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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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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城(Satellite City)

目录

什么是卫星城[1]

  卫星城是大城市体系中的一个层次,是依附于大城市、与大城市联系紧密、处在大城市周边而又与大城市相对独立的中小城市。卫星城镇的设想最初是由英国的E·霍华德在1898年提出的。1903年在伦敦的郊区最早建起了这样的城市——莱奇沃斯。卫星城镇的概念是由美国的泰勒于1915年提出的,中文译作卫星城镇,亦称卫星城市。其特点是建筑密度低,环境质量高,一般有绿地与中心城区分隔;其目的是为分散中心城市的人口和工业。它们多数是借助于特大城市中心城区的辐射力由旧有小城镇发展形成,少数是在新规划的郊区和乡村空地上建设而成。到了20世纪70年代中期,卫星城人口发展到l5万~25万人,与中心城市的距离也加大到80~130公里。这种发展趋势在卫星城镇发展较早,数量较多的伦敦最为明显,其他城市如巴黎、东京、莫斯科也有表现。

卫星城的形成条件[2]

  卫星城的形成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母城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应当具有较大的集聚功能,能够吸引人口、资金等向其集聚,并且母城的迅速发展带来一系列的城市问题,产生了城市郊区化现象。②作为子城的卫星城所在区域应当具有很好的资源和环境优势,而且距离中心城市不可太近(距离太近可能使大城市出现“摊大饼”式的发展),也不可太远(距离太远不利于与中心城市联系)。③卫星城应当具有完善的城区设施,这些设施不仅包括最基本的产业,还包括明显的工业区和居住区,城内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和体育等公益设施要相当齐全。④卫星城与母城之间应当有便利的交通和通讯条件,并且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经济联系,人才、资金和物资交换能够顺利实现。

卫星城的功能[2]

  城市的发展的确需要一定的规模,但城市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超过了一定限度,则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功能相对独立的卫星城,是控制大城市无限扩张的较为理想的选择。卫星城可以疏散中心城市市区工业,改善市区生态环境;可以转移中心城市的科学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带动城市周边地区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可以疏散中心城市市区人口,控制中心城市人口发展规模;可以改变中心城市与郊区的二元结构,形成城市中心区、近郊区、卫星城镇、远郊区等多层次的城市结构。概而言之,卫星城的发展,不仅可以起到吸引母城产业和人口的作用,而且也可以为城市居民提供更为便利的城市服务设施。

卫星城的特征[3]

  卫星城近百年的发展变化说明它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中心城市的发展,衡量卫星城的标准也在发生变化。因此,现代卫星城较以往的卫星城已经有了很大的差别。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对我国一些成功的卫星城的观察,我们发现,卫星城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卫星城是大城市体系中的一个层次

  卫星城是因大城市人口、产业等经济要素在市场作用下产生扩散趋势,在市区周边地带集聚而形成的中小城镇,大城市是它生命的源泉,它构成了大城市体系(大都市圈)的一个重要的层次。多数卫星城是借助于特大城市中心市区的辐射力,由旧有的小城镇发展形成,少数是在新规划的郊区和乡村空地上建设而成。因此,卫星城不是一个具有完全孤立性和独立性的城镇,它是因“母城”而产生,且服务于“母城”,成为“母城”功能的完善和延伸,是依附于“母城”的一个附属性的城镇。现代卫星城镇与中心城市具有紧密的经济联系,同时又已经跳出这种联系,与自身周围的其他卫星城有着频繁的交通往来和经济沟通,这种联系既有经济方面的,也有交通方面的。

  2.卫星城的人居环境质量较中心城市更为合宜

  由于卫星城处在中心城市外围地带的生态屏障区,因而卫星城的规划和建设既关系到卫星城镇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又关系到中心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对于中心市区外围形成连续分布的良好生态屏障区域,拱卫中心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卫星城镇一般在选址上都有绿地、农田、自然保护区等作为天然或人工的生态隔离带与中心城市分隔开来,而且相比中心城市而言,一般卫星城镇的建筑密度不高,土地开发强度适中,城市的功能区简约而有序,各种配套的基础和生活设施较为完备,城市发展对环境的压力较小,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较好,这就进一步提升了卫星城镇的人居环境的优势,彰显了人与自然的协调。

