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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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资产(Individual Ass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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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单项资产[1]
单项资产是指可确指、可计量的资产项目,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自创商誉除外)等,不包括不可确指、无法单独确切计量的资产项目,如自创商誉等。
单项资产的计价[1]
流动资产,亦称流转资产,是指企业通常能够在一年或一个生产经营周期转换为现金的资产。流动资产一般包括现金、应收账款、短期投资、存货和预付费用等项目。其中: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各种票据;应收账款包括购销业务,应收账款和非购销业务应收账款;短期投资包括企业将闲置的资金所购买的各种债券和股票;存货包括企业储存的原材料、零部件和产成品(库存商品)等;预付费用包括预付租金和预付保险费等,是为了在未来获得效益,而在本期所支付的费用。从上述流动资产所包括的内容可以看出,它实际上是由一些性质不同的资产项目所组成的。
所谓流动资产计价,就是对上述资产项目的价值确定。在流动资产中,由于存货价值所占的比重最大,而且从性质上看,它属于非货币性流动资产,因此流动资产计价主要是存货的计价。存货计价不仅对正确计算企业收益具有重要影响,而且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也存在密切的联系。存货计价的理论主要有如下几方面内容:
(1)存货计价的目的
存货计价的目的是研究存货计价理论的出发点。不同的计价目的,会导致不同的计价模式。总起来讲,存货计价的目的有如下三个:
1.确定期间净收益,在传统会计中,存货计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计量期间净收益。即在确认收入时,将与收入相关的存货成本分配于销售实现的会计期间,实现收入与费用的配比,计算期间的净收益。
2.反映存货项目的实际经济价值。恰当的存货计价,是正确反映企业资产的经济价值,进而反映企业真实财务状况的保证。
3.预计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达到:第一,通过所持有存货数额的大小来预测。未来现金流入量。因为企业持有存货在正常经销活动中出售时可能会产化现金流入量。第二,通过现有存货数额大小预测未来进货的现金需用量。因此,存货的计量有助于企业预计未来的现金流量。
(2)存货计价基础的选择
从上述存货计价的目的来看,从能揭示使投资者和债权人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信息角度看,存货的产出价值要比投入价值具有更大的相关性。若企业在不改变存货价格的情况下可以把存货全部销售出去,则这种产出价值计价是最合理的。但是,这种产出价格往往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同时它在正确计量收益,反映库存存货实际经济价值方面不恰当,也不利于企业未来进货的现金流出量的预测。因此,传统会计实务采用以投入价值对存货计价,而个是按产出价值计价。
目前理论上阐述的存货计价基础主要有:
①投入价值计价。投入价值是指企业为了获得存货而投入的资源。投入价值计价的标准一般有历史成本、现时成本、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确定的成本等。
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中所指的市价,实际上是现时重置成本,所以它属于按投入价值计价,而不是按产出价值计价。这种方法所依据的理论基础是稳健性原则。即从债权人的角度来看,希望商品存货的损失,在出售以前予以确认;但由于市价上涨而增加的收益却不予入账。因而,这种计价基础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反对采用这种计价基础的人认为:它允许在不同的期间甚至在存货内部各项目之间采用不同的计价基础,因而违反了一致性原则;市价的确定过于主观;由于这种计价基础所依据的观念是:当市价低于原购入成本时立即确认损失,当市价高于原购入成本时却在销售时才确认收入。在后亦种情况下就低估了存货的价值,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上所反映的存货价值,并不反映它们的真实经济价值。
②产出价值计价。存货按产出价值计价所采用的计价模式标准一般有现行售价和变现价值。
