间中断损失较小的企业。过20 h则可将尖峰负荷限额上移,或者也可将预测的电网负荷供应缺额作为尖峰负荷限额。
③满足尖峰负荷的供电(含发电)边际成本过高,经核算及技术经济比较后 实施可中断负荷电价更为经济。
④已实施尖峰电价而需进一步平抑尖峰负荷时,可用尖峰电价多收入部分补贴可中断负荷电价对电力客户来说 实施可中断负荷电价必须安装有供电企业的电力负荷管理的双向终端, 便于计量核算。同时,要求电力客户用电负荷稳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企业信誉度高。
可中断负荷电价的实施基础[3]
在政策层面, 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电监会等一些部委已经开展了对高可靠性电价和可中断负荷电价的实施和征收的研讨,并做出了一些规定,比如对于可中断负荷与高可靠性电价实施办法的研究;具备条件的地区,销售电价可实行高可靠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节假日电价、分档递增或递减电价等电价形式。
在技术层面,高可靠性电价和可中断负荷电价政策的实施也不存在困难。以不同供电方式分析,存在单回路、双回路供电等方式,单树干式一般用于对三级负荷配电,可以考虑不征收高可靠性电价。双回路放射式,线路互为备用,用于配电给二级负荷,电源可靠时也可供电给一级负荷。参考我国台湾和日本的做法:有备用回路供电时应加收高可靠性电价,以用户变压器容量为单位。备用回路为公用线路供电者,备用电力由不同的二次变电所的另一回路供电者,增加一回路按正常供电基本电费的一定比例征收高可靠性电价;再增加一回路即第三条回路按正常供电基本电费的低比例征收高可靠性电价;第二回路为专有线路供电者,且备用回路为热备用,按正常供电基本电费计算;再增加一回路即第三条回路按正常供电基本电费的一定比例征收高可靠性电价。备用线路使用的电度电费,并入正常电度数内,按正常用电的电价计算电度电费。
此外,国内外就高可靠性电价和可中断负荷电价已经有先例、有可借鉴的经验,如美国加州和PJM等市场已对其进行探讨;日本规定:公用的备用线的基本电费按正常供电的基本电费5%计收,电度电费与正常供电的电价相同;备用电源基本电费按正常供电的基本电费10%计收,电度电费也与正常供电的电价相同。
可中断负荷电价与峰谷分时电价的关系[1]
一是执行时机上不同。峰谷分时电价的目的是改善每天的负荷曲线形状;而可中断负荷电价是在电力系统高峰负荷不能满足供电需求时才起作用,有时一年只有几次,有时一年一次也不用。
二是对负荷曲线形状的作用不同。峰谷分时电价的作用包括降低高峰负荷,提高低谷负荷或移峰填谷,对电力系统的负荷曲线形状起全面调整作用;而可中断负荷电价只在高峰负荷时起降低高峰负荷的作用,对于不同的用户都是降低高峰负荷时段的用电负荷。
三是用户所采取的措施不同。峰谷分时电价用户要安装峰谷电表,为了转移负荷、节省电费,用户要采取相应用电措施,如为节约用电,使用节能灯具、家用电器、变压器、电动机等;为了移峰填谷,可能要建蓄冰空调或蓄热式电采暖装置。而可中断负荷电价只要选择可以停止一部分用电负荷的用户,在高峰负荷不能满足供电要求时停电数小时,既不用安装峰谷电表,也不用采取特别的用电措施。
四是推行的对象不同。峰谷分时电价推行的对象比较广泛,工业、商业及居民生活用电,大中小电力用户都可以采用;而可中断负荷电价主要推行对象则是大工业用户。所以前者参与的用户多,而后者参与的用户少;前者见效慢,而后者见效快。可停电力用于救急,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到,峰谷分时电价和可中断负荷电价都是必要的,前者用于电力系统负荷曲线的长期调整,后者重点在缺电时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