  3.卫星城主要沿城市主要发展轴和城市交通轴建设

  卫星城镇与中心城市的距离较近,而且主要是沿中心城市的主要发展轴和城市交通轴建设的,与中心城市市区的具体距离视卫星城的功能和普通交通工具而定,往往在20~100公里之间不等,时间在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以内,这主要依赖于卫星城兴起的条件与发展前景、大城市中心市区的规模和经济能量,以及交通运输条件与当初城市规划建设的超前意识等。如早期出现的“卧城”,完全承担居住功能,与城市中心区距离不超过20~30公里,现代“新城”的设置与城市中心区距离可以达到30~60公里,而“带城”的建设与城市中心区距离更可达80公里以上。

  4.卫星城的人口数量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

  城市经济的特点就是聚集经济和规模经济,而聚集经济和规模经济就表现为集中。一般认为,城市的人口只有达到20万以上,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才有一定的规模效益,同时城市的聚集效应才可显现。因而有些学者认为,现代卫星城市人口规模大约在20万人以上,具有聚集效应,非农人口比重不少于60%。实践中,其人口可以从4万~5万人一直到40万~50万人,甚至超过100万人口。这主要取决于卫星城的产业规模、人口承载能力和交通运输条件。

卫星城的发展演变[3]

  从20世纪初英国创建卫星城以来,各国卫星城的建设可大体分为以人口郊区化为主要特征的第一代卫星城、以产业郊区化为特征的第二代卫星城、完全独立的卫星新城和从单中心的城市结构过渡到多中心开敞式城市的“带城”四个阶段。

  1.人口郊区化——依附性的“卧城”

  一般说来,当区域城市化率达到50%以上的时候,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控下,城市的扩散作用开始超过集聚作用,因而会出现城市的人口向城外溢出的现象。当然,这种城市人口的外迁,主要是流向离城市中心地区不太远而生态环境相对较好的郊区,即大都市地区的中小城镇或卫星城。

  20世纪初,国外一些大城市的分散作用日趋明显,为满足城市空间扩展的需要,便在与“母城”之间联系较为便利的交通线附近设立了部分卫星城。1903年,英国首先开始了实践,在首都伦敦的郊区最早建起了莱奇沃斯城(Letchworth),后来又建起了威尔温田园城(Welwyn Garden City)。最初的卫星城功能比较单一,仅仅在于分散居住人口。虽然称为田园区,但实际上只是一个居住区。同期,法国巴黎也在郊区规划了28个居住区。当时,将这种建设在郊区的居住区称为城郊居住区,也被形象地称为“卧城”。它们一般位于交通干线上,距离中心城市较近,一般为20~30公里左右,它们容纳的人口一般为2万~6万人。早期这种以居住功能为主的第一代卫星城自立性很差,城区多以居住区为主,城内居民大多是“母城”的通勤职工,每天沿交通线作钟摆式流动,日常基本生活在郊区的“卧城”,而工作和文化活动则要回中心城里去,对“母城”的依附性较强。但现在大城市的卫星城则以距离较近、环境较好的卫星城建设“卧城”的居多,卫星城配有完善的配套设施和服务设施。

  2.产业郊区化——半独立性的“辅城”