变现价值是指存货的现行售价扣除预计的销售、交货费用后的净额。主张采用这种计价基础对存货计价的理由是:由于以产出价值对存货计价的情况下,必然会发生销售、交货费用。正确估计这些费用,并在商品销售价格中予以扣除,才能更合理地确定收入与费用,从而更合理地计量本期收益;变现价值能更好地反映存货的实际经济价值,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如果以变现价值计价,可以更好地反映资产的实际偿债能力。
变现价值计价基础的缺点:当存货市场价格不稳定时会给变现价值的确定带来困难,而销售费用也很难预计,因而带有较大的主观性。与现行售价一样,变现价值也包括尚未实现的销售收益,因而电不符合稳健性原则和收入实现原则。
(3)存货成本的分配方法存货成本的分配是指将存货的成本在已销和未销存货之间进行成本分配,这是确定本期收益与期末存货成本的一个会计理论问题。
在已销与未销存货之间分配存货成本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个别鉴别法:亦称个别计价法。是每件存货均在存货卡片上注明进货成本,销售后直接与收入相配比,计算出其销售毛利。这种方法可以达到收入与成本的密切配合,使收益计算更精确,但这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受到严重限制,只适用于那些贵重的、可以按最小单位分别计价的存货。
②平均成本法、由于每次购进存货的成本是不同的,所以在存货成本分配时就涉及按什么价格计算库存成本和已销成本问题。平均成本法就是通过计算存货的平均成本来作为存货成本分配的价格:它在收入与成本的配比上没有明确的配比关系,对存货计价也没有明确的解释,其具体方法包括: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
③先进先出法。即假设先购进的存货先售出或先领用,而库存存货是最近或最后购进的存货。
这种方法下库存存货成本近似于现实成本,可以反映存货的实际经济价值。但与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本期售出存货与其收入配比形成的收益中既包括营业收益,也包括物价上涨所形成的收益。因而这种方法不符合稳健性原则。
④后进先出法。即假设最后入库的存货最先售出或领用,而库存的存货是最先入库的存货。
在这种方法下,对存货计价持稳健态度。在存货价格上涨时,库存存货价格较低,已售存货成本接近于现时成本,有利于现时收入与现时成本的配比,从而正确地反映本期收益。同时,可以递延一部分所得税,抵消一部分通货膨胀的影响。因而这种方法被许多国家广泛采用。但这种方法下,存货成本与现行成本不符。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存货价值偏低,损益表上反映的收益中不包括因物价上涨所形成的置存存货收益。当最早购进存货被售出时,也很难实现收入与成本的恰当配合。
上述不同的存货成本分配方法,对企业存货计价和收益计量均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或者说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均会产生不同的影响。需要指出的是,按这些方法所分配的存货成本,均是存货的历史成本,而非现行成本。因此所提供的有关存货价值的信息以及本期销售收益的信息,在决策相关性上必然会有很大的局限性。
固定资产计价是单项资产计价中的又一重要内容、固定资产代表了企业的生产能力,通过固定资产计价,可以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经济价值;为固定资产成本的费用化提供计量依据;进而为企业的收益预测和投资决策提供会计数据。
(1)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
按照经济学的观点,固定资产理想的计价标准应当是产出价值,而个是其投入价值。按产出价值计价,能够提供企业现时财务状况的会计信息,以及企业未来扩展能力和收益能力的会计信息。产出价值一般是指现行售价或折现现金收入。由于现行售价的不确定性和折现现金收入计算的复杂性,以及二者在计算上的主观性,因此,许多会计学家认为,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不宜采用产出价值,而使用投入价值计价。
计量固定资产的投入价值也有两种选择,即历史成本和现行成本.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较长,因而当经济环境和价格水平发生变化时,对于固定资产历史成本计价的相关性和可比性所带来的影响要比流动资产大得多;而采用现行成本对固定资产计价就可以使固定资产的价值接近于它的变现价值,即实际经济价值,因此,要比按历史成本计价更相关。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会计专业团体目前已要求大型企业在年报中公布固定资产的现行成本,作为正式年度会计报表的一项补充数据。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成本(价值)的费用化过程。在资产计价理论中,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计价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折旧方法,对固定资产计价和收益计算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折旧会计理论中阐述的折旧方法有:
产量折旧法,亦称变动费用法,这种方法是将折旧作为效用的函数,即将应提折旧按照其发挥效用(工作量)的大小来计量。这样,折旧额就被视为一种变动费用,某一时期的折旧额大小取决于该时期工作量的大小,其折旧额随着工作量的变动而变动。假定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是固定不变的。但计箅单位工作量折旧额时需要用到的资产预计工作总量是很难精确地预计的,其中带有较大的主观臆断,况且资产提前陈旧的年限更难于预计,这是这种折旧方法的主要不足之处。
使用年限法,亦称固定费用法,这种方法是将折旧作为时间的函数而不足效用的函数,决定固定资产服务能力降低的决定因素是时间推移所造成的陈旧和损坏,而不是使用所造成的有形磨损,因此,固定资产的服务能力在各个会计期间等量地降低,这种方法优点是使用方便和易于理解。其缺点是,忽略了折现因素,给人以投入资本总额收益率在不断提高的假象。
加速折旧法,亦称递减费用法,其中最普遍使用的是年限总和法和余额递减法。这类方法在折旧理论上的依据是:第一,固定资产净收入是递减的;第二,可以用递减的折旧费用抵补递增的修理和维护费用;第三,未来净收入难于准确预计,早期收入比晚期收入风险小,所以,应收固定资产成本的大部分在早期收回。
上述折旧方法虽然都有理论依据,但都有局限性,而且它们所依据的大部分数据都是难以精确计量的变数。因此,在传统会计理论中,折旧会计理论一直被认为是最薄弱并容易遭受严厉指责的领域。它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折旧的目的是为了计算损益,而不是计算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第二,折旧的过程是在各个会计期按有规则和合理的方式分摊固定资产原始成本,而不是一个不断的计价过程;第三,它们都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和武断性,这些方向的问题导致传统会计的折旧方法不能提供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信息,使固定资产的计价信息缺乏真实性和客观性。
关于无形资产的计价理论,近年来在会计学界讨论得比较热烈,其重点在于探讨如何正确地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体现无形资产所能提供的未来收益或净现金流量,从而使投资者、债权人做出正确决策。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根据不同无形资产的各自特点,主要有如下两种可供选择的计价方法:
按历史成本(取得成本)计价。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辨认无形资产,如购买或自创的专利权,可按实际支出金额或研究与开发成本计价。传统会计实务对无形资产就是采用历史成本计价。
按企业资产总值减去有形资产总值计价。对于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如自创商誉,其价值确认是在盘购整个企业时,按整个企业的总价值减去有形资产总价值后的余额计价。这种方法实际上也属于按历史成本计价,但在整个企业价值的确定过程中,投资人有较大的主观判断成分,往往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实际经济价值。
(2)无形资产的价值摊销
同有形资产一样,无形资产的价值也会随着它作用的发挥而逐渐丧失。而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的期限通常都在一个生产经营周期以上,根据传统会计的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无形资产的价值也要在其发挥作用的会计期间进行合理的分摊,以正确确定企业各个期间的收益。
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的价值摊销应按其实际发挥作用的大小来计算。但实际上,人们很难预计其在未来各个会计期间的实际经济效益,所以无形资产价值的摊销方法一般选用直线法,即在无形资产的法定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其价值。
单项资产对资产组合总风险的贡献[2]
测定单项资产对资产组合总风险的贡献可以通过求资产组合方差Var(R)对Wi的偏导来实现。于是,我们就有:
为了简单起见,我们依然假定资产组合中的每一种资产的权重都是相等的,即。随着资产组合中资产种类的增加,,而。因此,只要一种资产组合所包含的资产种类足够多,一种资产对它所在的资产组合总风险的贡献可以用它与这个资产组合中其他资产的协方差来表示。
由于每一种资产的非系统风险在理想的情况下,都可以通过资产多样化在资产组合中消除,所以某种资产对资产组合总风险的贡献度实际上也就是这种资产的系统风险,即它与这个资产组合的协方差。