  “卧城”虽然可缓解中心城区的居住压力,但工作地和居住地相分离又增加了城市通勤的压力。因此,针对“卧城”的缺陷,芬兰建筑师伊利尔·沙里宁(Eliel Saarinen)于1917年提出建设一些解决一部分居民就业的半独立“辅城”,以此缓解城市中心区的矛盾。“辅城”建设就是在“卧城”的基础上发展一定数量的工厂企业和服务设施,可使一部分居民就地工作,其他居民则依然进城上班。与“卧城”相比,其规模逐渐扩大,距离中心城区也较远,工业职能明显,独立性增强,成了具有半独立功能的卫星城,但仍然没有功能完整的混合工商业区。20世纪50年代后期,半独立的卫星城人口一般为8万~10万人,这类卫星城的发展进一步减轻了“母城”的居住压力、就业压力和交通压力。如当时由伊利尔·沙里宁设计,在芬兰的赫尔辛基市附近建立的威林比卫星城就是这样的半独立性郊区城镇(辅城),除居民区外,还建有工业、商业、学校、邮局等服务设施。

  3.郊区城市化——独立性的“新城”

  虽然第二代卫星城可解决卫星城内居民的生活和就业问题,但是仍然存在产业较单一、规模偏小等缺陷,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大城市过度膨胀带来的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出现了完全独立的第三代卫星城——“新城”。这类卫星城功能较完整,自立性强,完全可以依靠自身的力量发展.不再依赖“母城”解决基本生活和工作的问题,大大减少了“母城”与卫星城之间通勤的压力,能较好地起到“反磁力”的作用。它与“母城”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一般的产品服务的相互交换上,其功能也不再局限于为“母城”服务,而是成长为区域经济增长的中心。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第三代卫星城发展比较成熟,出现了人口在25万~40万人之间的大规模第三代卫星城。这种卫星城镇的功能更加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卫星城吸引“母城”人口和产业的作用,而且能够为居住其间的居民提供更加全面和完善的城市服务,为城镇的未来发展保留了更多的空间。

  4.区域城市化——“带城”

  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区域发展已经进入一体化(城市区域化)的发展阶段,城市群和大城市带(城市连绵带)成为区域大城市体系的主要形态。在区域空间结构一体化的发展阶段,相应的卫星城的建设已发展到第四代。“带城”是第四代卫星城市,是从单中心的城市结构过渡到多中心开敞式结构,相互连接而出现的城市圈,卫星城与“母城”(中心城市)间通过高速交通线联系起来,并把“母城”的功能逐渐扩散到卫星城,而且各卫星城之间也有快速便捷的交通设施,卫星城的功能已经实现多元化,人口更加密集,距离中心城市也更远。开敞式结构的另一个发展就是线状城市。它把传统的点状中心变为线状,线状中心的两侧串挂着团组(城市单元),其道路与城市轴(快速交通系统)立体交叉,线状中心和整个城市可向两边无限延伸,适应区域发展需要。“带城”除了能有效缓解原有“母城”(中心城市)的人口压力、环境压力之外,还具有带动功能,本身也具有极强的辐射力,甚至成为反磁力中心,并且不是单独和一个“母城”(中心城市)形成经济联系,而是与其他的卫星城市在以高速公路为主的交通轴之间形成“葡萄串”式的具有独特功能(如教育、科技、体闲、生态农业等)和适度规模的城镇。“带城”与“母城”(中心城市)在行政管辖上是独立的,因此能够从自身区位条件出发制定发展目标。

卫星城的发展条件[3]

  1.“母城”的条件。即大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只有大城市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且拥有足够强大的经济实力时,才在客观上产生建设卫星城的要求,并且在主观上才具有提出建设卫星城的可能。大城市中心市区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来“城市病”。因此,在市场的作用下,一些加工业开始自发地在大城市周围的郊区布点发展,一些居住小区也随之在大城市的郊区兴起,并由此逐步形成了城市扩展的“郊区化”趋势。同时,为了克服与缓解“城市病”,也为了使城区的扩张合理有序地进行,政府才开始着手进行卫星城的建设。

  2.卫星城发展的自然环境条件

  要使卫星城有发展前景,其地理区位的选择必须适宜,其中,卫星城的地理位置与“母城”的时空距离要比较适当,而且卫星城自身的客观条件必须与其所承担的城市功能相匹配。如果是建设以“卧城”为基本功能的卫星城,则应选择地势较平坦、地域开阔、环境污染少、距离中心城区较近等具有区位优势的地区;如果是建设有很高产业功能的卫星城,则应视产业特色而决定选择区位。例如,建设重化工业卫星城,就要求比较容易建设或靠近大型港口、高速公路和铁路等,同时这种卫星城的发展不能影响中心市区的环境质量和交通压力,因而以重化工业为主要特色的卫星城建设,应选址在距离中心城区较远的地方,并要远离城市的水源地保护区和城市的上风—方向。

  3.便捷的交通运输和通讯条件

  卫星城与“母城”之间必须有足够好的交通运输条件和通讯条件,使广大企业、机构和居民的出行和联系畅通无阻、方便快捷。这样的条件,增添了卫星城市的“磁性”,使其成为大城市的“反磁力中心”,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资,更多的机构迁入,也是更多居民的居住选择。

  4.卫星城自身所具有的城区设施条件

  功能完善的卫星城市,除了产业发展之外,还应该包括学校、医院、公园、文体活动场所、商业服务等各类公共设施的建设,否则将无法使居民安居乐业,也无法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如卫星城的建设从第一代的“卧城”到后来的“新城”和“带城”,越来越重视卫星城内各类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在大多数发达国家,伴随着产业的多样化发展趋势,卫星城已经逐步成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新兴城市。

国内外卫星城的发展概况[1]

国外卫星城的发展回顾

  从国外发达国家卫星城的发展史来看,卫星城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的卫星城即“卧城” ,居民的工作和文化生活仍在主城;第二阶段的卫星城则有一定数量的工厂企业和公共设施,居民可就地工作;第三阶段的卫星城基本独立于主城,具有就业机会,其中心也是现代化的;而现在的第四阶段卫星城,为多中心敞开式城市结构,用高速交通线把卫星城和主城联系起来,使主城的功能扩散到卫星城中去。20世纪4O年代中期,英国兴起了“新城运动”, 日本、法国、前苏联等国家也都有卫星城或新城的规划建设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西方卫星城建设进入了第三阶段。它们基本独立于主城,居民能享受到全面和完善的城市服务,主城与卫星城之间的运输压力大大减少。例如,英国伦敦100人以上的工厂约有70%迁移到了卫星城;巴黎郊区建设5座新城,2000年底人1:3达到150万人。

国内卫星城发展特色概述

  我国的香港地区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有计划地发展了沙田、荃湾、屯门等9个具有相当规模的新市镇,到1996年,在这些新市镇中已居住260万人,占全港地区总人口的40%。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卫星城不同,我国大陆大都市周边的卫星城在功能定位上,不仅有分解中心都市区的功能,还承担着卫星城周边农村地区城市化的重任。在发动机制上,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的发展都是由政府控制的,这虽然未必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但也有好的一面,那就是能主动地进行计划和规划。1980年以来,在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杭州等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出现了郊区化现象。市场经济促使各种要素在城市集中寻求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而资源的过度密集导致集聚不经济,最后形成以扩散为主导的作用力,使城市进入郊区化阶段。我国学者也关注国内的城市郊区化,总结出了有“我国特色”的郊区化特点,与西方郊区化的背景、机制、产生的影响都很不相同。我国郊区化产生的背景是城市经济不是快速发展,仍以向心聚集为主;郊区化的机制是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置换,城市交通的发展,旧城改造;郊区化的结果使原来的城市由单中心城市变为多中心城市,新的卫星城和老的城市中心都得到了新的发展,不像西方城市的郊区化引起原中心城区的衰败。我国学者绝大多数是在对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的研究基础上得出郊区化结论的。

参考文献

  1. 1.0 1.1 王道成.卫星城发展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综述[J].中国科技纵横,2011,(第16期).
  2. 2.0 2.1 孙桂平主编.河北省城市空间结构演变研究.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9月.
  3. 3.0 3.1 3.2 王圣学主编.大城市卫星城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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